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会日期:
2025年4月22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对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焕礼先生;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傅强先生。
欢迎两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邓焕礼先生发布介绍“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情况。有请。
邓焕礼: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政府立法工作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计划》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包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4件,重点推进的地方性法规项目5件;政府规章送审项目3件,重点推进项目5件,调研项目15件,同时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计划》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合理利用立法资源,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下面,具体介绍一下《计划》的相关情况。
一、编制的背景
《计划》的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改革发展实际,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做好《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2024年市司法局向市政协、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征集2025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征求了立法联系点意见,在青岛政务网、市司法局网站刊登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认真研究论证,并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对提报的项目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后,进一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形成了《202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二、主要情况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液化石油气管理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国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重点领域集中攻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我市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完善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将制定《青岛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坚持安全为本、系统治理,聚焦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规范,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服务,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升液化石油气管理信息化水平,维护液化石油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运行。
(二)围绕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完善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轨道交通线网持续完善,市民生活出行更加便捷高效,为城市运行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于2017年制定《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规范了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及监督管理。2024年,国务院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规范化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设施以及建设、运营安全,将修改《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活动相关手续的办理,完善安全防护制度,细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三)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我市于2011年制定《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进行修改,对规范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面临新情况、新要求。为推动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将修订《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将安全发展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健全监管机制,推进交通工程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保证交通工程质量,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围绕维护法制统一,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并结合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适时开展相关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规定不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五)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动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年内我们还将推动制定修订4件地方性法规。一是为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推动制定《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遵循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区域协同、开放合作原则,聚焦构建“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健全海洋经济促进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涉海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二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制定《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完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公园规划与建设管控,加强生态保护,有效保护公园的生态环境、自然风貌,打造“城市绿肺”,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三是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加强旅游规划与发展总体布局,突出地方特色,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旅游强市建设。四是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加强数据资源管理,保护数据权益,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和开发利用,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数据赋能产业发展,助力数字青岛建设。
(六)加强政府规章项目储备,统筹做好重点推进项目和调研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
今年,我们还将重点推进5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一是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空安全,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二是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创新性发展,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三是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效能。四是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五是为提高政府立法质效,重点推进修改《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质量。此外,为提高政府立法前瞻性,围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选取《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青岛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列入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库开展立法调研,为后续规章制定工作提供项目储备。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邓焕礼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广中文网 记者: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体系,请问去年以来我市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促进立法方面有哪些成效?
傅强:
感谢您的提问。城市的发展不仅依赖传统产业的延续,更需要通过创新驱动和产业结构升级来释放新的增长潜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突出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以来,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为着力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助力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修订《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布局,构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贯通融合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强化创新源头供给,统筹规划、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围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设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对科技人才“引育留用”、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科技金融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推动出台全国首部涵盖五大领域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立足“大种业”发展格局,将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全面统筹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以及农业微生物五大领域种业发展。为强化育种创新,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开展育种联合攻关、集中攻关等创新合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为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发挥企业在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对种业企业实行梯度培育、分类指导,加大对蓝色种业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具有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的现代种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动出台全国首部促进品牌建设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品牌建设促进条例》。围绕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的原则,将具有青岛特色的产品(服务)、企业、产业、区域品牌架构总结固化。加强品牌的培育与提升,建立品牌梯次培育工作机制,鼓励经营主体发挥品牌建设主体作用,聚焦本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培育多层次、递进式的品牌梯队。针对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等不同领域,明确品牌培育的目标和制度措施,推进全域品牌化。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机制,完善区域品牌使用、监测、保护、退出等机制,加强扶持与保障,建立健全品牌增信融资制度,推进品牌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助力“品牌之都”建设。
今年,围绕经略海洋,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推动制定《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汇聚各部门、各产业、各环节的管理和发展合力。聚焦构建“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优势产业,发展未来产业,推动海洋产业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加快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齐鲁法制网 记者:
青岛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发展文化旅游业的突出优势和巨大潜力。请问去年以来我市在服务保障旅游业发展方面,有哪些立法亮点?今年还有哪些举措?
傅强:
感谢您的提问。青岛作为著名的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发展旅游业的独特优势和良好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先后部署开展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旅游强市建设行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立法工作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紧跟改革发展步伐、紧贴实践需求,聚焦海上旅游业态发展的新情况,从“小切口”入手,找准立法切入点和突破口,2024年,出台全省首个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将海上旅游的帆船、水上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船艇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聚焦提高管理质效,将我市现行的海上旅游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等经验做法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建立海上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协调联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统筹规划。为推动海上旅游运动船艇规范有序发展,规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在旅游用海功能区范围内明确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的活动范围,合理布局海上旅游运动船艇停靠的码头、浮动设施或者下水点。为解决旅游信息资源分散、公共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全市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旅游信息资源,推动旅游管理公共数据共享,向社会提供旅游公共服务。三是规范经营管理。为便于游客选择规范的船艇开展海上旅游活动,建立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经营信息登记,定期公布海上旅游运动船艇名录。针对虚假宣传、以欺诈方式揽客,诱导游客加价消费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明确价格方面的禁止行为,推动依法诚信经营。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明确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经营者、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者以及码头、浮动设施经营者和沙滩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加强航行安全管理,加大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执法力度,促进海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们将持续推进旅游领域立法,围绕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推动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完善旅游监管机制,规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特色旅游业态有序发展,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加强旅游秩序监督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品质,全面推动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观海新闻 记者:
2024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请问在安全生产领域立法方面,近两年有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立法计划?
傅强:
感谢您的提问。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2024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我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提升安全治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行业新领域不断涌现,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依法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我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立法,不断夯实安全生产法治根基。
一是围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安全治理水平,推动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三管三必须”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等的安全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关怀,强化防范新风险源。完善安全预防措施,强化风险防范化解,通过立法推动从以事故处置为主的被动反应模式向以风险预防为主的主动管控模式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推动修订《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气象灾害预防,规范气象灾害普查、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农村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海洋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统一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主体,畅通气象灾害信息传播途径,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时效性。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职责,细化台风、大风(沙尘暴)、暴雨(雪)等特殊天气应对要求,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质效。
今年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围绕液化石油气行业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制定《青岛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修改修订《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主持人:
感谢傅强先生的解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联系电话:81608726。
本场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2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