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会日期:
2024年1月26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政府规章《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召开本场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焕礼先生;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王朝静女士。
欢迎2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邓焕礼先生发布介绍《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有请。
邓焕礼: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对青岛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政府规章《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部大数据领域立法,也是拓展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数字青岛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下面,我向各位记者朋友具体介绍一下《办法》的相关情况。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及过程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公共数据体量大,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近年来,国家、省加快推动大数据领域立法,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共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等提出了新要求。
为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激活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积极推动公共数据管理立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政府立法联系点等意见,调研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在贯彻落实上位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公共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全面规范,打通公共数据共享堵点,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为推动数字青岛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办法》共8章52条。
(一)明确管理职责与工作机制。公共数据涉及范围广,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公共数据管理,需要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办法》第三条界定公共数据的范畴,将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其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管理范畴。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办法》第六条对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职责作出规定,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一体化布局。《办法》第八条规范市、区(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同时明确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通道,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统一的通道共享、开放公共数据,解决公共数据“体外循环”问题。
(二)规范公共数据收集与汇聚。加强公共数据源头管理,是提高公共数据质量的关键。一是规范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公共数据目录的内容、目录的编制及更新作出规定,强化公共数据目录动态管理。二是明确公共数据收集的原则。《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收集公共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标准收集;收集的公共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三是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公共数据质量管理、公共数据校核作出规定,明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数据质量检查和问题数据纠错机制,对收集、产生的公共数据进行校核、确认,确保公共数据完整、准确、可用。对发现公共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明确了限期校核、情况反馈等规定。
(三)畅通公共数据共享渠道。坚持共享共用,推动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一是建立公共数据共享负面清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公共数据共享的原则、共享属性、共享负面清单作出规定,明确公共数据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列入不予共享类的,应当提供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经审核后列入公共数据共享负面清单。二是完善共享机制。《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公共数据共享的申请、审核和反馈作出规定,同时规范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的使用,明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出共享需求应当遵循最少、够用原则,明确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承诺其真实性、安全性、合规性。三是加强供需对接。《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共享公共数据无法满足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以提交公共数据需求清单或者提出数据比对、核查需求,由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与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协商解决,提高供需对接效能。
(四)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坚持创新驱动,激活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对公共数据开放类型、开放清单、开放方式作出规定,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开放。为拓展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推进公共数据在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发利用,推动公共管理和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办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对公共数据运营、公共数据交易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授权运营单位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以模型、核验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发利用公共数据产生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促进数据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使用。
(五)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安全贯穿公共数据处理活动的全过程,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四十六条对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公共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工作机制。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用身份认证、数据加密、数据脱敏、隐私计算等措施,提高公共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办法》第四十七条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数据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我市公共数据管理立法及相关工作,为促进数字青岛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邓焕礼先生的发布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全国基层党建网 记者:
公共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情况以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王朝静: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工作,按照《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了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格局,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
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数字青岛建设领导小组”,实施“顶格谋划、顶格部署、顶格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了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和政务数据专员制度,统筹推进落实本单位、本系统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合力。
二是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建成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目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安全保障等数据服务一体化,实现全市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并与国家、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打通,实现了跨区域、跨层级、跨业务数据共享。
三是汇聚治理实现突破。已累计发布资源目录9500余个,为763个接入单位提供统一的数据治理、安全保障和数据共享服务。通过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融合数据总量超过2000亿条。形成数据治理标准化模型,在交通、医疗等17个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专项治理,制定公共数据业务规则,完成24个主题150个模型数据治理工作,形成数据质量评估分析报告,推动数据提供部门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负面清单4张清单。2023年数据库表交换3350亿条次,接口调用7.5亿次,支撑幼儿园网上报名等210个系统用数需求,有力推动了数字政府建设。
四是创新应用亮点频出。在政务服务领域,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拓展免审即享、无感审批、智能审批,数字审批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专题刊发。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实现13224项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电子证照证明办理。支撑“全市一家医院”改革,353家医疗机构实现312个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先实现与济南、潍坊、菏泽等地“鲁医互认”。在城市治理领域,支撑“城市管理一张网”建设,城市管理类问题的月均流转处置量从14万余件上升至100万余件,处置率从95%上升至99%以上,相关经验被国家住建部复制推广。支撑“社会治理一张网”,打造全息网格画像、事件协同处置等15个一体化应用,居民安全感上升至99.8%,社会治理网格化智慧工作平台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支撑“城市感知一张网”,实现燃气、热力、供水、排水、桥梁、综合管廊、地铁和隧道等7个城市生命线的安全风险监测、综合研判预警和高效联动,有力处置燃气泄漏、供水管网漏损等上百起事件,让城市生命线“血脉”更通畅。在科学决策领域,上线城市云脑“领导驾驶舱”,打造领导“随身参谋”,实现大屏(指挥中心)、中屏(PC端)、小屏(移动端)“三结合”,推动全方位多场景“一体指挥”。截至目前,已建成经济运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27个专题版块,涉及1500余项指标,实现城市运行关键数据的综合展示和日常监测。深化数字决策一张图应用,精准支撑热点学区招生预警、学区规划和供需匹配。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为城市管理、舆情分析等工作提供辅助决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夯实数据基础设施。提升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服务能级,打造公共数据赋能大模型训练基地,一体化支撑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安全保障全流程。二是加强数据采集治理,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多方治理和质量反馈机制,发布一批高质量数据共享和开放清单。三是强化数据集中汇聚,进一步梳理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推动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基层社会治理等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四是聚焦农业农村、工业制造、交通出行、影视文化、健康医疗、养老救助、海洋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数据开发利用示范场景。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齐鲁法制网 记者:
近两年,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受到越来越多地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我市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情况以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王朝静: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公共数据是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惠之于民。
过去几年,我们持续推动社会关注度高、价值密度大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数据开放力度和开放质量。目前,已开放数据目录3900余个,覆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19个领域,开放总量达16.8亿条数据。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科研机构开展多领域、多场景数据开放创新应用,累计培育省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27家,市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30家。
去年,在国家和省政策支持下,我市率先探索开展公共数据运营试点,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强应用场景挖掘,以“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方式,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一年多来,探索形成“以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模式,推动培育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产业化全链条数据要素生态,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目前,聚焦数据安全、组织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布17个公共数据运营制度,开展数据供需对接、应用场景挖掘50多场次。通过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将数据与技术、资本、市场有效融合,在金融、医疗、交通、贸易、大模型应用等多个领域实现应用突破。比如,医疗领域,推出医疗数据与保险业务融合创新产品,将以往几天的核保时间缩短为3-5秒,同时实现医疗数据的变现;大宗贸易领域,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物流企业提供公共数据服务,实现大宗商品采购额度和网络货运订单额度大幅提升,吸引更多资金流进入到实体产业链。
通过公共数据运营试点工作,我们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并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下一步,将结合我市新出台的《青岛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加快推动《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落实落细。一是组织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定,围绕数据治理、安全监管、应用场景等方面,配套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二是提高公共数据供给质量,提升数据需求响应速度,优化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流程,提升企业“用数”体验感和获得感;三是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聚焦工业制造、交通运输、医疗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数据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促进公共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百度青岛 记者:
公共数据涉及到大量的个人和企业数据,社会各界对公共数据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请问,市大数据局如何保障数据安全,《办法》实施后,将打算怎么做?
王朝静: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据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统筹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平衡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坚守安全底线。
一是建立“制度健全、技术完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从人员、岗位、资产、项目等方面,配套制定制度规范、标准办法等共36项,明确了各环节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采取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沙箱、隐私计算、审计监控、冗余备份、加密脱敏等多项数据安全技术和措施,有效保障数据有序流通。
二是建立“预防为主、靠前防范”的风险防护机制。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利用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平台、数据安全管控平台等,全天候、全流量实时监测系统安全动态和数据流入流出,主动发现并处置各类疑似入侵、恶意访问的行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通过开展漏洞扫描、渗透测试、资产探测、重点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风险问题通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上云系统全量漏洞扫描,通报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修复,每季度整改完毕一轮。
三是建立“及时响应、快速闭环”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问题响应、事件分类、信息通报、应对措施等方面,明确公共数据安全事件处置全流程的职责分工,确保落实到人。开展应急处置演练。2023年以来,针对网页篡改、勒索病毒、数据误删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分批次开展多系统、多场景的应急演练110余次。
四是建立“精心组织、覆盖全面”的安全宣传机制。认真组织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各项宣传活动,开展了网络数据安全“下社区”“进机关”特色活动,制作宣传读物和宣传品,到社区工作站开展实地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保护。二是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网络保障体系,加强可信身份认证、隐私计算、数据溯源追踪等技术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监测。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全民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意识。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主持人:
感谢王朝静女士的解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联系电话:816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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