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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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3年5月12日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优质物业服务管理的需求,市城管委印发了《青岛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方案》相关情况,今天我们举办新闻发布会。
  出席发布会的有:
  市城管委执行副主任、市城管办主任、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震同志;
  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王镝同志;
  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刘毅同志。
  请3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孙局长介绍情况,有请。
  孙震: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题整治,市城管委聚焦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环境差、公共收益不公开、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老旧小区物业企业选聘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今年将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探索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兜底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等,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参与、多重保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管理服务发展新格局,让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一、基本情况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自1993年发展至今,已经历了近30年的历程。目前,全市物业服务覆盖面积达3.3亿平方米,全市具有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约1318家,物业从业人员11.5万人,物业行业年营业收入87.2亿元,年纳税额8.3亿元。
  近年来,我市修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围绕《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展了全国、全省“双试点”的智慧物业平台建设,但随着行业的发展,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日益精准,物业管理服务问题不断显现,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约束管理有所欠缺,而且物业管理工作涉及价格、执法,属地街道,水、电企业等多领域、多层级、多条块。需要我们下大气力对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进行大提升。
  今年,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靶向施治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物业管理问题,牵头协调统筹16个部门和10个区(市)政府,以4大方面,9项具体任务,23项工作举措为抓手,全面推进住宅小区设施环境完善、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物业管理体制理顺四大攻坚行动,力争通过今年的努力,有效破解物业管理领域长期存在顽疾问题。通过理顺机制、明确部分任务清单、信息化赋能等方式,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任务内容
  (一)设施环境完善攻坚行动
  一是补齐消防设施设备短板。将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全市住宅小区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基本情况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设施缺失、破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在年内完成整改。同时,对住宅小区开展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和应急通道打通工程,大力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问题,提升住宅小区安全系数和环境品质。
  二是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住宅小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及时修剪、清理死树枯枝,进行缺株补植,严肃查处破坏绿地、树木等行为,加强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撤桶并点和桶点改造工作;建立装修垃圾清运机制,指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提高及时清运率,净化小区环境。
  (二)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加大物业服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三会”(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联席会)“三公开”(公开物业服务标准和价格、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收益信息)制度,建立健全“三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清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清单、业主委员会权责清单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评价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
  二是健全物业收费机制。科学界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标准,合理调整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区间,完善市级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提供物业服务收费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是健全物业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大型物业企业积极拓展物业服务、房屋维修等业务,成立房屋应急维修机构,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
  四是建立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机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物业服务评估制度,形成多维度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创新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健全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将监管主体由侧重企业向同时侧重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转变,强化信用评价在招投标、项目评优、企业项目经理选聘等环节的应用。
  (三)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攻坚行动
  重点提升业主委员会建设水平。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推行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按照业主大会决策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逐步提高住宅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健全业主共有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快破解业主委员会开立银行账户资质认证难、资金使用监管难等问题。落实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督促街道办事处树立兜底意识,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各方问题和事项。
  (四)物业管理机制理顺攻坚行动
  理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用好各级物业管理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物业管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物业管理监管效能。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机制,结合12345来电、来信,青诉即办等信访渠道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执法工作进小区活动,通过研究建立执法联动等机制,组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执法部门发挥合力、联防联控,确保居民身边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减少群众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严格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程,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级层面由市城管办牵头负责全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指挥调度和定期督查,结合物业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行动开展,并对各区(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考核通报。
  三是加强科技保障,深化“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建立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元的数据库,对土地和房屋数据、设备和设施数据、业主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数据等进行归集整理,为高效办理物业相关业务提供数据支持。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民法典》《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宣教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营造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孙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们围绕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党政理论网 记者:我们关注到《方案》中,提及老旧小区改造后推行物业服务相关规定,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孙震: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攻坚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并已向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将出台。
  老旧小区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是写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我们将通过在老旧小区改造前,调整和优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工作,为后期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奠定基础。
  同时,我们也通过《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后期物业服务的造血机制,鼓励更多的大型和头部物业企业参与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项目中来。另外,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鼓励和扶持物业+养老、物业+房屋中介,以及物业+家政服务、代卖代买等服务增加物业服务的多元化,为老旧小区业主和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更舒适、更和谐、更可持续的物业服务。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将对全市改造后的大约470余个老旧小区,全部实行物业服务全覆盖。
  回答完毕。
  青岛日报 记者:目前,市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问题比较多,今年开展的攻坚行动,在这方面将有哪些举措?谢谢。
  王镝: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是广大群众和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年的攻坚行动在这方面也有所部署,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收费,三是物业服务评价。
  一是在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方面。我们协同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普通住宅”的范围,以前也是容易引起歧义和社会各界的一些纠纷的关键点。现在已经明确基本要按照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占比物业管理项目高于或低于70%等指标衡量“普通住宅”定义,解决了之前由于“普通住宅”定义不明确、范围概念不清晰造成的收费纠纷矛盾。目前这个文件正在进入部门的会签阶段。
  二是在市场化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我们将协同市发改委、行业协会等,探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评估工作,下一步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衡量收费标准、评价服务做好最基本的、基础性的技术支撑。
  三是在物业服务评价方面。我们按照总体部署的要求,起草了《青岛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意见》主要采取第三方机构市场化评估和属地政府部门组织六方评价两种方式进行。
  下一步,将对《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诚恳地希望广大群众充分履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共同努力把物业服务的评价体系和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形成互动,共同促进物业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升,谢谢!
  百度青岛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有关情况?谢谢。
  刘毅:我介绍一下智慧平台的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作为全国、全省的智慧物业“双试点”城市,重点开发建设“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共分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行政管理四大端口。去年以来,我们主攻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这是我们搞的一项创新工作,业主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房屋信息的登记系统查询、挂接,可以直接实现民法典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身份认证的工作,这是通过电子化的方式解决了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选聘难、物业企业解聘选聘等相关的问题,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由法规规定的150天压缩至20天以内,提速超过650%。今年也将在平台建设方面借助攻坚行动继续发力。一是“三公开”和小区信息“三公告”相关公示工作方面进行发力,二是要继续建设青岛市物业管理的一张图,正如刚才介绍的那样,我们正在建设针对小区的设施设备、人员、物业服务等相关信息的储备工作。三是想通过平台实现对于服务和收费方面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通过科技赋能的手段和方式,我们在全市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物业管理服务发展的新格局,使我们的攻坚成果更多惠及到全体的市民,谢谢。
  主持人:感谢刘主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求的,会后请联系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为:51915219。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

《<青岛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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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3年5月12日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优质物业服务管理的需求,市城管委印发了《青岛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方案》相关情况,今天我们举办新闻发布会。
  出席发布会的有:
  市城管委执行副主任、市城管办主任、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震同志;
  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王镝同志;
  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刘毅同志。
  请3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孙局长介绍情况,有请。
  孙震: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题整治,市城管委聚焦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环境差、公共收益不公开、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老旧小区物业企业选聘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今年将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探索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兜底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等,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参与、多重保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管理服务发展新格局,让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一、基本情况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自1993年发展至今,已经历了近30年的历程。目前,全市物业服务覆盖面积达3.3亿平方米,全市具有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约1318家,物业从业人员11.5万人,物业行业年营业收入87.2亿元,年纳税额8.3亿元。
  近年来,我市修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围绕《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展了全国、全省“双试点”的智慧物业平台建设,但随着行业的发展,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日益精准,物业管理服务问题不断显现,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约束管理有所欠缺,而且物业管理工作涉及价格、执法,属地街道,水、电企业等多领域、多层级、多条块。需要我们下大气力对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进行大提升。
  今年,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靶向施治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物业管理问题,牵头协调统筹16个部门和10个区(市)政府,以4大方面,9项具体任务,23项工作举措为抓手,全面推进住宅小区设施环境完善、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物业管理体制理顺四大攻坚行动,力争通过今年的努力,有效破解物业管理领域长期存在顽疾问题。通过理顺机制、明确部分任务清单、信息化赋能等方式,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任务内容
  (一)设施环境完善攻坚行动
  一是补齐消防设施设备短板。将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全市住宅小区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基本情况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设施缺失、破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在年内完成整改。同时,对住宅小区开展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和应急通道打通工程,大力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问题,提升住宅小区安全系数和环境品质。
  二是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住宅小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及时修剪、清理死树枯枝,进行缺株补植,严肃查处破坏绿地、树木等行为,加强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撤桶并点和桶点改造工作;建立装修垃圾清运机制,指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提高及时清运率,净化小区环境。
  (二)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加大物业服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三会”(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联席会)“三公开”(公开物业服务标准和价格、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收益信息)制度,建立健全“三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清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清单、业主委员会权责清单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评价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
  二是健全物业收费机制。科学界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标准,合理调整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区间,完善市级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提供物业服务收费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是健全物业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大型物业企业积极拓展物业服务、房屋维修等业务,成立房屋应急维修机构,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
  四是建立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机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物业服务评估制度,形成多维度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创新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健全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将监管主体由侧重企业向同时侧重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转变,强化信用评价在招投标、项目评优、企业项目经理选聘等环节的应用。
  (三)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攻坚行动
  重点提升业主委员会建设水平。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推行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按照业主大会决策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逐步提高住宅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健全业主共有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快破解业主委员会开立银行账户资质认证难、资金使用监管难等问题。落实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督促街道办事处树立兜底意识,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各方问题和事项。
  (四)物业管理机制理顺攻坚行动
  理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用好各级物业管理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物业管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物业管理监管效能。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机制,结合12345来电、来信,青诉即办等信访渠道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执法工作进小区活动,通过研究建立执法联动等机制,组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执法部门发挥合力、联防联控,确保居民身边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减少群众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严格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程,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级层面由市城管办牵头负责全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指挥调度和定期督查,结合物业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行动开展,并对各区(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考核通报。
  三是加强科技保障,深化“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建立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元的数据库,对土地和房屋数据、设备和设施数据、业主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数据等进行归集整理,为高效办理物业相关业务提供数据支持。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民法典》《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宣教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营造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孙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们围绕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党政理论网 记者:我们关注到《方案》中,提及老旧小区改造后推行物业服务相关规定,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孙震: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攻坚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并已向各区市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将出台。
  老旧小区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是写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我们将通过在老旧小区改造前,调整和优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工作,为后期实行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奠定基础。
  同时,我们也通过《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后期物业服务的造血机制,鼓励更多的大型和头部物业企业参与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项目中来。另外,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鼓励和扶持物业+养老、物业+房屋中介,以及物业+家政服务、代卖代买等服务增加物业服务的多元化,为老旧小区业主和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更舒适、更和谐、更可持续的物业服务。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将对全市改造后的大约470余个老旧小区,全部实行物业服务全覆盖。
  回答完毕。
  青岛日报 记者:目前,市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问题比较多,今年开展的攻坚行动,在这方面将有哪些举措?谢谢。
  王镝: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是广大群众和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年的攻坚行动在这方面也有所部署,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收费,三是物业服务评价。
  一是在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方面。我们协同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普通住宅”的范围,以前也是容易引起歧义和社会各界的一些纠纷的关键点。现在已经明确基本要按照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占比物业管理项目高于或低于70%等指标衡量“普通住宅”定义,解决了之前由于“普通住宅”定义不明确、范围概念不清晰造成的收费纠纷矛盾。目前这个文件正在进入部门的会签阶段。
  二是在市场化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我们将协同市发改委、行业协会等,探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评估工作,下一步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衡量收费标准、评价服务做好最基本的、基础性的技术支撑。
  三是在物业服务评价方面。我们按照总体部署的要求,起草了《青岛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意见》主要采取第三方机构市场化评估和属地政府部门组织六方评价两种方式进行。
  下一步,将对《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诚恳地希望广大群众充分履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共同努力把物业服务的评价体系和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形成互动,共同促进物业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升,谢谢!
  百度青岛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有关情况?谢谢。
  刘毅:我介绍一下智慧平台的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作为全国、全省的智慧物业“双试点”城市,重点开发建设“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共分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行政管理四大端口。去年以来,我们主攻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这是我们搞的一项创新工作,业主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房屋信息的登记系统查询、挂接,可以直接实现民法典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身份认证的工作,这是通过电子化的方式解决了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选聘难、物业企业解聘选聘等相关的问题,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由法规规定的150天压缩至20天以内,提速超过650%。今年也将在平台建设方面借助攻坚行动继续发力。一是“三公开”和小区信息“三公告”相关公示工作方面进行发力,二是要继续建设青岛市物业管理的一张图,正如刚才介绍的那样,我们正在建设针对小区的设施设备、人员、物业服务等相关信息的储备工作。三是想通过平台实现对于服务和收费方面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通过科技赋能的手段和方式,我们在全市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物业管理服务发展的新格局,使我们的攻坚成果更多惠及到全体的市民,谢谢。
  主持人:感谢刘主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求的,会后请联系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为:51915219。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