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消费是经济的“压舱石”和“稳定剂”,提升消费环境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促进扩大消费和深化放心消费创建的要求。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为向大家介绍近年来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今天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主题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全力促进消费增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善武同志;
市中级法院副局级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张春娟同志;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 郭大鹏同志。
请以上3位同志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高善武局长介绍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有请。
高善武: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消费环境事关发展、牵动民生,人民群众高度关切。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决策部署,坚持消费者满意导向,以放心消费、品质消费、安全消费的理念,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城市品牌,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去年中消协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青岛排名全国第三,连续5年得分上升,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一)深化示范创建,保障放心消费。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青岛”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一是更高规格抓创建。“放心消费在青岛”示范创建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市政府部署的10项示范创建活动之一。在“优环境、促消费、保民生、助发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授牌。二是更广覆盖抓创建。扎实推进“五个延伸”“四个全覆盖”,指导市场主体参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行诚信经营承诺、亮诺、践诺,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全市参创单位达到121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近60%,居全省第一。开展优秀创建案例征集和宣传推介活动,获评省优秀案例27个,居全省第一。三是更强合力抓创建。完善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开展放心消费“青岛指数”测评,科学评估示范创建成效,精准查摆问题,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强弱项、补短板、守底线。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高标准培育示范单位,去年新增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累计达144家,全市各级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达2.45万家。
(二)加快提质升级,促进品质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增加高品质消费品供给,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一是消费供给更高水平。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启动新一轮“品质青岛”塑造工程,建立1000家中小企业组成的品牌培育基础库,培育“好品山东”品牌26个,新增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89家。发起“诚信守法经营 安全放心消费”倡议,落实先行赔付资金175.44万元。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作出更高质量服务承诺,去年新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二是消费平台更新换代。深度融入城市更新建设,开展“农贸市场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新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0处,创建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45处。积极打造更高品质、更具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台东步行街、即墨古城等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的带动效应日益凸显。
(三)创新监管举措,抓实安全消费。把安全发展贯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加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筑牢安全底线。深化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问题1万余个;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药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7.92%、100%,再次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二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接处群众诉求36万件,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开展消费纠纷隐患排查和“回头看”,排查处置各类风险隐患280余起。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81万家,其中线上维权服务站1121家,覆盖商超、街区、市场、综合体等消费集中场所以及15个行业协会;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单位1.76万家,数量居全省首位。三是推行“服务型执法”。在全国首创“服务型执法”模式,对市场主体实施“体检式”事前监管、“手术刀式”事中执法、“康复式”事后回访,统筹消费市场安全和发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规范旅游消费市场秩序整治、农贸市场诚信计量专项行动等,共计办理行政案件19086件,移送司法机关183件。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关于扩大内需,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决策部署,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大力实施“青岛优品”创建工程,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消费环境。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携手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
主持人:感谢高善武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请张春娟法官介绍市中级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有请。
张春娟:同志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在此联合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期关心支持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司法审判工作的记者朋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青岛中院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12件,其中,案件类型为食品类的案件264件,购物方式为网络平台购物的案件345件,结案方式为调解结案的案件为142件。一是以最严的举措保护食品安全。青岛中院对食品生产、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基础上,适时更新规则,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让网络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三是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纠纷化解体系。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加强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保障,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3年,青岛中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消费者领域审判各项工作:一是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在线诉讼灵活、简便、全天候、易操作等优势,推动完善当事人依法在线开展诉讼活动,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二是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不断增加对农村消费者的司法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和协调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主体、司法救助力量向农村地区倾斜。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发布调研报告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张春娟法官的介绍。下面,请郭大鹏主任介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有请。
郭大鹏: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谨代表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大家多年来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消费环境是一座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去年以来,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消费者为中心,在投诉处理、社会监督、消费教育、机制建设等方面突破创新,在提升服务能力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服务温度,全力营造安心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我们重点聚焦四个方面:
(一)聚焦群众利益护民生,探索创新维权投诉机制。2022年度,全市各级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88769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8.9万元,成功调处了珠宝首饰、二手车等数起大额疑难消费纠纷。持续发挥消保委律师团专业优势,持续开展“月月3·15”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在16家行业协会设立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了规范管理,制定《青岛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统一规范建站条件、建站流程、工作职责。联合市网商协会发出《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倡议书;倡导成立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诚信联盟,在行业所属企业首度推行了“摄影行业规范公示栏”,并发布了摄影行业11项负面清单和服务承诺。
(二)聚焦行业规范促发展,有力提升社会监督实效。一是以NPS(Net Promoter Score消费者推荐度指数,是国际通行的消费口碑评价与顾客推荐度评价体系,是测定品牌口碑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顾客忠诚度的关键指标)调查为手段,助力农贸市场规范发展。围绕“农贸市场升级和改造”市办实事之一,开展农贸市场NPS口碑推荐调查,并召集30家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约谈,通报调查整体情况,发放了调查建议函,提出了整改建议共180余条,帮助市场主办方进一步了解自身优势和短板。二是以约谈为载体,为家电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关注家电销售、维修问题,组织海尔、海信等10余家家电企业,召开了“青岛市家电市场售后服务质量通气会”,通报投诉受理情况,收集企业经营难点22条和答复建议12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三是开展月饼市场消费体察活动,组织对线上及线下30家商超、酒店的月饼市场进行消费体验,撰写发布体察报告,发布消费提示。
(三)聚焦消费热点广宣传,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一是成立首批消费教育(体验)基地。在全市择优遴选10家企业、单位成立了青岛市首批消费教育(体验)基地,推选2家单位入选山东省消费教育基地。通过省、市两级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消费体验活动,促进消费环境的优化、扩容、提质。全年共开展消费体验共计近百场,累计接待5000余名消费者,其中学生专场达到30余场,累计2000余人,有力拓展了消费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创新推出大型生活类科目栏目“消费实验室”“消费显微镜”等系列节目。消保委联合市质检院和媒体打造大型生活类科普栏目,围绕硅胶锅铲、酸奶、羽绒服、儿童防晒衣、抗菌服装等,从消费者关注和实用的角度,通过直播间在线“全景式”还原测试过程,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科学专业介绍,“捕捉”消费真相并给出权威消费指导,播出期间观看浏览量共计150余万人次。三是开展“情系银龄维权送暖”系列宣讲活动,守护好老年消费者的“钱袋子”。组建“爱老维权服务队”,深入街道社区面对面举办专题讲座,探索线下+线上的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聚焦青岛好礼树品牌,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进一步做好“青岛好礼”的宣传与推介,组织部分“青岛好礼”品牌企业进驻“青岛品牌馆”,走进了抖音直播间、加入了利群网商APP。挂牌成立首家“青岛好礼”品质馆。通过“青岛好礼”特色产品专区展示,为消费者选购青岛特色商品提供专业信息和一站式购买平台。开展青岛“惠民月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极大促进消费升级。
2023年,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扣中消协“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延伸维权服务触角,打通消费维权“堵点”,推动产品提质升级,持续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郭大鹏主任的介绍。接下来是媒体朋友们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们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人民网 记者:今年3·15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要求我们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请问高局长,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在消费环境建设方面有什么工作打算?谢谢。
高善武:谢谢你的提问。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经过三年疫情,各行各业亟盼恢复和发展,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特别重要。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重点聚焦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市场主体放心消费创建亮诺承诺活动,不断扩展创建覆盖面,扎实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开展集中报道和日常宣传,提升“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影响力。
二是聚焦网购安全,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网购在消费者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大家也越来越关注。推进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全覆盖,定期开展行政指导、约谈,推动网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整治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聚焦消费体验,推动消费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大力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通过快速维权、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四是聚焦投诉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消费维权诉求。深入排查整治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广泛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最后达到满意消费、放心消费。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齐鲁法制网 记者:近年来,青岛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成果显着,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优化司法服务保障?谢谢。
张春娟:谢谢您的提问。青岛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精准对接青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需求,探索创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依法审理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努力为青岛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一是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化小额消费纠纷审理程序,引导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二是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科技,探索根据需求消费纠纷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便利消费者依法维权,节约消费者维权成本。三是进一步组织好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管机构以及消费者行业协会代表旁听具有典型意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庭审。四是加强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裁判适法统一,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归纳类案审理思路,加强对新型消费、复合型消费的审判研究,充分发挥司法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青岛日报 记者: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我们都有哪些具体活动?谢谢。
郭大鹏: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今年3·15期间,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除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外,还将重点开展以下7项活动:
一是纪念大会。明天14:30,举行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青岛电视台蓝睛客户端将现场直播。会上市领导对我市2022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市消保委新一届律师团、专家志愿团集中授牌、颁发证书,并举行创建2022年度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造“青岛优品”城市品牌启动仪式,敬请各位关注。
二是消费体验。在华东葡萄酒庄园召开“走近优品 提振消费”大型消费体验活动启动仪式,打造集“消费者沉浸式体验、行业协会专业性培训、主管部门规范性指导、消保委社会监督及警示”为一体的消费体验新模式。
三是现场活动。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进行公益检测、消费维权宣传以及“青岛好礼”名优产品展示。
四是维权服务。成立青岛市消费维权律师团和专家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维权服务,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联手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召开十六家行业协会座谈会,联合发布诚信守诺、共促消费的倡议书,携手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六是科学宣传消费知识,走进检测机构、走进社区、企业、学校,以“请进来 走出去”的方式开展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活动,贴心服务群众。
七是约谈和典型案例发布,开展一系列约谈、发布及媒体宣传活动,做好旅游景区、汽车相关企业两方面的约谈,发布《全市消保委系统2022年度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同时还要公布《自加热食品包装盒比较试验结果》,还将会同新闻媒体开展专题上线活动。
另外,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的牵头组织下,各区市也都将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共同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大家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郭大鹏主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需要深度采访,请会后联系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85730832。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