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主题系列发布会——《打造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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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4年6月21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主题系列第9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发布主题是:打造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先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薛洪利先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宋健女士;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王先军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话题。
  首先,吕恒良先生发布《打造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有请。
  吕恒良: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构建青岛特色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即:开展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纳税、金融、水电气暖等“一件事”整合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零材料”办理,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零跑腿”。我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入列国家营商环境登记财产领域标杆城市。
  下面,向大家介绍我市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第一,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新房网签预告一件事。我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同步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无需再到登记部门单独申请,实现全程“线上申请、自动受理、自动审核、同步办理”,有效预防“一房二卖”“先卖后押”等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商品房交房办证一件事。2020年起,我市将所有新建房屋项目纳入“交房即办证”服务范围,开发企业办完房地产项目的大证后,购房人可以在交房现场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手拿钥匙、一手领房本。截至目前,我市“交房即办证”服务房地产项目近200个,惠及居民8万余户。
  三是二手房带押过户一件事。为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负担重、转贷时间长、交易效率低等问题,我市自2023年开始,常态化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卖方不需要偿还原有房贷,就可以申请房屋带抵押过户,完成房屋交易、登记。同时,由公证处等法定机构对购房资金进行提存监管,最大程度确保交易、登记安全。该业务开展以来,全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涉及抵押资金近19亿元,为市民节省交易成本近2000万元。
  四是二手房与水电气暖协同过户一件事。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合水务、供电等114家单位,推出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过户服务。市民在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以一并提出水、电、气、暖、有线电视、有线宽带、公用事业收费便民卡等7项业务的过户申请,无须再到各业务大厅分别办理。截至目前,累计向水电气暖等相关主管部门推送近52万条联合过户信息。
  五是继承登记一件事。以往,市民在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时,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登记。为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市民负担,我市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市民无需公证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第二,无纸化“零材料”办理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安、民政、税务、司法、社保、市场监管等46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户籍、婚姻登记、完税情况、司法文书、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等88项不动产登记常用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直接获取,无需市民提交,极大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市民因移民、退役等原因导致身份证件变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接用书面承诺替代身份证明;办理继承登记时,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的,可以通过全体当事人当场书面承诺的方式替代;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无需提交登记费减免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后立即免征登记费。
  三是推广电子不动产权证。我市完成了280万存量不动产登记业务电子证书的生成核发,新增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步实现了证书电子化。市民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抵押贷款等事务,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不动产权证时,可以直接使用电子不动产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是应用电子查询证明。我市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利用,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系统,市民可以在线查询房屋建成年代、房屋抵押查封情况等不动产登记信息,开具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证明,查询结果加盖电子印章,直接作为抵押贷款、教育入学、保障房申请等业务的办理依据。目前,不动产登记线上查询已经成为市民的首要查询渠道。
  第三,不见面“零跑腿”办理
  一是数据联通“异地办”。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市民在外地时,可以线上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业务,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同时,我市将抵押登记、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等4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全市通办”服务范围,市民无论在哪个区市购买房屋,都可以就近选择青岛市内任何一个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累计办理“全市通办”41万件。
  二是业务联通“就近办”。我市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开发企业、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等场所,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共接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市中公证处等服务网点800余处,覆盖青岛全域。市民在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公证、贷款抵押、房屋交易等业务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从业务受理到完成登记,只需要15分钟。目前,全市70%的抵押业务、98%的撤押业务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理,极大方便了市民办事。
  三是便民利民“网上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电子签章、电子合同、人脸识别等技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民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税费缴纳、登记资料查询、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
  四是实地查看“云上办”。以往,企业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等业务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申请,登记部门实地查看后登记,办理时间较长。为提高实地查看效率,我市推出“云”上勘查服务。开发企业线上提交勘查申请,登记部门后台审核,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目前,全市98%的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通过“云勘查”完成。
  不动产登记事关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权益。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进入媒体采访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法治时代网 记者:
  刚才,提到“交房即办证”服务,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薛洪利:
  谢谢您的提问。
  “交房即办证”,也就是说,新建商品房交房时,购房人就可以立即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我们推出交房即办证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因开发商在规划、土地、建设、验收以及税费等环节不规范的开发行为,而引发不能办证的问题。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持续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中,2023年全市化解完成住宅项目294个,涉及居民11.24万户。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产生新的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2020年以来,就将全市新开发的所有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办证”范围,实行不动产登记与项目竣工验收、税费收缴等工作协同,确保在房屋交付时,就具备办证条件,切实维护购房人权益。
  概括来说,“交房即办证”除登记机构现场外还有两种比较方便的渠道:
  一是交房现场办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协同进驻商品房项目交房现场,购房人可以一边收房,一边申办房屋产权证。2020年至今,全市已经实现交房现场即可办证的项目近200个,共8万余户居民一手拿新房钥匙、一手领到了房产证,有效保障了购房人权益。
  二是掌上办证。购房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手机端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的“交房即办证”系统,足不出户在线提出办证申请、缴纳税费、免费EMS邮寄送证,节省大量时间成本。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房屋产权问题防范长效机制,紧盯新建项目规划、用地、验收、交房等关键环节,实行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积极推进“交地即办证”“竣工即办证”“交房即办证”,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氛围。
  齐鲁法制网 记者: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我市出台了哪些惠企政策和措施?
  宋健:
  近年来,我局坚持“为企业办好事、让企业好办事”,不断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在政策供给方面
  推出“带押过户”服务,企业不动产存在抵押的,无需提前偿还贷款,即可带着抵押办理转移登记,减轻企业筹集资金偿还贷款压力,加快资产流通速度;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实行抵押贷款借新还旧合并办理,缩短企业融资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抵押登记风险;出台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在利企服务方面
  一是专窗服务精准办。我市所有不动产登记大厅都设立了企业服务专窗,涉企业务无需预约、即来即办。设置了企业服务专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目前,涉企高频登记事项一小时内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半小时内办结。
  二是精简环节集成办。我局进一步优化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流程。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可一并提出土地首次登记申请,无需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部门根据信息共享获取申请材料,自行启动登记流程;开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同步推进规划核实、土地复核与房屋首次登记办理,极大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推动企业项目快落地、快融资。
  三是疑难问题定制办。今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成立了“青易登·融合”工作室,针对企业遇到的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提供定制化服务。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建立疑难问题台账,综合研判打通办理路径,促进疑难问题解决。今年成立以来,已为青岛华通集团、青岛市农商行、青岛钟表总公司等几十家企业化解了企业改制、资产划转等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不断提升利企服务质效。
  青岛新闻网 记者:
  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市是如何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
  王先军:
  感谢大家对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青岛市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情况。
  大家有这样的经验,原来我们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的时候,都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上登记部门办理相应的转移登记手续,这中间一是需要在公证部门和登记机构之间来回跑,二是需要支付价值不菲的公证费,给当事人造成不小的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降低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可以不再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办理。但不动产继承登记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项,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较多、时间跨度大,相关事实查验出现错误将会导致当事人巨额财产损失,引发较大矛盾纠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对全国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都是一个挑战,难度大、风险高,群众和媒体都非常关注。但当时全国都没有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各地登记部门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尝试。201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申请人无需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一种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
  首先是明确标准,让大家知道怎么办。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相对于其他登记事项审查内容复杂,办理难度大、风险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是做好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的关键。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我市研究制定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操作规程,编制服务手册,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以及办理时限进行明确,详细规范各环节操作程序,通过服务大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公开,利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向广大申请人进行宣传,让大家及时了解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和办理时限等。
  其次是简化程序,让事项办的快。
  一是集成办理程序,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继承材料查验与登记受理合并;将调查与公告程序合并,在公告期间同步进行相关材料和事实核查,大幅压缩办理时间。二是简化查验程序,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持有公证遗嘱的,由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到场,无需其他继承人到场。三是简化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难以取得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由申请人通过书面承诺方式替代。四是加大共享信息,利用人口、殡葬等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交。通过不断优化,目前青岛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全程仅需继承人跑一次即可完成登记;材料查验、调查审核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第三是优化服务,让事项办的好。
  通过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证机构合作,2019年创新提出“不动产登记+公证调查”模式,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难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公证机构辅助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不动产继承相关事实和内容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公证机构的调查意见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一是充分发挥公证机构人员、设备的专业优势,大幅提升继承材料查验的效率。二是提高不动产继承法律关系及事实核查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降低登记风险,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三是优化办理场所,设置专门非公证继承权属调查办理场所,保证当事人隐私。
  通过持续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非公证调查服务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5万余件,为申请人节省公证费用近2亿元。下一步,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以“材料最少、流程至简、省时放心”为业务目标,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2661885。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发布会日期:
  2024年6月21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主题系列第9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发布主题是:打造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先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薛洪利先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宋健女士;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王先军先生。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话题。
  首先,吕恒良先生发布《打造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有请。
  吕恒良: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构建青岛特色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即:开展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纳税、金融、水电气暖等“一件事”整合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零材料”办理,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零跑腿”。我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入列国家营商环境登记财产领域标杆城市。
  下面,向大家介绍我市不动产登记“一零零”满分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第一,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新房网签预告一件事。我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同步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无需再到登记部门单独申请,实现全程“线上申请、自动受理、自动审核、同步办理”,有效预防“一房二卖”“先卖后押”等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商品房交房办证一件事。2020年起,我市将所有新建房屋项目纳入“交房即办证”服务范围,开发企业办完房地产项目的大证后,购房人可以在交房现场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手拿钥匙、一手领房本。截至目前,我市“交房即办证”服务房地产项目近200个,惠及居民8万余户。
  三是二手房带押过户一件事。为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负担重、转贷时间长、交易效率低等问题,我市自2023年开始,常态化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卖方不需要偿还原有房贷,就可以申请房屋带抵押过户,完成房屋交易、登记。同时,由公证处等法定机构对购房资金进行提存监管,最大程度确保交易、登记安全。该业务开展以来,全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涉及抵押资金近19亿元,为市民节省交易成本近2000万元。
  四是二手房与水电气暖协同过户一件事。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合水务、供电等114家单位,推出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过户服务。市民在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以一并提出水、电、气、暖、有线电视、有线宽带、公用事业收费便民卡等7项业务的过户申请,无须再到各业务大厅分别办理。截至目前,累计向水电气暖等相关主管部门推送近52万条联合过户信息。
  五是继承登记一件事。以往,市民在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时,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登记。为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市民负担,我市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市民无需公证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第二,无纸化“零材料”办理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安、民政、税务、司法、社保、市场监管等46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户籍、婚姻登记、完税情况、司法文书、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等88项不动产登记常用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直接获取,无需市民提交,极大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市民因移民、退役等原因导致身份证件变更,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直接用书面承诺替代身份证明;办理继承登记时,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的,可以通过全体当事人当场书面承诺的方式替代;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无需提交登记费减免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后立即免征登记费。
  三是推广电子不动产权证。我市完成了280万存量不动产登记业务电子证书的生成核发,新增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步实现了证书电子化。市民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抵押贷款等事务,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不动产权证时,可以直接使用电子不动产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是应用电子查询证明。我市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利用,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系统,市民可以在线查询房屋建成年代、房屋抵押查封情况等不动产登记信息,开具不动产登记电子查询证明,查询结果加盖电子印章,直接作为抵押贷款、教育入学、保障房申请等业务的办理依据。目前,不动产登记线上查询已经成为市民的首要查询渠道。
  第三,不见面“零跑腿”办理
  一是数据联通“异地办”。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市民在外地时,可以线上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业务,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同时,我市将抵押登记、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等4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全市通办”服务范围,市民无论在哪个区市购买房屋,都可以就近选择青岛市内任何一个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累计办理“全市通办”41万件。
  二是业务联通“就近办”。我市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开发企业、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等场所,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共接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市中公证处等服务网点800余处,覆盖青岛全域。市民在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公证、贷款抵押、房屋交易等业务时,可以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从业务受理到完成登记,只需要15分钟。目前,全市70%的抵押业务、98%的撤押业务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理,极大方便了市民办事。
  三是便民利民“网上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积极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电子签章、电子合同、人脸识别等技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民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税费缴纳、登记资料查询、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
  四是实地查看“云上办”。以往,企业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等业务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申请,登记部门实地查看后登记,办理时间较长。为提高实地查看效率,我市推出“云”上勘查服务。开发企业线上提交勘查申请,登记部门后台审核,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目前,全市98%的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通过“云勘查”完成。
  不动产登记事关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权益。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进入媒体采访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法治时代网 记者:
  刚才,提到“交房即办证”服务,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薛洪利:
  谢谢您的提问。
  “交房即办证”,也就是说,新建商品房交房时,购房人就可以立即办理个人房屋产权证。我们推出交房即办证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因开发商在规划、土地、建设、验收以及税费等环节不规范的开发行为,而引发不能办证的问题。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持续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中,2023年全市化解完成住宅项目294个,涉及居民11.24万户。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产生新的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2020年以来,就将全市新开发的所有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办证”范围,实行不动产登记与项目竣工验收、税费收缴等工作协同,确保在房屋交付时,就具备办证条件,切实维护购房人权益。
  概括来说,“交房即办证”除登记机构现场外还有两种比较方便的渠道:
  一是交房现场办证。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协同进驻商品房项目交房现场,购房人可以一边收房,一边申办房屋产权证。2020年至今,全市已经实现交房现场即可办证的项目近200个,共8万余户居民一手拿新房钥匙、一手领到了房产证,有效保障了购房人权益。
  二是掌上办证。购房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手机端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的“交房即办证”系统,足不出户在线提出办证申请、缴纳税费、免费EMS邮寄送证,节省大量时间成本。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房屋产权问题防范长效机制,紧盯新建项目规划、用地、验收、交房等关键环节,实行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积极推进“交地即办证”“竣工即办证”“交房即办证”,营造便民利企的良好氛围。
  齐鲁法制网 记者: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我市出台了哪些惠企政策和措施?
  宋健:
  近年来,我局坚持“为企业办好事、让企业好办事”,不断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在政策供给方面
  推出“带押过户”服务,企业不动产存在抵押的,无需提前偿还贷款,即可带着抵押办理转移登记,减轻企业筹集资金偿还贷款压力,加快资产流通速度;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实行抵押贷款借新还旧合并办理,缩短企业融资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抵押登记风险;出台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在利企服务方面
  一是专窗服务精准办。我市所有不动产登记大厅都设立了企业服务专窗,涉企业务无需预约、即来即办。设置了企业服务专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目前,涉企高频登记事项一小时内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半小时内办结。
  二是精简环节集成办。我局进一步优化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流程。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可一并提出土地首次登记申请,无需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部门根据信息共享获取申请材料,自行启动登记流程;开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同步推进规划核实、土地复核与房屋首次登记办理,极大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推动企业项目快落地、快融资。
  三是疑难问题定制办。今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成立了“青易登·融合”工作室,针对企业遇到的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提供定制化服务。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建立疑难问题台账,综合研判打通办理路径,促进疑难问题解决。今年成立以来,已为青岛华通集团、青岛市农商行、青岛钟表总公司等几十家企业化解了企业改制、资产划转等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不断提升利企服务质效。
  青岛新闻网 记者:
  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市是如何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
  王先军:
  感谢大家对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青岛市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情况。
  大家有这样的经验,原来我们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的时候,都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上登记部门办理相应的转移登记手续,这中间一是需要在公证部门和登记机构之间来回跑,二是需要支付价值不菲的公证费,给当事人造成不小的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降低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可以不再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办理。但不动产继承登记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项,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较多、时间跨度大,相关事实查验出现错误将会导致当事人巨额财产损失,引发较大矛盾纠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对全国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都是一个挑战,难度大、风险高,群众和媒体都非常关注。但当时全国都没有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各地登记部门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尝试。201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申请人无需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一种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
  首先是明确标准,让大家知道怎么办。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相对于其他登记事项审查内容复杂,办理难度大、风险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是做好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的关键。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我市研究制定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操作规程,编制服务手册,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以及办理时限进行明确,详细规范各环节操作程序,通过服务大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公开,利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向广大申请人进行宣传,让大家及时了解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和办理时限等。
  其次是简化程序,让事项办的快。
  一是集成办理程序,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继承材料查验与登记受理合并;将调查与公告程序合并,在公告期间同步进行相关材料和事实核查,大幅压缩办理时间。二是简化查验程序,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持有公证遗嘱的,由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到场,无需其他继承人到场。三是简化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难以取得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由申请人通过书面承诺方式替代。四是加大共享信息,利用人口、殡葬等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交。通过不断优化,目前青岛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全程仅需继承人跑一次即可完成登记;材料查验、调查审核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第三是优化服务,让事项办的好。
  通过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证机构合作,2019年创新提出“不动产登记+公证调查”模式,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难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公证机构辅助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不动产继承相关事实和内容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公证机构的调查意见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一是充分发挥公证机构人员、设备的专业优势,大幅提升继承材料查验的效率。二是提高不动产继承法律关系及事实核查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降低登记风险,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三是优化办理场所,设置专门非公证继承权属调查办理场所,保证当事人隐私。
  通过持续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非公证调查服务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5万余件,为申请人节省公证费用近2亿元。下一步,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以“材料最少、流程至简、省时放心”为业务目标,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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