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青岛市人民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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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风会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回应企业期待和诉求。出台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召开本场政策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董文才先生;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季先锋先生;
  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处长 刘赞先生;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赵澎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董文才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有关情况,有请。
  董文才: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政策吹风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日,我局制定印发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以下简称《第三批惠企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第三批惠企措施》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制定背景
  在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7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2.0版本》的基础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我局拟定了《第三批惠企措施》,先后征求了129家建设单位、77家环评单位、22位环保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出台。
  二、主要内容
  《第三批惠企措施》共13条,包括环评审批、总量指标、辐射考试、大气管控、危废处置、执法监管、问需于企7个方面。
  (一)环评审批方面4条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部门及时受理事项,高质高效办理,确保按期办结。一般建设项目与海洋工程(或辐射项目)环评“合并办”。环评审批与入河排污口审批(或入海排污口备案)“同步办”。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办”。辐射安全许可与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合办”,建立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互享、联合现场勘验、同步审核材料、同时发放许可证等举措,实现“同步受理、同步推进、同时发证”的审批协作新模式。
  2.扩大“简化环评”试点区域。新增城阳工业园、西海岸新区交通商务区等5个已开展规划环评(区域评估)的园区,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改革举措,入园项目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各建设单位可以共同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决定;入园项目环评可简化选址分析、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监测等内容。
  3.新质生产力项目环评“再提速”。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攻坚帮扶”范围,除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城市更新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外,对新质生产力项目、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也提供环评政策、程序规定、环评审批注意事项等“提前服务”和明确环评审批服务联络人员、提供审批咨询“一对一服务”。
  4.项目环评网上“预研判”。开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公众端,方便企业、环评单位自主、随时查询分区管控成果;企业在平台选址、输入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可为企业进行初步研判,告知选址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要求,初步研判产业政策符合性、园区准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等,方便建设单位掌握项目选址与分区管控等内容的符合性,服务企业前期项目策划,辅助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二)总量指标方面1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总量指标和替代方案等内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加速优质项目落地,我局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2吨、氨氮小于0.02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三)辐射考试方面1条
  开通辐射上岗证考试“便捷通道”。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设置青岛专场考试,制定考试方案,落实考试场地及相关经费保障。为方便考生报考,及时发布相关考试信息,做好考生的报名、审核、监考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了考生异地考试长途奔波,节省了考试时间和经济成本,2024年8月顺利举办山东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青岛专场考试,全市共有936名考生报名参加了本次考试,真正解决了辐射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难的“燃眉之急”,后续将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在青岛常态化增设专场考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大气管控方面1条
  环保良好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根据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其补充通知,鼓励引导列入其中的39个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企业整体环保绩效水平达到A级或行业引领性水平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调整绩效等级。环保绩效等级为A级或行业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能够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可以不停产、不限产。
  (五)危废处置方面1条
  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处置”。支持产业园区等开展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制度体系,由产业园区管理单位在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一注册一个账号、统一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产业园区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系统化现场管理、统一对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产业园区危险废物规范转移处置,指导产业园区企业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困难。
  (六)执法监管方面4条
  1.差异化执法监管“再扩容、再提质”。将287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无事不扰”式监管,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适当扩大正面清单范围,让守法中小微企业获益;建设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系统,全面整合排污许可、在线、危废、建设项目数据,建立起内容全、精度高的执法数据仓。对于正面清单内企业,不主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被列入辖区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的,通过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2.推行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管理。依托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推行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管理,优先予以帮扶,为企业松绑减负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执法人员定期发布巡查任务,企业人员通过APP将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自检后,将危废暂存库、危废管理台账、危废转移联单等相关照片上传,而后由执法人员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整改、线上复核,实现了“问题发现—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的线上闭环执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开展“双线联动”社会机构监测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的双线联动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测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智能手段,进行线索摸排,组织执法骨干、监测骨干、在线专家、行业专家等方式进行“线上”线索研判,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对“线上”线索研判存疑的问题,同步开展线下核查,帮助企业精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及方案,以专业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4.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网上“一站式”服务。通过在线查询补贴政策,了解申领流程,提交申请,审核材料和资金拨付实现“一站式”服务;多措并举宣传政策,通过官网公示、群发短信告知、上门面对面宣讲等多种途径向广大车主宣传鼓励淘汰补贴政策,引导主动提前淘汰;主动联系属地车企车商,鼓励出台优惠让利政策,既为车主更新车辆牵线搭桥,争取最大便利和优惠,又为属地车企车商宣传政策,助力设备更新、大宗商品流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问需于企方面1条
  开展“问需于企解难题”服务。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开展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送政策送技术、解决困难问题活动,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把“问题解决率”作为工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工作纪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设置“问题咨询和诉求建议”窗口,建立完善畅通服务渠道和诉求解决机制。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第三批惠企措施》制定政策“明白纸”或专属“服务包”,增强政策普惠性和指导性,使惠企政策给力,让高效服务加力,促企业持续发力。同时,将继续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对存在执行难、落地难、成效不明显的惠企政策及时优化调整。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董文才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请媒体朋友们就发布的内容和感兴趣的问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可以提问。
  中国报道 记者:
  此次出台的《第三批惠企措施》中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与过去有什么具体的变化?
  刘赞:
  各位记者朋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就第三批惠企政策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印发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总量指标和替代方案等内容。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营后能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不突破区域环境容量。《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为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项目数量的激增和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这一规定也逐渐显露出繁琐性、耗时性等问题。此次出台的《措施》创新和简化了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程序。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2吨,氨氮小于0.02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第三批惠企措施》实施后,预计全市近50%建设项目将缩短审批时间,大大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这一转变,不仅仅是审批流程的简化,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的一次深刻变革。它体现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更加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结果导向的治理思路。通过优化审批机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加速优质项目落地,激励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
  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并不意味着对企业放松监管,这些企业仍需要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在项目投运前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要将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纳入管理台账,并依据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这项政策调整,是生态环境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和实践。它不仅为企业减负增效、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推动环保治理现代化、构建共治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半岛都市报 记者:
  《第三批惠企措施》中开展正面清单内企业“自巡查”具体怎样实施?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有什么影响?
  赵澎: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正面清单内企业“自巡查”这一创新做法,是基于自主研发的环境执法监管一体化平台,搭建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守法情况“自巡查”模块,执法人员定期从线上远程指导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台账等进行自检自查,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培训、宣贯;企业将自查情况通过企业端APP上传到系统平台,执法人员对企业反馈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情况与企业进行互动交流;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指导整改、线上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及时现场针对性执法检查纠正,实现“线上+线下”双向闭环式执法监管,既大大减少了入企现场巡查式执法检查频次,又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
  截至目前,我市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数量达到2879家,惠及企业数量居省内城市第一。近一年里,我市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开展自巡查实现了全覆盖,已派发任务4316个,指导企业整改问题235个。通过这种“线上+线下”“亲情帮扶+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帮助企业主动识别自身存在的环保法律风险,减少了企业无意间触碰环保法律红线的风险,同时,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帮扶企业专注于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青岛经济广播 记者:
  请问青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平台,可以为公众提供哪些业务功能?如何使用?
  季先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1年构建,今年建设了全省首个面向公众开放的应用平台,提供的业务功能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个功能是综合单元查询,供公众查询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划定情况,了解管控要求。第二个功能环境准入研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平台地图上选择项目拟建设位置、输入项目基本信息后,平台可告知项目选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初步研判环境准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等信息。第三个功能是环评单位查询,链接我市信用及能力良好环评编制单位名单、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为公众提供了环评编制单位比选途径。第四个功能是政策法规查询,梳理了国家、省、市发布的环保政策法规、技术导则、审批原则、导则标准等,并提供了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筛选模式,方便公众查询。
  公众PC端的链接,已在我局官方公众号“青岛环保”上发布,大家可搜索关键词“三线一单”查找;公众移动端已完成初步开发,后续将接入爱山东APP供大家查询。
  欢迎大家对平台提出宝贵建议,并将使用中的不便之处反馈我们,我局将继续更新完善,在服务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主持人:
  感谢季先锋先生的解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66200169。
  本场政策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



  吹风会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回应企业期待和诉求。出台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召开本场政策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董文才先生;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季先锋先生;
  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处长 刘赞先生;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赵澎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董文才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有关情况,有请。
  董文才: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政策吹风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日,我局制定印发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以下简称《第三批惠企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第三批惠企措施》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一、制定背景
  在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7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2.0版本》的基础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我局拟定了《第三批惠企措施》,先后征求了129家建设单位、77家环评单位、22位环保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出台。
  二、主要内容
  《第三批惠企措施》共13条,包括环评审批、总量指标、辐射考试、大气管控、危废处置、执法监管、问需于企7个方面。
  (一)环评审批方面4条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网上办理,业务部门及时受理事项,高质高效办理,确保按期办结。一般建设项目与海洋工程(或辐射项目)环评“合并办”。环评审批与入河排污口审批(或入海排污口备案)“同步办”。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办”。辐射安全许可与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合办”,建立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互通互享、联合现场勘验、同步审核材料、同时发放许可证等举措,实现“同步受理、同步推进、同时发证”的审批协作新模式。
  2.扩大“简化环评”试点区域。新增城阳工业园、西海岸新区交通商务区等5个已开展规划环评(区域评估)的园区,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改革举措,入园项目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各建设单位可以共同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决定;入园项目环评可简化选址分析、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监测等内容。
  3.新质生产力项目环评“再提速”。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攻坚帮扶”范围,除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城市更新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外,对新质生产力项目、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也提供环评政策、程序规定、环评审批注意事项等“提前服务”和明确环评审批服务联络人员、提供审批咨询“一对一服务”。
  4.项目环评网上“预研判”。开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公众端,方便企业、环评单位自主、随时查询分区管控成果;企业在平台选址、输入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可为企业进行初步研判,告知选址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要求,初步研判产业政策符合性、园区准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等,方便建设单位掌握项目选址与分区管控等内容的符合性,服务企业前期项目策划,辅助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二)总量指标方面1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总量指标和替代方案等内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加速优质项目落地,我局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2吨、氨氮小于0.02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三)辐射考试方面1条
  开通辐射上岗证考试“便捷通道”。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设置青岛专场考试,制定考试方案,落实考试场地及相关经费保障。为方便考生报考,及时发布相关考试信息,做好考生的报名、审核、监考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了考生异地考试长途奔波,节省了考试时间和经济成本,2024年8月顺利举办山东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青岛专场考试,全市共有936名考生报名参加了本次考试,真正解决了辐射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难的“燃眉之急”,后续将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在青岛常态化增设专场考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大气管控方面1条
  环保良好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根据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其补充通知,鼓励引导列入其中的39个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企业整体环保绩效水平达到A级或行业引领性水平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调整绩效等级。环保绩效等级为A级或行业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能够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可以不停产、不限产。
  (五)危废处置方面1条
  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处置”。支持产业园区等开展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制度体系,由产业园区管理单位在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一注册一个账号、统一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产业园区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系统化现场管理、统一对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产业园区危险废物规范转移处置,指导产业园区企业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困难。
  (六)执法监管方面4条
  1.差异化执法监管“再扩容、再提质”。将287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无事不扰”式监管,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适当扩大正面清单范围,让守法中小微企业获益;建设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系统,全面整合排污许可、在线、危废、建设项目数据,建立起内容全、精度高的执法数据仓。对于正面清单内企业,不主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被列入辖区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的,通过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2.推行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管理。依托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推行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管理,优先予以帮扶,为企业松绑减负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执法人员定期发布巡查任务,企业人员通过APP将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自检后,将危废暂存库、危废管理台账、危废转移联单等相关照片上传,而后由执法人员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整改、线上复核,实现了“问题发现—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的线上闭环执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加法”,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开展“双线联动”社会机构监测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的双线联动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测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智能手段,进行线索摸排,组织执法骨干、监测骨干、在线专家、行业专家等方式进行“线上”线索研判,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对“线上”线索研判存疑的问题,同步开展线下核查,帮助企业精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及方案,以专业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4.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网上“一站式”服务。通过在线查询补贴政策,了解申领流程,提交申请,审核材料和资金拨付实现“一站式”服务;多措并举宣传政策,通过官网公示、群发短信告知、上门面对面宣讲等多种途径向广大车主宣传鼓励淘汰补贴政策,引导主动提前淘汰;主动联系属地车企车商,鼓励出台优惠让利政策,既为车主更新车辆牵线搭桥,争取最大便利和优惠,又为属地车企车商宣传政策,助力设备更新、大宗商品流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问需于企方面1条
  开展“问需于企解难题”服务。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开展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送政策送技术、解决困难问题活动,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把“问题解决率”作为工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工作纪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设置“问题咨询和诉求建议”窗口,建立完善畅通服务渠道和诉求解决机制。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第三批惠企措施》制定政策“明白纸”或专属“服务包”,增强政策普惠性和指导性,使惠企政策给力,让高效服务加力,促企业持续发力。同时,将继续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对存在执行难、落地难、成效不明显的惠企政策及时优化调整。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董文才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请媒体朋友们就发布的内容和感兴趣的问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可以提问。
  中国报道 记者:
  此次出台的《第三批惠企措施》中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与过去有什么具体的变化?
  刘赞:
  各位记者朋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就第三批惠企政策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印发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总量指标和替代方案等内容。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营后能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不突破区域环境容量。《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为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项目数量的激增和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这一规定也逐渐显露出繁琐性、耗时性等问题。此次出台的《措施》创新和简化了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程序。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2吨,氨氮小于0.02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第三批惠企措施》实施后,预计全市近50%建设项目将缩短审批时间,大大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这一转变,不仅仅是审批流程的简化,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的一次深刻变革。它体现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更加注重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结果导向的治理思路。通过优化审批机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加速优质项目落地,激励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
  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并不意味着对企业放松监管,这些企业仍需要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在项目投运前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要将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纳入管理台账,并依据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这项政策调整,是生态环境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和实践。它不仅为企业减负增效、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推动环保治理现代化、构建共治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半岛都市报 记者:
  《第三批惠企措施》中开展正面清单内企业“自巡查”具体怎样实施?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有什么影响?
  赵澎: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正面清单内企业“自巡查”这一创新做法,是基于自主研发的环境执法监管一体化平台,搭建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守法情况“自巡查”模块,执法人员定期从线上远程指导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台账等进行自检自查,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培训、宣贯;企业将自查情况通过企业端APP上传到系统平台,执法人员对企业反馈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情况与企业进行互动交流;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指导整改、线上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及时现场针对性执法检查纠正,实现“线上+线下”双向闭环式执法监管,既大大减少了入企现场巡查式执法检查频次,又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
  截至目前,我市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数量达到2879家,惠及企业数量居省内城市第一。近一年里,我市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开展自巡查实现了全覆盖,已派发任务4316个,指导企业整改问题235个。通过这种“线上+线下”“亲情帮扶+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帮助企业主动识别自身存在的环保法律风险,减少了企业无意间触碰环保法律红线的风险,同时,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帮扶企业专注于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青岛经济广播 记者:
  请问青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平台,可以为公众提供哪些业务功能?如何使用?
  季先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1年构建,今年建设了全省首个面向公众开放的应用平台,提供的业务功能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个功能是综合单元查询,供公众查询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划定情况,了解管控要求。第二个功能环境准入研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平台地图上选择项目拟建设位置、输入项目基本信息后,平台可告知项目选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初步研判环境准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等信息。第三个功能是环评单位查询,链接我市信用及能力良好环评编制单位名单、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为公众提供了环评编制单位比选途径。第四个功能是政策法规查询,梳理了国家、省、市发布的环保政策法规、技术导则、审批原则、导则标准等,并提供了大气、水、土壤等要素筛选模式,方便公众查询。
  公众PC端的链接,已在我局官方公众号“青岛环保”上发布,大家可搜索关键词“三线一单”查找;公众移动端已完成初步开发,后续将接入爱山东APP供大家查询。
  欢迎大家对平台提出宝贵建议,并将使用中的不便之处反馈我们,我局将继续更新完善,在服务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主持人:
  感谢季先锋先生的解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66200169。
  本场政策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