《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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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6年11月6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高效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兵锋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经济师 常勇先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 康传真女士。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吕恒良局长发布介绍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有请。
  吕恒良: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土地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资源。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资源利用正从过去依赖增量土地转向存量土地盘活。盘活存量土地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确立了“盘供平衡”的制度要求。我市按照“摸清家底、规划引领、分类施策、优化供应、服务保障”的全链条,系统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人地关系稳步改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我市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有关工作情况。
  一、摸清家底,建立存量土地“一本账”
  盘活存量土地,底数清是前提。我市坚持全面调查、分类建账、动态管理,把各类存量土地摸清、查实、入库。
  一是查清低效用地底数。印发《青岛市低效用地认定技术指南(试行)》,为各区市规范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农村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认定、建库及成果录入等工作,提供技术遵循和操作指引;有序开展全市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按照上级最新上图入库要求,组织并完成年度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工作,调查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是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底数。坚持全面排查、动态更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地块核实位置、面积、现状和成因,逐一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核实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实行“一地一策”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处置措施和完成时限,销号式推进,处置一宗、销号一宗,确保存量土地加快盘活。
  三是摸排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底数。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组织逐宗核查全市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查明开竣工约定内容及未开工原因等,全部录入部级台账,实行“系统化”“清单化”管理,同步动态更新、定期调度,分类明确处置路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尽快开工或依法处置,确保底数清晰、管理闭环,为精准盘活和集约高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划引领,优化存量空间布局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高水平国土空间规划为各类存量土地找出路、定规则。
  一是总体规划定格局。2024年11月,青岛历史上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市辖区分区规划、县级市总体规划及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获批,对各区(市)及城镇发展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作出系统性安排,加快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全域城镇发展总体格局,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了法定空间依据;编制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出台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办法,框定550平方公里工业区块,为实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
  二是详细规划定规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确定片区主导产业,将产业空间、建筑风貌、公共空间等管控要素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96个控规单元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71个控规单元已获市政府批复,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明确了规划管控规则。
  三是弹性管控促转型。立足城市内涵式发展,优化存量土地规划管控,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片区主导功能以及与周边地块风貌协调、用地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合理优化存量地块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支持城市更新。
  三、分类施策,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为不同类型存量土地精准匹配盘活路径。
  一是片区统筹再开发低效用地。自2023年9月,我市获批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来,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做好“统筹、融合、提升”三篇文章,坚持“六位一体”,系统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城市功能逐步完善、产业空间有效拓展。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方案管方向,深入研判堵点、寻标对标,印发市级实施方案,明确5方面16项任务,为全市试点定好盘子、理清路子;以标准明底数,研究认定技术标准,将历史遗留用地等全部纳入调查范围,目前已高质量完成近两年摸底任务;以统筹聚资源,建立“产业策划先行、城市设计引领、规划编制法定”机制,邀请院士团队对重点片区进行总体把控;以机制促规范,配套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组建跨学科专家智库全程参与论证,将重大事项直接纳入市规委会审议;以政策强支撑,建立“1+N”政策体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以项目树标杆,瞄准专业化产业园区打造,积极导入优质资源,实施公服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闯创驿”科创园、潍柴智慧重工等4个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相关成果被《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等权威媒体报道,并在全国试点城市拉练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是增存挂钩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通过租赁、弹性出让等方式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按照项目开工、土地收回和土地置换等方式,严格依标准扎实推进存量闲置土地处置。定期梳理批而未供土地资源,形成可招商、可落地的工业用地资源清单,推送给招商部门,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供后监管机制,采取信息公示、预警提醒、跟踪管理等手段,督促指导区(市)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提前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送达《履约提醒函》,督促其按期动工,并告知逾期开工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遏制新增闲置土地。
  三是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在全国率先出台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14条政策措施,从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政府组织收回收购三个方面,明确促开工、收回、置换、调整规划条件、分割收回再出让、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种盘活路径。印发《全市存量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盘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市内核心区域逐宗梳理、专项攻坚,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逐宗研究调度,“挂图作战”明晰时间节点,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座谈,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创新形成“交回—调规—再出让”“新旧联动”“跨地块容积率置换”等五类典型做法,举办“政策赋能·与企同行”宣讲会,精准解读盘活政策、典型经验和具体操作路径等,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优化供应,推动盘活土地高效利用
  盘是手段,用是目的。坚持盘活的土地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让“沉睡土地”变成“发展增量”。
  一是全力保障产业发展。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先在低效片区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先导产业,结合不同项目需求,细化工业用地分类标准,重点产业项目适配工业产业用地,产业链集聚项目适配标准厂房用地,中试等新型产业功能项目适配新型产业用地,精准匹配各类项目用地需求。2024年以来,低效片区累计供应产业用地1879亩,其中张村河片区依托专业化园区累计实施产业项目49个、总投资约490亿元、亩均投资近2000万元,歌尔、特锐德等龙头企业相继落地。
  二是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对于需调整规划的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并增加公共空间等方式,进行正向优化,优先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民生短板,同步增补绿地、步道、口袋公园和文体活动场地。通过规划调整把存量土地转化为便民利民空间,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生活品质,让盘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沧区青银高速东侧地块在盘活过程中坚持民生优先,结合噪声影响评价补种高大树木、增设隔音屏,并科学规划多功能运动场地,打造高品质绿色休闲开敞空间,实现了土地盘活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三是创新推行土地短期利用。通过建立项目策划论证机制、强化规划弹性支撑、实行租赁供地、优化审批服务、健全履约监管等5方面、11项具体政策举措,对已完成征收补偿的批而未供、储而未供土地,在不影响重大功能布局和远期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允许以租赁方式优先用于民生改善、文化旅游等项目,进一步补齐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民生服务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同时,激发地块及周边区域活力,提高片区成熟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用地选择,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五、服务保障,健全存量盘活长效机制
  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全周期保障。
  一是登记服务更便捷。深化“带押过户”改革,2026年2月成功办理全市首个“带押带封过户”项目、盘活资产近千万元;常态化开展“交房即办证”,惠及200多个项目、近10万户家庭;2023年以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梳理排查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累计解决11.38万户居民住宅办证难题,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二是审批服务更高效。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许可试点,将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等多项专题论证整合为一次综合论证,试点项目论证报告编制成本平均降低近40%,同时强化部门协同,提前介入服务,审批时间压缩约50%,助力项目能落地、早落地、快开工。
  三是供后监管更严格。建立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行新上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的“双合同”监管机制,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对项目开竣工、投产达产、亩产效益评价和退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不断优化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机制,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处置,推动“一地一策”落地见效,优先保障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共同营造节约集约用地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局长的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
  刚才,发布中提到近年来青岛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相关工作。请问,这项工作对青岛的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为什么在当前要大力推进?
  庞兵锋: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盘活存量土地,看似是资源管理的一项业务工作,实则是关系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件大事。关于“为什么要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我从国家大局、城市发展、市场主体三个层面来回答。
  第一,对国家大局而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发展转型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作出“两个转向”的重大判断: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作出部署安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可以说,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顺应城市发展转型、落实中央部署的必然选择。同时,这项工作还承载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存量盘活得越多,新增建设占用就越少,耕地和生态空间就从源头上减轻了保护压力。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第二,对城市发展而言,这是破解土地资源稀缺、拓展发展空间、保障产业和民生的现实路径。青岛作为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特征明显,增量空间有限,必须向存量要空间、要效益。产业上,盘活存量为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腾出了宝贵空间——像张村河这样的低效片区,改造后已落地产业项目49个、总投资约490亿元,昔日的低效地变成了新质生产力的承载地。民生上,盘活收回的土地优先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把城市发展释放出的空间红利,实实在在转化为市民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比如,全省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张村河公园,都是存量土地转化成的民生成果,市民能够直接感受到身边的变化。
  第三,对市场主体而言,这是解困纾难、降本增效的有效举措。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低效用地自主改造,除改造为商品住宅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可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市北区郑州路43号赛轮集团国橡中心项目,采取的就是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模式。项目结合企业转型升级需要,将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以协议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盘活了低效产业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对广大实体经济企业,我们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20年期出让价款较50年期可以下调60%,拿地成本实实在在降下来,让企业能够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放在经营本身;同时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带押过户、预告登记等便利化举措,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践充分证明,盘活存量土地一举多得,既是国家大政方针,也是青岛发展所需,更是民生改善所盼。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让每一寸土地都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近年来青岛一直在大力推进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请问,我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常勇:
  感谢您的提问。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工作,也是青岛落实国家关于存量土地提质增效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抓手。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在政策供给上,我们搭建制度体系,为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提供政策工具箱。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基础上,我们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14条政策措施,包括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政府组织收回收购三大方面,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操作路径。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出台了土地出让收入激励措施,对按规定完成收回、交回土地等手续并重新供应的,其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给予所在区相应补助,以激发各区(市)盘活积极性。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盘活存量土地,我们制定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指引,厘清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土地的操作模式与流程,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显著提升了市场参与意愿。
  第二,在工作推进上,我们坚持“一地一策”、分类施策,逐宗逐项目推进盘活利用。系统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细化明确了开工、发行政府专项债等6种盘活方式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为企业选择盘活路径提供了清晰指引。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聚焦核心区域的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开展专项攻坚,会同相关区政府对区位较优、近期盘活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分类施策,定制盘活方案,明晰时间节点,坚持每周下沉项目一线,与属地政府、企业开展深度对接,全面摸清用地现状、精准掌握权利人真实意愿,加快推进盘活利用。
  第三,在成效上,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工作已经实现了从“首例突破”向“多点开花”的转变。通过各方的努力,用足用好盘活政策,多措并举、高效推进,我市探索形成了“新旧联动”“跨地块容积率置”等五类典型做法。例如,李沧区通过解除原合同、企业交回土地、优化规划条件后重新出让等方式,盘活了惠水路三宗地,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二次高效配置;高新区采取“收回—供地”新旧联动方式,将伊创商业地块收回纳入储备,同步支持原使用权人通过招拍挂取得青岛中学北侧住宅地块并开工建设,有效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7月,我们专门举办了“政策赋能·与企同行”政策宣讲会,同企业近距离剖析案例、解读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全面知晓政策、准确理解政策、熟练运用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既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优质供给,实现了政府、市场、民生的多方共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力度,推动更多存量土地资源焕发新生,助力青岛城市高质量发展。谢谢。
  观海新闻 记者:
  据了解,青岛推出了土地短期利用的有关政策措施。请问,为什么要推行土地短期利用?具体怎么利用?
  康传真:
  感谢您的提问。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阶段,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加快推进的重要课题。推行土地短期利用,是我们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践行中央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我国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中央多项文件均对盘活存量土地作出了部署,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专门出台政策支持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我们推进土地短期利用,是贯彻中央要求,主动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具体实践。
  第二,这是破解现实难题的有效路径。近年来,我市在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仍面临部分土地短期内难以按规划实施、部分区域民生配套设施存在一定缺口的问题。通过短期开发利用,既能让空地“变闲为宝”,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又能补齐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民生短板。
  第三,这是提升城市治理的重要实践。土地短期利用涉及规划、供应、审批、监管等多个环节,是对我们精细化管理能力的考验。通过开展短期利用,既能探索存量土地的有效盘活,又能积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们围绕“项目筛选、规划支撑、土地供应、审批服务、履约监管”推出了5个方面、11项土地短期利用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了项目筛选论证机制。对政府已完成征收补偿的批而未供、储而未供土地及已完成前期整理的国有建设用地等空闲的土地,探索开展短期利用。项目类型优先从民生改善类和文化旅游类中选取,有条件的经论证后也可将物流仓储、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纳入范围。各区政府建立工作机制,负责受理申请、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方案可行性,并编制短期利用规划控制图则。
  二是强化了规划弹性支撑。短期利用的项目方案和规划控制图则经社会公示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后续办理规划、土地、登记、施工等手续时不再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创新了土地供应模式。短期利用采取租赁方式供应,期限一般5-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土地租金价格按照租赁年期与最高出让年期的比值进行修正,可逐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四是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建立高效协同的审批服务机制,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升短期利用项目的审批效率。项目按照基本建设流程办理相关审批及不动产登记手续;项目按照规定开展考古勘探的,再次开发建设时不再重复考古勘探;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短期利用项目统一降低为5元/平方米。
  五是健全了履约监管制度。实行“双合同”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各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与承租人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将项目落地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纳入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对于这项创新工作,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尽快推进一批项目顺利落地,让存量土地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主持人:
  感谢康传真女士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记者朋友,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3253。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发布会日期:
  2026年11月6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高效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兵锋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经济师 常勇先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 康传真女士。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吕恒良局长发布介绍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有请。
  吕恒良: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土地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资源。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资源利用正从过去依赖增量土地转向存量土地盘活。盘活存量土地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确立了“盘供平衡”的制度要求。我市按照“摸清家底、规划引领、分类施策、优化供应、服务保障”的全链条,系统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人地关系稳步改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我市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有关工作情况。
  一、摸清家底,建立存量土地“一本账”
  盘活存量土地,底数清是前提。我市坚持全面调查、分类建账、动态管理,把各类存量土地摸清、查实、入库。
  一是查清低效用地底数。印发《青岛市低效用地认定技术指南(试行)》,为各区市规范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农村低效用地的调查、评价、认定、建库及成果录入等工作,提供技术遵循和操作指引;有序开展全市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按照上级最新上图入库要求,组织并完成年度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工作,调查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是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底数。坚持全面排查、动态更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地块核实位置、面积、现状和成因,逐一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核实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实行“一地一策”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处置措施和完成时限,销号式推进,处置一宗、销号一宗,确保存量土地加快盘活。
  三是摸排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底数。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组织逐宗核查全市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查明开竣工约定内容及未开工原因等,全部录入部级台账,实行“系统化”“清单化”管理,同步动态更新、定期调度,分类明确处置路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尽快开工或依法处置,确保底数清晰、管理闭环,为精准盘活和集约高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划引领,优化存量空间布局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高水平国土空间规划为各类存量土地找出路、定规则。
  一是总体规划定格局。2024年11月,青岛历史上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市辖区分区规划、县级市总体规划及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获批,对各区(市)及城镇发展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作出系统性安排,加快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全域城镇发展总体格局,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了法定空间依据;编制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出台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办法,框定550平方公里工业区块,为实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
  二是详细规划定规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确定片区主导产业,将产业空间、建筑风貌、公共空间等管控要素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96个控规单元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71个控规单元已获市政府批复,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明确了规划管控规则。
  三是弹性管控促转型。立足城市内涵式发展,优化存量土地规划管控,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片区主导功能以及与周边地块风貌协调、用地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合理优化存量地块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支持城市更新。
  三、分类施策,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为不同类型存量土地精准匹配盘活路径。
  一是片区统筹再开发低效用地。自2023年9月,我市获批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以来,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做好“统筹、融合、提升”三篇文章,坚持“六位一体”,系统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市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城市功能逐步完善、产业空间有效拓展。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方案管方向,深入研判堵点、寻标对标,印发市级实施方案,明确5方面16项任务,为全市试点定好盘子、理清路子;以标准明底数,研究认定技术标准,将历史遗留用地等全部纳入调查范围,目前已高质量完成近两年摸底任务;以统筹聚资源,建立“产业策划先行、城市设计引领、规划编制法定”机制,邀请院士团队对重点片区进行总体把控;以机制促规范,配套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组建跨学科专家智库全程参与论证,将重大事项直接纳入市规委会审议;以政策强支撑,建立“1+N”政策体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以项目树标杆,瞄准专业化产业园区打造,积极导入优质资源,实施公服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闯创驿”科创园、潍柴智慧重工等4个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相关成果被《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等权威媒体报道,并在全国试点城市拉练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是增存挂钩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通过租赁、弹性出让等方式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按照项目开工、土地收回和土地置换等方式,严格依标准扎实推进存量闲置土地处置。定期梳理批而未供土地资源,形成可招商、可落地的工业用地资源清单,推送给招商部门,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供后监管机制,采取信息公示、预警提醒、跟踪管理等手段,督促指导区(市)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提前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送达《履约提醒函》,督促其按期动工,并告知逾期开工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遏制新增闲置土地。
  三是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在全国率先出台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14条政策措施,从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政府组织收回收购三个方面,明确促开工、收回、置换、调整规划条件、分割收回再出让、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种盘活路径。印发《全市存量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盘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聚焦市内核心区域逐宗梳理、专项攻坚,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逐宗研究调度,“挂图作战”明晰时间节点,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座谈,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创新形成“交回—调规—再出让”“新旧联动”“跨地块容积率置换”等五类典型做法,举办“政策赋能·与企同行”宣讲会,精准解读盘活政策、典型经验和具体操作路径等,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优化供应,推动盘活土地高效利用
  盘是手段,用是目的。坚持盘活的土地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让“沉睡土地”变成“发展增量”。
  一是全力保障产业发展。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先在低效片区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先导产业,结合不同项目需求,细化工业用地分类标准,重点产业项目适配工业产业用地,产业链集聚项目适配标准厂房用地,中试等新型产业功能项目适配新型产业用地,精准匹配各类项目用地需求。2024年以来,低效片区累计供应产业用地1879亩,其中张村河片区依托专业化园区累计实施产业项目49个、总投资约490亿元、亩均投资近2000万元,歌尔、特锐德等龙头企业相继落地。
  二是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对于需调整规划的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并增加公共空间等方式,进行正向优化,优先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民生短板,同步增补绿地、步道、口袋公园和文体活动场地。通过规划调整把存量土地转化为便民利民空间,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生活品质,让盘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沧区青银高速东侧地块在盘活过程中坚持民生优先,结合噪声影响评价补种高大树木、增设隔音屏,并科学规划多功能运动场地,打造高品质绿色休闲开敞空间,实现了土地盘活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三是创新推行土地短期利用。通过建立项目策划论证机制、强化规划弹性支撑、实行租赁供地、优化审批服务、健全履约监管等5方面、11项具体政策举措,对已完成征收补偿的批而未供、储而未供土地,在不影响重大功能布局和远期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允许以租赁方式优先用于民生改善、文化旅游等项目,进一步补齐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民生服务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同时,激发地块及周边区域活力,提高片区成熟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用地选择,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五、服务保障,健全存量盘活长效机制
  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为存量土地盘活提供全周期保障。
  一是登记服务更便捷。深化“带押过户”改革,2026年2月成功办理全市首个“带押带封过户”项目、盘活资产近千万元;常态化开展“交房即办证”,惠及200多个项目、近10万户家庭;2023年以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梳理排查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累计解决11.38万户居民住宅办证难题,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二是审批服务更高效。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许可试点,将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等多项专题论证整合为一次综合论证,试点项目论证报告编制成本平均降低近40%,同时强化部门协同,提前介入服务,审批时间压缩约50%,助力项目能落地、早落地、快开工。
  三是供后监管更严格。建立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行新上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的“双合同”监管机制,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对项目开竣工、投产达产、亩产效益评价和退出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不断优化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机制,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处置,推动“一地一策”落地见效,优先保障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共同营造节约集约用地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局长的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
  刚才,发布中提到近年来青岛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相关工作。请问,这项工作对青岛的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为什么在当前要大力推进?
  庞兵锋: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盘活存量土地,看似是资源管理的一项业务工作,实则是关系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件大事。关于“为什么要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我从国家大局、城市发展、市场主体三个层面来回答。
  第一,对国家大局而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发展转型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作出“两个转向”的重大判断: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作出部署安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可以说,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顺应城市发展转型、落实中央部署的必然选择。同时,这项工作还承载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存量盘活得越多,新增建设占用就越少,耕地和生态空间就从源头上减轻了保护压力。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第二,对城市发展而言,这是破解土地资源稀缺、拓展发展空间、保障产业和民生的现实路径。青岛作为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特征明显,增量空间有限,必须向存量要空间、要效益。产业上,盘活存量为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腾出了宝贵空间——像张村河这样的低效片区,改造后已落地产业项目49个、总投资约490亿元,昔日的低效地变成了新质生产力的承载地。民生上,盘活收回的土地优先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把城市发展释放出的空间红利,实实在在转化为市民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比如,全省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张村河公园,都是存量土地转化成的民生成果,市民能够直接感受到身边的变化。
  第三,对市场主体而言,这是解困纾难、降本增效的有效举措。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低效用地自主改造,除改造为商品住宅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可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市北区郑州路43号赛轮集团国橡中心项目,采取的就是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模式。项目结合企业转型升级需要,将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以协议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盘活了低效产业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对广大实体经济企业,我们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20年期出让价款较50年期可以下调60%,拿地成本实实在在降下来,让企业能够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放在经营本身;同时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带押过户、预告登记等便利化举措,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践充分证明,盘活存量土地一举多得,既是国家大政方针,也是青岛发展所需,更是民生改善所盼。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让每一寸土地都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近年来青岛一直在大力推进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请问,我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常勇:
  感谢您的提问。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工作,也是青岛落实国家关于存量土地提质增效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抓手。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在政策供给上,我们搭建制度体系,为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提供政策工具箱。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基础上,我们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14条政策措施,包括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政府组织收回收购三大方面,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操作路径。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出台了土地出让收入激励措施,对按规定完成收回、交回土地等手续并重新供应的,其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给予所在区相应补助,以激发各区(市)盘活积极性。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盘活存量土地,我们制定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指引,厘清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土地的操作模式与流程,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显著提升了市场参与意愿。
  第二,在工作推进上,我们坚持“一地一策”、分类施策,逐宗逐项目推进盘活利用。系统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细化明确了开工、发行政府专项债等6种盘活方式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为企业选择盘活路径提供了清晰指引。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聚焦核心区域的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开展专项攻坚,会同相关区政府对区位较优、近期盘活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分类施策,定制盘活方案,明晰时间节点,坚持每周下沉项目一线,与属地政府、企业开展深度对接,全面摸清用地现状、精准掌握权利人真实意愿,加快推进盘活利用。
  第三,在成效上,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工作已经实现了从“首例突破”向“多点开花”的转变。通过各方的努力,用足用好盘活政策,多措并举、高效推进,我市探索形成了“新旧联动”“跨地块容积率置”等五类典型做法。例如,李沧区通过解除原合同、企业交回土地、优化规划条件后重新出让等方式,盘活了惠水路三宗地,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二次高效配置;高新区采取“收回—供地”新旧联动方式,将伊创商业地块收回纳入储备,同步支持原使用权人通过招拍挂取得青岛中学北侧住宅地块并开工建设,有效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7月,我们专门举办了“政策赋能·与企同行”政策宣讲会,同企业近距离剖析案例、解读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全面知晓政策、准确理解政策、熟练运用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既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优质供给,实现了政府、市场、民生的多方共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力度,推动更多存量土地资源焕发新生,助力青岛城市高质量发展。谢谢。
  观海新闻 记者:
  据了解,青岛推出了土地短期利用的有关政策措施。请问,为什么要推行土地短期利用?具体怎么利用?
  康传真:
  感谢您的提问。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阶段,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加快推进的重要课题。推行土地短期利用,是我们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践行中央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我国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中央多项文件均对盘活存量土地作出了部署,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专门出台政策支持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我们推进土地短期利用,是贯彻中央要求,主动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具体实践。
  第二,这是破解现实难题的有效路径。近年来,我市在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仍面临部分土地短期内难以按规划实施、部分区域民生配套设施存在一定缺口的问题。通过短期开发利用,既能让空地“变闲为宝”,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又能补齐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民生短板。
  第三,这是提升城市治理的重要实践。土地短期利用涉及规划、供应、审批、监管等多个环节,是对我们精细化管理能力的考验。通过开展短期利用,既能探索存量土地的有效盘活,又能积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们围绕“项目筛选、规划支撑、土地供应、审批服务、履约监管”推出了5个方面、11项土地短期利用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了项目筛选论证机制。对政府已完成征收补偿的批而未供、储而未供土地及已完成前期整理的国有建设用地等空闲的土地,探索开展短期利用。项目类型优先从民生改善类和文化旅游类中选取,有条件的经论证后也可将物流仓储、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纳入范围。各区政府建立工作机制,负责受理申请、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方案可行性,并编制短期利用规划控制图则。
  二是强化了规划弹性支撑。短期利用的项目方案和规划控制图则经社会公示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后续办理规划、土地、登记、施工等手续时不再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创新了土地供应模式。短期利用采取租赁方式供应,期限一般5-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土地租金价格按照租赁年期与最高出让年期的比值进行修正,可逐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四是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建立高效协同的审批服务机制,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升短期利用项目的审批效率。项目按照基本建设流程办理相关审批及不动产登记手续;项目按照规定开展考古勘探的,再次开发建设时不再重复考古勘探;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短期利用项目统一降低为5元/平方米。
  五是健全了履约监管制度。实行“双合同”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各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与承租人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将项目落地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纳入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对于这项创新工作,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尽快推进一批项目顺利落地,让存量土地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主持人:
  感谢康传真女士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记者朋友,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3253。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