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水平,近日,青岛市编制印发了《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并将发布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通告。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保岚先生;
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庄建蓉女士;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宋晓先生;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赵建军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话题。
首先,请王保岚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及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的情况。有请。
王保岚: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青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努力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居有保障,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对自建房安全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通告,将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购房需求。下面,就两项工作为大家作详细介绍。
一、自建房安全管理有关情况
(一)制定背景
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各区市共同努力,累计排查自建房429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8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401万栋,整治销号隐患自建房17476栋,全市存量自建房隐患基本消除。为进一步加强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健全长效机制,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政策内容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自行组织建设房屋的使用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行规范,明确区(市)、镇(街)、村(居)的责任分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自建房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新建自建房管理。明确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增自建房。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健全自建房安全使用机制。明确自建房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是自建房使用安全责任人,自建房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建房装修活动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和相邻房屋安全,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四是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行为。明确自建房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五种情形,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五是完善自建房隐患整治流程。自建房鉴定后,自建房安全使用人要依据鉴定报告开展隐患治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镇(街)、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应急措施。
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自建房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办法》宣传贯彻和落实,通过组织培训、图文解读、专家释法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解读活动,推动《办法》内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首批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有关情况
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轮候制度,首批京口路、开封路两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3613套房源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6月实现主体封顶。项目达到配售条件后,将面向轮候库内注册登记的家庭进行配售,今天将面向全市发布预登记通告。下面介绍一下入库和预登记流程。
(一)入库流程。申请家庭可以搜索“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注册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入库。审核通过的家庭由系统自动打分排序,计分标准综合考虑人口结构、收入水平、住房面积、入库时间等因素,总分值相同的按照资料齐全并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顺序。7月开放登记以来,已有1.2万余名申请人注册登记,有需求的市民朋友们可以早申请、早入库、早受益。
(二)预登记流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基本覆盖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外加适度合理利润,为周边同品质商品住房的6折左右。经初步测算,两个项目含精装修的配售价格为11000元/㎡左右,真正做到工薪群体可负担。
第一步意向登记。登记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起,登记户数达到可售房源数量的1.5倍停止登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轮候库系统,签署《意向登记申请书》上传后,按项目提报意向楼座和户型。
第二步资格审核。街道、区(市)结合预登记情况,按季度对预登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登记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轮候库系统自动计分排序。
第三步组织选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资格审核进度,每季度组织选房,申请本人所在辖区内项目的,将单独排序、优先选房。申请人选定房源,领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通知单》。待项目确定配售基准价格、办理销售核准手续后,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
以上两项工作是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乡居民居住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实际举措。恳请新闻媒体朋友对此大力宣传报道,提升两项惠民政策举措的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从中受益。
借此机会,也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住建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王保岚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把时间交给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法治时代网 记者:
请问作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多年从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对加强自建房安全,有什么措施和建议?
庄建蓉:
感谢您的提问。经过连续3年的专项整治,青岛市自建房安全形势到目前为止总体平稳。特别是这次《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细化了管理机制,形成了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青岛市自建房未来的长治久安将发挥重要作用。但近几年,国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尤其是近一年以来的事故特点,呈现出多重因素叠加耦合的趋势,事故成因更加复杂、事故预防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自建房各相关部门等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落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用发展解决安全问题,用安全守护发展成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各区市、各部门应按照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让小风险演化成大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成区域性风险或系统性风险,切实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是突出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各部门和区市按照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和学校、医院、景区、餐饮娱乐场所、工业园区、地下空间等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纳入重点监管,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施策。特别关注同时使用燃气、电动车充电、两通道封堵、老旧电器、使用落后的工艺设施、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存储使用经营的自建房,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一经发现必须坚决停止使用,依法严加治理。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议各级各部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遏制事故、解决问题”,研究自建房安全的治本之策、攻坚重点,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防、工程防等措施,补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的短板,细化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服务、日常巡检维护、定期鉴定、维修加固等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确权登记、违建执法等信息联网平台,实现房屋安全刚性约束和闭环管理,防止专项整治反弹回潮。
五是提高基层安全治理能力。区市党委政府要加强基层权责事项统筹,重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完善治理机制、夯实治理基础,发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作用,实现治理的良性循环。房屋出租方和使用方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
我回答这些,谢谢!
齐鲁法制网 记者:
宅基地用地建房管理涉及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为了落实“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的要求,请问农业农村部门是如何加强宅基地管理的?
宋晓:
感谢媒体朋友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宅基地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也可以这样理解,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无偿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使用,具有保障性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审批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要求,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不能“卖”给本集体成员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部门,我们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围绕保障居住,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转让和纠纷解决等问题。加强基层管理体系建设,镇街一级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审批农村宅基地2200多宗,形成了“市级指导、区市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管理机制。同时,围绕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推出农民建房“一件事”,开发建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打通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之间数据壁垒,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宅基地建房申请,精简了大量的纸质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个案例获评山东省2023年度法治为民14件实事之一。
第二,围绕管住乱建,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建立联动机制,压紧压实镇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发生。强化日常监管,发挥好4790多名农村宅基地协管员队伍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汇报、早制止”。严守“一个不能、两个严禁”政策底线红线,具体来讲,“一个不能”,即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两个严禁”,即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变相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
第三,围绕盘活利用,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引导和鼓励农户合法拥有的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盘活利用。推出琴岛·民宿贷,为民宿产业等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贷款资金支持,累计投放贷款5100万元。总结出民宿引流、连片打造、集体引领、拍卖增值等多种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如崂山区聚力打造旅游民宿聚集区,沙子口街道西麦窑村盘活的闲置“老石头房”成为网红旅游打卡地,累计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115处,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700余万元,民宿产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盘活闲置农房2300余宗,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4500多万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办法》,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加强督导检查,抓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请简要介绍我市首批预登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情况?
赵建军:
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简要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参与本次预登记的有李沧区京口路、市北区开封路两个项目,房源共3613套。其中,京口路项目1801套,75平方米套二户型466套,95平方米套三户型1335套;开封路项目1812套,82平方米套二户型504套,98平方米套三户型1308套。
上述两个项目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青岛安居公司作为全市实施主体统一建设,符合“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标准。户型布局更加注重实用性、功能性,采用客餐厨一体化设计,提高空间利用率,涵盖套二、套三多种户型,无论是单身青年、两口之家还是多孩家庭,都能找到自己心仪的房源。项目内部规划建设邻里坊,集中为住户提供助老托育、商业便民、文化卫生等生活配套服务。户外设置集中绿地休闲区、老人儿童活动区、运动健身漫步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按照配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的家庭可随时登录“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预登记后,由系统自动计分,总分100分。具体的计分规则为:一是按家庭结构计分,最高25分。单身申请人计5分;夫妻两人的家庭计10分;夫妻(含离异或丧偶,下同)和1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15分;夫妻和2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20分;夫妻和3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计25分。二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分,最高35分。上年度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计35分。上年度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计20分。三是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分,最高30分。四是按纳入轮候库时间计分,最高10分。申请家庭自纳入轮候库起,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为使市民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在长沙路46号选房大厅设置了咨询点,将好房子建设标准、房源户型、基础设施配套等市民关心内容详细展示。选房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代办或收费办理等谣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我就回答到这里。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
感谢赵建军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5785811、82685552。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