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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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种业振兴、法治先行。近日,出台了《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旨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召开本场发布会。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瑞先先生;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郝曙光先生;
  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克骏先生;
  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登军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袁瑞先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有请。
  袁瑞先: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种业振兴,法治为基。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统筹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等领域种业发展的促进条例,将为推动我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面,我就《条例》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和“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青岛国际种都”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加强政策支持,集成资源要素,全力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到目前,全市拥有各类种业持证企业1100余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种业企业17家,种业企业总产值近100亿元。有9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有10家外(合)资企业在青落户,数量均居全国第2,成为全国少有的在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和农业微生物等五大种业门类均有细分领域单项冠军的城市。青岛地处北纬35至37度温带季风气候区,是育种繁种的黄金区位,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禀赋,具备发展现代种业的雄厚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育种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聚发展程度不高、扶持保障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份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会同财政、科技、海洋、林业等部门组建起草小组,结合“一法一条例”检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全面梳理研究种业政策法律,先后赴兄弟城市、涉农区市、高校院所、种业企业等广泛深入调研,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重点种业企业、科研单位等意见建议,初步明确了立法思路和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23年8月,起草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开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技术规范》等要求逐条梳理,经多轮次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条例(送审稿)》,于2024年1月提交市司法局。送审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配合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多轮征求意见、座谈调研、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等工作,研究修改后形成《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8月21日对《条例》进行了两次审议,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开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省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以管理为主,发展促进为辅。《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是立足“大种业”发展格局,以产业促进为主要内容,从青岛种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避“全”求“精”,重点在育种创新、产业发展、扶持与保障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条例》共五章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育种研发创新。《条例》重点从提高育种技术攻关能力、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培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科学技术研究,筛选、创制优异种质,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从境外引进优异种质资源。二是设立种业科研项目,重点扶持本地优势特色品种选育,对育种周期长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者社会价值的项目予以长期稳定支持。三是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鼓励将常规育种和生物育种有机结合开展育种创新,促进生物育种技术推广应用。四是支持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通过组建联合体、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方式开展育种创新合作。
  (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条例》紧扣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针对性作了制度安排。一是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聚焦种企做优做强,实行梯度培育、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层次和规模的种业企业协调发展。三是聚焦开放平台搭建,支持举办种业会展和交流活动,推进种权交易;鼓励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开展种业国际合作。四是聚焦园区集聚发展,推进具有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的现代种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园区内的单位开展种质资源研究、育种研发、繁育生产、科研成果展示交易等提供服务和保障。五是聚焦蓝色种业提升,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和水产种业科研优势,发挥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平台作用,促进海洋水产种业规模化发展。
  (三)加强要素支持保障。《条例》重点从五大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条例》规定政府要创新财政性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设立种业领域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种业发展基金或者后补助、成果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种业企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研成果转化等。二是在完善种业金融服务方面,《条例》要求采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种业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种业金融服务产品,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协同金融服务。三是在种业发展用地保障方面,《条例》要求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设施用地、海域、林地指标,重点保障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重点种业园区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四是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将植物新品种权、育种方法发明专利权等种业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护和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五是在培优壮大人才队伍方面,《条例》要求推进创新型种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建立产学研融合、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种业企业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吸引高水平科研人才进站开展育种研究工作。
  下一步,种业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与培训,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有关情况我先介绍到这里,最后,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新闻媒体对青岛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袁瑞先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是媒体朋友提问的环节,请媒体朋友就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农民日报 记者:
  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青岛市也在聚力打造国际种都。能否介绍一下在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上,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条例》正式实施后,又将开展哪些工作来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郝曙光:
  感谢农民日报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紧紧围绕财金赋能、园区发展、产业协作、育种创新等关键方面创设政策、搭建平台,汇聚、整合多方资源,推动现代种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创新财金赋能。出台种业发展实施意见,创设7条奖补政策,每年安排近1000万元奖补资金。在全国首创种业“拨改投”项目,设立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种子金”,累计投资5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7.82亿元,被投企业总估值超200亿元,投后增值31亿元,经验做法得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全国推广。
  二是聚力园区发展。加速打造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和产业集聚核心区,目前2个园区已入驻种业企业及产业链相关企业54家,研发培育新品种达170余个。位于西海岸农高区的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国际种业创新园将于今年投入使用;组建“种子债”在移风店投资1.52亿元,启动建设国际种都核心区智慧中心。
  三是推动产业协作。汇聚全市73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组建青岛现代种业联盟,搭建“联合创新、全面合作”新平台;聚集生物技术、法律、金融等8个相关领域的高端人才229名,在全省率先成立现代种业人才联盟,引导高端人才通过技术入股、专业服务、资金合作等方式与企业合作。
  四是加强育种创新。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科创平台,目前已建成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66个;招引国内人工智能+生物育种技术顶尖企业未米生物总部项目迁至青岛;协调科技部门安排37个市级种业领域科技项目,支持资金3600余万元;累计通过审定、登记农作物新品种1472个,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大《条例》宣贯力度的同时,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统筹、促发展。《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是立足“大种业”格局,涵盖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五大种业领域的一部“促进类”地方性法规。接下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条例》内容,牵头编制青岛市十五五种业发展规划,力争融入全国规划布局,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和国家项目落地。
  二是抓重点、促发展。以《条例》为依据,围绕“保、育、测、繁、推、管”等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种业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种子金”赋能作用,不断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
  三是抓质效、促发展。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在种业。下步我们将谋划“青岛市十五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规划建设一批支撑现代种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和重点工程,不断促进我市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大众日报 记者:
  青岛是全国重要的海洋渔业城市,引领了全国五次海水养殖浪潮。本次发布的《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中专门提到,“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和水产种业科研优势,加强资源统筹,科学规划海洋水产种业发展空间布局,促进海洋水产种业规模化发展”。请介绍青岛市推动水产种业发展做了哪些工作,下步计划从哪些领域发力,推动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
  杨克骏:
  感谢大众日报记者的提问。海洋是青岛最大的优势和特色。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资源禀赋、育种研发、产业体系等方面优势,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科企合作,培育壮大重点企业,在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出台了支持水产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在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研发培育、良种繁育推广、现代种业企业培育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最高支持资金达到300万元,推动了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是鼓励科技创新。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我局会同市南区、即墨区,联合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省海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建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搭建政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推动育种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在我市建成运行。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优良品种创制,累计主导培育国家水产新品种59个,占全国总数的20%以上。
  三是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种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展优势、特色品种,1家企业获评中国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成功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刺参良种场,6家单位入选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全市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达20处。2023年我市水产苗种总产量达45亿单位,刺参、牡蛎、墨瑞鳕等特色水产种业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我局将以《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施行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产业导向,充分发挥我市海洋渔业科研优势,突出抓好政策规划引导、空间载体拓展、市场主体培育、金融资金赋能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水产种业振兴发展。
  一是抓好政策规划引导。研究制定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突出水产种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种业强芯行动”。编制出台水产种业发展规划,确定我市水产种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抓好三文鱼、南美白对虾、牡蛎、刺参、墨瑞鳕等关键品种培育。推动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打造以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的种业创新复合体。支持服务海水养殖生物育种与可持续产出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和山东省海水高效种质创新与蓝色种业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抓好空间载体利用。加强用海用地保障,将有限的养殖空间资源向水产种业倾斜,鼓励育种车间上楼,拓展育种空间。重点在西海岸新区和即墨区布局蓝色种业集聚区,推动蓝色种业园区建设。
  三是抓好市场主体培育。突出企业在种业创新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承接转化能力。以刺参、对虾、三文鱼、海马等品种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苗种繁育基地项目。鼓励重点企业与育种团队建立合作,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定向开展育种研究,强化示范推广应用。
  四是抓好金融资金支撑。加强水产种业领域基金等投融资产品开发,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种质保护、种质开发、种业集聚区建设,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拓展种业发展融资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青岛经济广播 记者:
  我们注意到《条例》也涵盖了林草种业发展的内容,可否为我们介绍一下我市林草种业发展的现状与优势,以及下一步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李登军:
  感谢您的提问,林草种质资源是林木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良种选育和遗传改良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推动实现林草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对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从摸清林草种质资源家底,不断完善保护利用体系和加大良种推广力度三个方面发力,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家底、夯实根基。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截至目前,全市建立木本植物89科247属764种目录,登记造册古树名木信息1764株。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全省草本植物种质资源普查、整合种质资源信息,完善更新林草种质资源数据库。
  二是不断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以“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编制《青岛市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全市建成林木种质资源库6处,其中省级2处、市级4处,保存林木面积近400公顷;编制了青岛本地树木志、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指导、规范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鼓励引导选育和推广应用林草植物新品种,近两年我市有54个植物新品种经审定公布,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三是实施“乡土树种”回归计划。青岛不仅是山东省植物种类最丰富的城市,还是同纬度地区植物种类和组成植被建群种最多的地区,乡土树种十分丰富。从2021年开始,青岛每年繁育乡土树种苗木用于林地“天窗”补植、林相改造、荒山造林和火烧迹地修复等。截至目前,已经有50万株乡土树种“回归”到城市的大街小巷。包括麻栎、夏栎、黄连木、元宝枫、五角枫、榉树、朴树等在内的乡土树种都在逐步回归。如,崂山林场致力于乡土树种繁育研究,如今林场已建成凉泉、九水、石门崂山乡土树种繁育基地,恢复原苗圃地60余亩,繁育各类乡土树种近40万株,10余个品种,其中花楸营养杯苗木10万余株、红楠营养杯苗木近10万余株,有效地保护保存了崂山优良的乡土树种种质资源。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研究推动种质资源和花卉产业发展,初步考虑了四条路径。一是以新质生产力的标准,加强经营性树种和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探索植物新品种研发奖励机制,植物新品种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二是加强植物花卉文化推广和创新,推动花卉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三是推动城区花境建设以及宿根植物花卉的培育推广;四是探索林地苗圃向郊野公园转型,通过苗圃+研学、苗圃+旅游等项目,增强苗圃企业创收及以产养研的能力。
  主持人:
  感谢李登军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6999651。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


  发布会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种业振兴、法治先行。近日,出台了《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旨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为向社会各界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召开本场发布会。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瑞先先生;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郝曙光先生;
  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克骏先生;
  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登军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袁瑞先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有请。
  袁瑞先: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种业振兴,法治为基。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统筹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等领域种业发展的促进条例,将为推动我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面,我就《条例》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和“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青岛国际种都”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加强政策支持,集成资源要素,全力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到目前,全市拥有各类种业持证企业1100余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种业企业17家,种业企业总产值近100亿元。有9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有10家外(合)资企业在青落户,数量均居全国第2,成为全国少有的在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和农业微生物等五大种业门类均有细分领域单项冠军的城市。青岛地处北纬35至37度温带季风气候区,是育种繁种的黄金区位,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禀赋,具备发展现代种业的雄厚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育种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聚发展程度不高、扶持保障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份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会同财政、科技、海洋、林业等部门组建起草小组,结合“一法一条例”检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全面梳理研究种业政策法律,先后赴兄弟城市、涉农区市、高校院所、种业企业等广泛深入调研,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重点种业企业、科研单位等意见建议,初步明确了立法思路和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23年8月,起草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开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技术规范》等要求逐条梳理,经多轮次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条例(送审稿)》,于2024年1月提交市司法局。送审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配合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多轮征求意见、座谈调研、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等工作,研究修改后形成《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8月21日对《条例》进行了两次审议,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开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省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以管理为主,发展促进为辅。《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是立足“大种业”发展格局,以产业促进为主要内容,从青岛种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将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措施。《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避“全”求“精”,重点在育种创新、产业发展、扶持与保障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条例》共五章3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育种研发创新。《条例》重点从提高育种技术攻关能力、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培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科学技术研究,筛选、创制优异种质,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从境外引进优异种质资源。二是设立种业科研项目,重点扶持本地优势特色品种选育,对育种周期长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者社会价值的项目予以长期稳定支持。三是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鼓励将常规育种和生物育种有机结合开展育种创新,促进生物育种技术推广应用。四是支持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通过组建联合体、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方式开展育种创新合作。
  (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条例》紧扣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针对性作了制度安排。一是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聚焦种企做优做强,实行梯度培育、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层次和规模的种业企业协调发展。三是聚焦开放平台搭建,支持举办种业会展和交流活动,推进种权交易;鼓励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开展种业国际合作。四是聚焦园区集聚发展,推进具有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的现代种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园区内的单位开展种质资源研究、育种研发、繁育生产、科研成果展示交易等提供服务和保障。五是聚焦蓝色种业提升,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和水产种业科研优势,发挥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平台作用,促进海洋水产种业规模化发展。
  (三)加强要素支持保障。《条例》重点从五大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条例》规定政府要创新财政性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设立种业领域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种业发展基金或者后补助、成果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种业企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研成果转化等。二是在完善种业金融服务方面,《条例》要求采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种业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种业金融服务产品,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协同金融服务。三是在种业发展用地保障方面,《条例》要求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设施用地、海域、林地指标,重点保障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重点种业园区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四是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将植物新品种权、育种方法发明专利权等种业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护和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五是在培优壮大人才队伍方面,《条例》要求推进创新型种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建立产学研融合、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种业企业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吸引高水平科研人才进站开展育种研究工作。
  下一步,种业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与培训,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有关情况我先介绍到这里,最后,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新闻媒体对青岛种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袁瑞先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是媒体朋友提问的环节,请媒体朋友就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农民日报 记者:
  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青岛市也在聚力打造国际种都。能否介绍一下在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上,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条例》正式实施后,又将开展哪些工作来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郝曙光:
  感谢农民日报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紧紧围绕财金赋能、园区发展、产业协作、育种创新等关键方面创设政策、搭建平台,汇聚、整合多方资源,推动现代种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创新财金赋能。出台种业发展实施意见,创设7条奖补政策,每年安排近1000万元奖补资金。在全国首创种业“拨改投”项目,设立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种子金”,累计投资5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7.82亿元,被投企业总估值超200亿元,投后增值31亿元,经验做法得到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全国推广。
  二是聚力园区发展。加速打造青岛国际种都高新技术示范区和产业集聚核心区,目前2个园区已入驻种业企业及产业链相关企业54家,研发培育新品种达170余个。位于西海岸农高区的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国际种业创新园将于今年投入使用;组建“种子债”在移风店投资1.52亿元,启动建设国际种都核心区智慧中心。
  三是推动产业协作。汇聚全市73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组建青岛现代种业联盟,搭建“联合创新、全面合作”新平台;聚集生物技术、法律、金融等8个相关领域的高端人才229名,在全省率先成立现代种业人才联盟,引导高端人才通过技术入股、专业服务、资金合作等方式与企业合作。
  四是加强育种创新。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科创平台,目前已建成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66个;招引国内人工智能+生物育种技术顶尖企业未米生物总部项目迁至青岛;协调科技部门安排37个市级种业领域科技项目,支持资金3600余万元;累计通过审定、登记农作物新品种1472个,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大《条例》宣贯力度的同时,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统筹、促发展。《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是立足“大种业”格局,涵盖农作物、畜禽、水产、林草、农业微生物五大种业领域的一部“促进类”地方性法规。接下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条例》内容,牵头编制青岛市十五五种业发展规划,力争融入全国规划布局,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和国家项目落地。
  二是抓重点、促发展。以《条例》为依据,围绕“保、育、测、繁、推、管”等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种业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种子金”赋能作用,不断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
  三是抓质效、促发展。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在种业。下步我们将谋划“青岛市十五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规划建设一批支撑现代种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和重点工程,不断促进我市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大众日报 记者:
  青岛是全国重要的海洋渔业城市,引领了全国五次海水养殖浪潮。本次发布的《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中专门提到,“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和水产种业科研优势,加强资源统筹,科学规划海洋水产种业发展空间布局,促进海洋水产种业规模化发展”。请介绍青岛市推动水产种业发展做了哪些工作,下步计划从哪些领域发力,推动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
  杨克骏:
  感谢大众日报记者的提问。海洋是青岛最大的优势和特色。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资源禀赋、育种研发、产业体系等方面优势,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科企合作,培育壮大重点企业,在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出台了支持水产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在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研发培育、良种繁育推广、现代种业企业培育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最高支持资金达到300万元,推动了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是鼓励科技创新。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我局会同市南区、即墨区,联合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省海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建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搭建政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推动育种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在我市建成运行。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优良品种创制,累计主导培育国家水产新品种59个,占全国总数的20%以上。
  三是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种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展优势、特色品种,1家企业获评中国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成功获批全国首个国家级刺参良种场,6家单位入选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全市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达20处。2023年我市水产苗种总产量达45亿单位,刺参、牡蛎、墨瑞鳕等特色水产种业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我局将以《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施行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产业导向,充分发挥我市海洋渔业科研优势,突出抓好政策规划引导、空间载体拓展、市场主体培育、金融资金赋能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水产种业振兴发展。
  一是抓好政策规划引导。研究制定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突出水产种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种业强芯行动”。编制出台水产种业发展规划,确定我市水产种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抓好三文鱼、南美白对虾、牡蛎、刺参、墨瑞鳕等关键品种培育。推动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打造以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的种业创新复合体。支持服务海水养殖生物育种与可持续产出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和山东省海水高效种质创新与蓝色种业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抓好空间载体利用。加强用海用地保障,将有限的养殖空间资源向水产种业倾斜,鼓励育种车间上楼,拓展育种空间。重点在西海岸新区和即墨区布局蓝色种业集聚区,推动蓝色种业园区建设。
  三是抓好市场主体培育。突出企业在种业创新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承接转化能力。以刺参、对虾、三文鱼、海马等品种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苗种繁育基地项目。鼓励重点企业与育种团队建立合作,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定向开展育种研究,强化示范推广应用。
  四是抓好金融资金支撑。加强水产种业领域基金等投融资产品开发,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种质保护、种质开发、种业集聚区建设,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拓展种业发展融资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青岛经济广播 记者:
  我们注意到《条例》也涵盖了林草种业发展的内容,可否为我们介绍一下我市林草种业发展的现状与优势,以及下一步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李登军:
  感谢您的提问,林草种质资源是林木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良种选育和遗传改良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推动实现林草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对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从摸清林草种质资源家底,不断完善保护利用体系和加大良种推广力度三个方面发力,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成效显著。
  一是摸清家底、夯实根基。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截至目前,全市建立木本植物89科247属764种目录,登记造册古树名木信息1764株。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全省草本植物种质资源普查、整合种质资源信息,完善更新林草种质资源数据库。
  二是不断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以“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编制《青岛市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全市建成林木种质资源库6处,其中省级2处、市级4处,保存林木面积近400公顷;编制了青岛本地树木志、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指导、规范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鼓励引导选育和推广应用林草植物新品种,近两年我市有54个植物新品种经审定公布,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三是实施“乡土树种”回归计划。青岛不仅是山东省植物种类最丰富的城市,还是同纬度地区植物种类和组成植被建群种最多的地区,乡土树种十分丰富。从2021年开始,青岛每年繁育乡土树种苗木用于林地“天窗”补植、林相改造、荒山造林和火烧迹地修复等。截至目前,已经有50万株乡土树种“回归”到城市的大街小巷。包括麻栎、夏栎、黄连木、元宝枫、五角枫、榉树、朴树等在内的乡土树种都在逐步回归。如,崂山林场致力于乡土树种繁育研究,如今林场已建成凉泉、九水、石门崂山乡土树种繁育基地,恢复原苗圃地60余亩,繁育各类乡土树种近40万株,10余个品种,其中花楸营养杯苗木10万余株、红楠营养杯苗木近10万余株,有效地保护保存了崂山优良的乡土树种种质资源。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研究推动种质资源和花卉产业发展,初步考虑了四条路径。一是以新质生产力的标准,加强经营性树种和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探索植物新品种研发奖励机制,植物新品种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二是加强植物花卉文化推广和创新,推动花卉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三是推动城区花境建设以及宿根植物花卉的培育推广;四是探索林地苗圃向郊野公园转型,通过苗圃+研学、苗圃+旅游等项目,增强苗圃企业创收及以产养研的能力。
  主持人:
  感谢李登军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6999651。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