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字当头 勇挑大梁 青岛走在前”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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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5年1月16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展现“大省挑大梁、青岛走在前”的责任担当,今天组织召开“干字当头 勇挑大梁 青岛走在前”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也是本年度政策例行吹风会的第一场。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万胜先生;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天传先生;
  市教育局总督学  王元泳先生;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  徐峰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万胜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总体情况,有请。
  陈万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感谢广大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作出明确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专门出台了《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下面,我介绍一下《十条措施》的有关情况。
  一、总体考虑
  《十条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方面原则:
  一是突出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供给端、服务端、需求端全链条的系统布局,瞄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施策、靶向发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增强活力,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突出守正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借鉴陕西省“三项改革”(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改革举措。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内容共分为10大条,包括29项具体举措,其中20项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在我市首次探索实施的改革举措,9项是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或推广的创新做法,力求通过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组合拳”,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成果转化联合支持机制和科技评价激励机制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有效贯通。
  (一)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科技管理人员往往担心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不敢转”,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两个方面举措。一方面,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职责,建立更加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单列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职务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形成国有资产后,其划转、转让、退出、损失核销等处置,由科研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切实为科技管理人员松绑减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二)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着眼深化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针对确权、转化、激励等方面机制不活的问题,重点从三个层面细化落实。一是允许科研单位采取“赋权+约定收益”方式,将留存的部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相当于赋予科研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所有权,更能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能动性。二是允许对过往利用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创办的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为各驻青高校等单位就历史问题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提供解决路径,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三是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奖励,且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充分肯定、保护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进取心。
  (三)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方式。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放活科研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自主权,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将结余经费现金出资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以“现金入股+技术入股”的组合方式出资成果转化企业,同时明确使用结余经费出资入股的两种方式,为具体操作提供行动指引。
  (四)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一方面,鼓励科研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同时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既可以降低成果转化资金门槛,又可以通过保险产品帮企业增信,为成果方提供权益保障。另一方面,对入市交易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多元化支付对账方式。计划由青岛市产权交易所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引导更多高校院所入市交易,增强技术交易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市场活跃度。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选聘制度。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激励使用,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支持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专人专岗,强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配备,可将成果转化效益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突出政策引导。三是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六)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育成长机制。技术经理人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我们将从五个层面赋能支持其培育成长。一是推动高校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不断引育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二是实施技术经理人培育工程,有组织的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并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三是在全国首创探索建立技术经纪人积分评价体系和市场化奖励机制。四是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市“拔尖人才”选拔中单设技术经纪人序列,根据技术经纪人积分排名和转化绩效,给予不同等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五是开展科技项目经理人试点,遴选一批领军人才,依托龙头企业,有组织、体系化发现、凝练、布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七)开展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加速行动。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我们将通过五项举措进一步发挥国企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鼓励国有企业开展赋权改革试点,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二是通过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对科技骨干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三是对于国有企业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加回”,引导国有企业加大中试平台建设、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四是鼓励国有企业设立专项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超前布局前沿性、颠覆性、基础性技术研究。五是推动国有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联合创新,建立“一对多”“多对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
  (八)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担当作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是引导国有投资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购买成果作价转化后的高校院所持有股份,为高校院所作价入股转化成果退出变现提供通道。二是优化“硕果金”政策,对入驻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概念验证平台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先投后股、股权直投、赋能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支持高校院所“揭榜”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任务,建立驻青高校服务地方绩效评价体系,推动驻青高校积极参与创新改革、融入地方发展。
  (九)探索“集采研发”产学研融合新范式。开拓市场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支持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依托“云端研发”等开放服务平台,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凝练行业共性难题,通过“集采研发”等新模式,组织“平台+高校院所”签订委托孵化协议、“平台+企业”签订预采购协议,形成预期市场订单,面向市场众筹解决研发资金,实现科技成果产品化。
  (十)高标准打造海洋科技大市场。以海洋为突出优势和显著特色的海洋科技大市场是我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我们将继续打造好这一优势平台,助力技术交易服务资源实现耦合发展。一是加快海洋科技大市场特色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联合各类专业机构打造共建共享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二是发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上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作用,链接全国海洋创新资源,带领科技企业出海。三是坚持市场化运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推广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投结合”等模式,培育科技服务业新业态。
  下一步,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把各项措施宣传好、解读好,助力我市更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为科技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再次向广大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陈万胜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报道 记者:
  去年,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了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目前,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王元泳: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高等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众所周知,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主阵地,也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驻青高校是我们青岛最宝贵的资源,为充分发挥青岛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势,有效服务我市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我们成立了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建立了“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的协同创新机制,重点打造了五个创新链条。
  一是专家链条。成立青岛市技术成果投融资专家委员会,突出“精准筛选、精准对接、精准跟踪、精准推介”的工作特色,吸纳全国范围内投融资行业专家,从产业化角度对全市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评价,对成果转化方案提出关键意见建议。
  二是资本链条。资本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第一滴水”,作用尤为关键。我们推动建立了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红瓦资本矩阵”,与30余家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合作关系,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资本支持。
  三是供应链条。中心坚持深入走访高校,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赛道分布,精准对接高校优势学科,挖掘具有市场可行性的好成果。目前,中心已汇集在青高教科技成果1万余项,筛选1000余项。
  四是需求链条。中心持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重点发挥头部企业牵引效用,实现科研端与产业端精准对接。我们联合行业产业协会,建设了高端化工与新材料、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11大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形成了“企业出卷、高校答题”的协同转化新模式。
  五是市场链条。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已组织各类技术成果供需对接会50余场,达成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36项,招募、培养了50名具有金融财经特色的中级技术经纪人,搭建了产学研转化的完整链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作用,联合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持续举办服务高校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的特色路演活动,充分发挥催化、链接作用,实现产学研高效转化,助力我市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青岛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商报 记者:
  青能所作为院地共建的国立科研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的实践和创新举措有哪些,如何开展有组织的成果转化?
  徐峰: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简要介绍青岛能源所在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与成效。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是2006年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青岛市共建的国立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依托青岛能源所,建设山东能源研究院和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形成了“所、院、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围绕新能源、新生物、新材料三大领域,为国家和山东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院地共建的研究所,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成果转化为主要途径,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产业出题、科学论证、协同攻关、市场验收”的理念,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在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方面主要实施了三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顶层设计构建引导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带动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了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相关制度20余项。全国首批、山东省首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运用;将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评估、职称晋升、人才奖励评定条件;将转化收益80%以上奖励给科研人员。通过激励政策引导科研人员围绕产业需求“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
  二是探索多模式融通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优势。探索形成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引进落地”三类成果产出模式;与企业务实灵活选择“项目合作、共建平台、战略合作”三类产研合作模式;采取以“许可/转让为主、审慎作价入股、有条件的开展自主创业”三类成果转化模式,鼓励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产研合作,“做到不以模式影响成果落地转化”。
  三是成立专班探索“有组织”的成果转化。针对成果转化的瓶颈堵点,研究所以打造系统集成与概念验证平台为创新举措,构建了包括系统集成工程中心、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国有资产监管平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以及“小核心大网络”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在这里,也要特别感谢青岛市委、市政府,去年4月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波任组长的“青能所成果转化产研对接工作专班”,这是我市首次在市级层面以专班方式支持科研机构推进成果转化,据我们了解在全国应该也是唯一。研究所也成立由所长牵头、相关部门、团队组成的工作专班和多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市、所深度融合、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新模式。首批选取了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硫化物固态锂电池、烃基生物柴油/航煤等、合成生物和绿色甲醇作为专班第一批重点推动项目,按照“转化一批、熟化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推动重大成果就地转化。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成果转化专班的领导支持下,研究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近五年与500余家企业建立了实质性合作,推动了三十余项成果落地转化,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排名前3%,中国科学院107家研究所前1/3。
  尤其是研究所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成果在青转化。以2024年为例,研究所紧密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领域的17家青岛企业签署合同27项,总金额近6000万,较2023年增长50%;近年来着力推动中科蓝智、青岛星赛等7家成果转化公司落地青岛,占全部成果转化公司的80%,总估值近20亿。2024年在青岛市组织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全市共5家,并获批山东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试点,全省共6家,青岛共两家。
  下一步,研究所将全力贯彻落实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产出一批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成果,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奋力为青岛市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感谢媒体朋友们对青岛能源所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科技成果转化,既需要一个要素集聚的生态,也是需要一个功能完善的平台,刚才介绍中提到高标准打造海洋科技大市场,那请问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服务等方面,海洋科技大市场将具体提供哪些支撑、发挥哪些作用?
  李天传: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每一项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都离不开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的有效支撑。我们建设海洋科技大市场,就是要把全国的高校、院所、企业、人才、金融、服务等要素汇聚起来,形成一个“大超市”,通过市场化配置,让供给方、需求方、服务方都能找到所想所需所求,形成全国技术交易服务的新样板。目前来看,自去年4月海洋科技大市场启动建设以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突出海洋和上合国际技术转移特色,构建起“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成5000平米线下综合服务大厅、7.6万平米垂直领域成果转化基地,与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等全国20余家生态伙伴建立合作,为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服务机构等,提供供需发布、成果评估、技术交易、产研对接、概念验证、成果孵化、科技金融等服务。
  二是开展常态化产学研对接活动。针对供给端,征集全国科技成果超过10000项,其中征集驻青高校院所成果3200余项、发布2900余项,实行月度路演、季度汇演、年度优选。针对需求端,组建“技术经纪人+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搜集技术需求1700余项,通过大市场线上平台、“云端研发”平台等匹配成果资源,举办“校企牵手·卡位入链”、产业科技沙龙等对接活动153场,促成合作94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4亿元。
  三是培育科创人才与硬科技企业。依托海洋科技大市场的火炬创投学院、技术转移人才基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建立涵盖创业场地、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的全方位孵化服务链条,成功推动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创办企业51家,培养创业人才300余名、海洋技术转移人才80人,促成企业融资2.5亿元,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下一步,将坚持把海洋科技大市场作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平台、总窗口,全力推进海洋科技大市场特色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一是坚持“以海洋立市场”。联动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崂山实验室,汇聚全国海洋领域科技成果和产业需求,协同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坚持“以上合拓市场”。协同上合技术转移中心,依托上合示范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加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力。三是坚持“以服务促市场”。实行市场化运营,完善多元化功能,组织产学研活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的新范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李天传先生的介绍,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5911743。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发布会日期:
  2025年1月16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展现“大省挑大梁、青岛走在前”的责任担当,今天组织召开“干字当头 勇挑大梁 青岛走在前”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也是本年度政策例行吹风会的第一场。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万胜先生;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天传先生;
  市教育局总督学  王元泳先生;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  徐峰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万胜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总体情况,有请。
  陈万胜: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感谢广大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作出明确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专门出台了《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下面,我介绍一下《十条措施》的有关情况。
  一、总体考虑
  《十条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方面原则:
  一是突出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供给端、服务端、需求端全链条的系统布局,瞄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施策、靶向发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增强活力,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突出守正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借鉴陕西省“三项改革”(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改革举措。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内容共分为10大条,包括29项具体举措,其中20项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在我市首次探索实施的改革举措,9项是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或推广的创新做法,力求通过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组合拳”,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成果转化联合支持机制和科技评价激励机制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有效贯通。
  (一)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科技管理人员往往担心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不敢转”,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两个方面举措。一方面,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职责,建立更加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单列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职务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形成国有资产后,其划转、转让、退出、损失核销等处置,由科研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切实为科技管理人员松绑减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二)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着眼深化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针对确权、转化、激励等方面机制不活的问题,重点从三个层面细化落实。一是允许科研单位采取“赋权+约定收益”方式,将留存的部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相当于赋予科研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所有权,更能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能动性。二是允许对过往利用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创办的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为各驻青高校等单位就历史问题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提供解决路径,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三是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奖励,且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充分肯定、保护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进取心。
  (三)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方式。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问题,进一步放活科研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自主权,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将结余经费现金出资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以“现金入股+技术入股”的组合方式出资成果转化企业,同时明确使用结余经费出资入股的两种方式,为具体操作提供行动指引。
  (四)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一方面,鼓励科研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同时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既可以降低成果转化资金门槛,又可以通过保险产品帮企业增信,为成果方提供权益保障。另一方面,对入市交易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多元化支付对账方式。计划由青岛市产权交易所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引导更多高校院所入市交易,增强技术交易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市场活跃度。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选聘制度。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激励使用,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支持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专人专岗,强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配备,可将成果转化效益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突出政策引导。三是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六)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育成长机制。技术经理人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我们将从五个层面赋能支持其培育成长。一是推动高校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不断引育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二是实施技术经理人培育工程,有组织的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并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三是在全国首创探索建立技术经纪人积分评价体系和市场化奖励机制。四是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市“拔尖人才”选拔中单设技术经纪人序列,根据技术经纪人积分排名和转化绩效,给予不同等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五是开展科技项目经理人试点,遴选一批领军人才,依托龙头企业,有组织、体系化发现、凝练、布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七)开展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加速行动。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我们将通过五项举措进一步发挥国企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鼓励国有企业开展赋权改革试点,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二是通过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对科技骨干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三是对于国有企业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加回”,引导国有企业加大中试平台建设、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四是鼓励国有企业设立专项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超前布局前沿性、颠覆性、基础性技术研究。五是推动国有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联合创新,建立“一对多”“多对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
  (八)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担当作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是引导国有投资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购买成果作价转化后的高校院所持有股份,为高校院所作价入股转化成果退出变现提供通道。二是优化“硕果金”政策,对入驻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概念验证平台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先投后股、股权直投、赋能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支持高校院所“揭榜”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任务,建立驻青高校服务地方绩效评价体系,推动驻青高校积极参与创新改革、融入地方发展。
  (九)探索“集采研发”产学研融合新范式。开拓市场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支持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依托“云端研发”等开放服务平台,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凝练行业共性难题,通过“集采研发”等新模式,组织“平台+高校院所”签订委托孵化协议、“平台+企业”签订预采购协议,形成预期市场订单,面向市场众筹解决研发资金,实现科技成果产品化。
  (十)高标准打造海洋科技大市场。以海洋为突出优势和显著特色的海洋科技大市场是我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我们将继续打造好这一优势平台,助力技术交易服务资源实现耦合发展。一是加快海洋科技大市场特色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联合各类专业机构打造共建共享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二是发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上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作用,链接全国海洋创新资源,带领科技企业出海。三是坚持市场化运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推广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投结合”等模式,培育科技服务业新业态。
  下一步,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把各项措施宣传好、解读好,助力我市更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为科技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再次向广大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陈万胜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报道 记者:
  去年,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了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目前,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王元泳: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高等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众所周知,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主阵地,也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驻青高校是我们青岛最宝贵的资源,为充分发挥青岛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势,有效服务我市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我们成立了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建立了“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的协同创新机制,重点打造了五个创新链条。
  一是专家链条。成立青岛市技术成果投融资专家委员会,突出“精准筛选、精准对接、精准跟踪、精准推介”的工作特色,吸纳全国范围内投融资行业专家,从产业化角度对全市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评价,对成果转化方案提出关键意见建议。
  二是资本链条。资本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第一滴水”,作用尤为关键。我们推动建立了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红瓦资本矩阵”,与30余家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合作关系,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资本支持。
  三是供应链条。中心坚持深入走访高校,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赛道分布,精准对接高校优势学科,挖掘具有市场可行性的好成果。目前,中心已汇集在青高教科技成果1万余项,筛选1000余项。
  四是需求链条。中心持续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重点发挥头部企业牵引效用,实现科研端与产业端精准对接。我们联合行业产业协会,建设了高端化工与新材料、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11大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形成了“企业出卷、高校答题”的协同转化新模式。
  五是市场链条。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已组织各类技术成果供需对接会50余场,达成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36项,招募、培养了50名具有金融财经特色的中级技术经纪人,搭建了产学研转化的完整链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作用,联合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持续举办服务高校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的特色路演活动,充分发挥催化、链接作用,实现产学研高效转化,助力我市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青岛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商报 记者:
  青能所作为院地共建的国立科研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的实践和创新举措有哪些,如何开展有组织的成果转化?
  徐峰: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简要介绍青岛能源所在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与成效。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是2006年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青岛市共建的国立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依托青岛能源所,建设山东能源研究院和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形成了“所、院、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围绕新能源、新生物、新材料三大领域,为国家和山东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院地共建的研究所,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成果转化为主要途径,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产业出题、科学论证、协同攻关、市场验收”的理念,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在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方面主要实施了三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顶层设计构建引导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带动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了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相关制度20余项。全国首批、山东省首家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运用;将成果转化纳入绩效评估、职称晋升、人才奖励评定条件;将转化收益80%以上奖励给科研人员。通过激励政策引导科研人员围绕产业需求“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
  二是探索多模式融通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优势。探索形成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引进落地”三类成果产出模式;与企业务实灵活选择“项目合作、共建平台、战略合作”三类产研合作模式;采取以“许可/转让为主、审慎作价入股、有条件的开展自主创业”三类成果转化模式,鼓励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产研合作,“做到不以模式影响成果落地转化”。
  三是成立专班探索“有组织”的成果转化。针对成果转化的瓶颈堵点,研究所以打造系统集成与概念验证平台为创新举措,构建了包括系统集成工程中心、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国有资产监管平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以及“小核心大网络”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在这里,也要特别感谢青岛市委、市政府,去年4月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波任组长的“青能所成果转化产研对接工作专班”,这是我市首次在市级层面以专班方式支持科研机构推进成果转化,据我们了解在全国应该也是唯一。研究所也成立由所长牵头、相关部门、团队组成的工作专班和多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市、所深度融合、有组织的成果转化新模式。首批选取了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硫化物固态锂电池、烃基生物柴油/航煤等、合成生物和绿色甲醇作为专班第一批重点推动项目,按照“转化一批、熟化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推动重大成果就地转化。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成果转化专班的领导支持下,研究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近五年与500余家企业建立了实质性合作,推动了三十余项成果落地转化,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排名前3%,中国科学院107家研究所前1/3。
  尤其是研究所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成果在青转化。以2024年为例,研究所紧密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领域的17家青岛企业签署合同27项,总金额近6000万,较2023年增长50%;近年来着力推动中科蓝智、青岛星赛等7家成果转化公司落地青岛,占全部成果转化公司的80%,总估值近20亿。2024年在青岛市组织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全市共5家,并获批山东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试点,全省共6家,青岛共两家。
  下一步,研究所将全力贯彻落实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产出一批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成果,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奋力为青岛市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感谢媒体朋友们对青岛能源所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科技成果转化,既需要一个要素集聚的生态,也是需要一个功能完善的平台,刚才介绍中提到高标准打造海洋科技大市场,那请问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服务等方面,海洋科技大市场将具体提供哪些支撑、发挥哪些作用?
  李天传: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每一项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都离不开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的有效支撑。我们建设海洋科技大市场,就是要把全国的高校、院所、企业、人才、金融、服务等要素汇聚起来,形成一个“大超市”,通过市场化配置,让供给方、需求方、服务方都能找到所想所需所求,形成全国技术交易服务的新样板。目前来看,自去年4月海洋科技大市场启动建设以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突出海洋和上合国际技术转移特色,构建起“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成5000平米线下综合服务大厅、7.6万平米垂直领域成果转化基地,与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等全国20余家生态伙伴建立合作,为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服务机构等,提供供需发布、成果评估、技术交易、产研对接、概念验证、成果孵化、科技金融等服务。
  二是开展常态化产学研对接活动。针对供给端,征集全国科技成果超过10000项,其中征集驻青高校院所成果3200余项、发布2900余项,实行月度路演、季度汇演、年度优选。针对需求端,组建“技术经纪人+专家”服务团,深入企业搜集技术需求1700余项,通过大市场线上平台、“云端研发”平台等匹配成果资源,举办“校企牵手·卡位入链”、产业科技沙龙等对接活动153场,促成合作94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4亿元。
  三是培育科创人才与硬科技企业。依托海洋科技大市场的火炬创投学院、技术转移人才基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建立涵盖创业场地、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的全方位孵化服务链条,成功推动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科研人员转化成果、创办企业51家,培养创业人才300余名、海洋技术转移人才80人,促成企业融资2.5亿元,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下一步,将坚持把海洋科技大市场作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平台、总窗口,全力推进海洋科技大市场特色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一是坚持“以海洋立市场”。联动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崂山实验室,汇聚全国海洋领域科技成果和产业需求,协同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坚持“以上合拓市场”。协同上合技术转移中心,依托上合示范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加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力。三是坚持“以服务促市场”。实行市场化运营,完善多元化功能,组织产学研活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的新范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李天传先生的介绍,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科技局,联系电话:85911743。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