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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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日期:
  2024年1月11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深的关切。近年来,青岛市聚焦民生保障、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2024年再度提升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车景华先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新闻发言人 朱洪杰先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华玉芹女士。
  欢迎3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车景华局长向大家介绍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的具体情况,有请。
  车景华: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生保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社会救助制度,救助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救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本次新闻发布会,将聚焦民生兜底保障,重点发布我市2024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相关情况。下面我作简要介绍:
  一、提标背景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要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12月28日,市委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强调要聚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提质增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推动保民生守底线任务落地落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为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稳步增长,我市坚持协调联动,将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挂钩,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确保救助保障标准既能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又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此次提标,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的合理调整,更是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充分体现,传递了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二、近年来提标情况
  2020年至2024年,我市连续7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目前,低保特困方面,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以下简称“七区”)已实现城乡统筹,城市低保标准增幅69%;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市”)农村低保标准增幅75.5%。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增幅69%;三市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增幅75.5%。
  孤困儿童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增幅85.87%;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增幅85.83%。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增幅273.4%。
  残疾人方面,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0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73%,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95%;三市农村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4.31%,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5.30%,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3.6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幅54%。
  我市连续多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充分体现,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现实需求。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保障低保7.8万人、特困1.3万人,临时救助2.5万人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0.6万人,发放救助资金10.7亿元。为3.6万困难残疾人、9.8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共计4.1亿元。保障机构养育孤儿133人、社会散居孤儿30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81人、重点困境儿童791人、低保边缘儿童4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5228.74万元。
  三、2024年提标计划
  2023年12月26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2023〕6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再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七区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增幅8.7%。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七区三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73元,增幅6.7%。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73元,增幅6.7%;三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90元,增幅8.7%。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88元,增幅为6.7%;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30元,增幅为6.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67元,增幅为8.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4元,增幅为6.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99元,增幅为6.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8元,增幅为6.7%。三市农村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80元,增幅8.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1元,增幅8.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元,增幅8.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1元,增幅8.7%。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持续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更好保障孤困儿童生存生活,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用心解答好“民生之问”,用情解决好“民生之需”,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保障、更可持续。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车局长的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民生新闻网 记者:
  请问对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方面,财政部门有哪些保障措施?
  朱洪杰:
  感谢您的提问。困难群众救助是为特定群体济困、解难、救急的重要制度安排,关系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近年来,财政部门始终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优先位置,不断加大支出力度,在资金、政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持续加大保障力度。财政部门积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做大资金保障“蛋糕”,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42.5亿元。2024年中央和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安排5.56亿元(中央3.91亿元,市本级1.65亿元),为做好全年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帮扶政策动态调整。在资金充足保障基础上,聚焦制度优化,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建立了“双挂钩”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即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挂钩,当年低保标准增幅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分段确定(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低于5%的,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按5%提高;增幅在5%-10%之间的,原则上按实际增幅提高;增幅高于10%的,原则上按10%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和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幅与低保增幅挂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低保的1.5倍、散居孤儿为2倍、机构孤儿为2.5倍)。扩大救助范围,加大重度残疾人保障力度,提出“单人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2020年以来提标扩面帮扶政策全部得到贯彻落实,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类困难群众。
  三是资金管理提质增效。资金拨付上,早下达、早执行。2024年救助资金通过提前下达方式,于2023年12月份拨付各区(市)4.39亿元,占全年比重近80%,切实做好年度救助发放的资金支撑。资金发放上,更及时、更精准。各级财政部门克服资金安排的时序矛盾,大力提高发放效率。运用资金直达机制,实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放;利用“一本通”系统,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双管齐下确保救助资金直达快享。资金管理上,强监督、重质效。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命线,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管好用好。织密监督网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现场督导和调度通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大公开力度,让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地秉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助民纾困政策,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构筑坚实的财政后盾,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大众网 记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作为民生保障部门,请问,今年打算如何开展兜底保障工作?
  华玉芹:
  感谢您的提问。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3年,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强化数据赋能,鼓励多元参与,深化多维救助,推动救助对象精准分层、救助政策联动分类,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更有温度。
  2024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规范政策落实,深化创新实践,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预警,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政策主动告知、对象主动发现、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推进提质增效、精准救助。
  二是抓牢抓实基层基础规范。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经办、基层摸排等综合能力。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协同监督,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规范落实。
  三是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服务能力。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开展心理救助、社会融入、照料护理、资源链接等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拓展“物质+服务”多维救助。强化典型引领,推介优秀案例,推动服务类救助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慈善帮扶。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衔接渠道,开展慈善救急难行动,用好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推进慈善资源与困难群众需求的精准化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百度青岛 记者:
  《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里也提高了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请介绍一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情况和工作举措?
  华玉芹: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我市正式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上级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具体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份,全市为3.6万困难残疾人、9.9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共计4.1亿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程序,扎实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实现了两项补贴便利化、精准化发放,及时高效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必要的生活保障。
  一是补贴发放更加精准。加强相关部门间协同联动,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加强两项补贴数据精准化管理,建立完善与残联、殡葬等相关系统的数据对接机制,确保补贴应发尽发、应停尽停,实现补贴精准发放。
  二是联动机制更加高效。根据《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我市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同比例调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审批“两项补贴”时,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获取残疾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低保办理信息、残疾人证办理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三是补贴标准全省最高。2023年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5%。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59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12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2024年将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6.7%,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8.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8.7%。调整后,一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63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31元。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全省最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也是名列前茅。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会后请联系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5795399。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谢谢大家!


 
  发布会日期:
  2024年1月11日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深的关切。近年来,青岛市聚焦民生保障、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2024年再度提升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车景华先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新闻发言人 朱洪杰先生;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华玉芹女士。
  欢迎3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车景华局长向大家介绍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的具体情况,有请。
  车景华: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民生保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社会救助制度,救助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救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本次新闻发布会,将聚焦民生兜底保障,重点发布我市2024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相关情况。下面我作简要介绍:
  一、提标背景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要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12月28日,市委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强调要聚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提质增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推动保民生守底线任务落地落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为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稳步增长,我市坚持协调联动,将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挂钩,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确保救助保障标准既能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又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此次提标,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的合理调整,更是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充分体现,传递了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二、近年来提标情况
  2020年至2024年,我市连续7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目前,低保特困方面,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以下简称“七区”)已实现城乡统筹,城市低保标准增幅69%;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市”)农村低保标准增幅75.5%。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增幅69%;三市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增幅75.5%。
  孤困儿童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增幅85.87%;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增幅85.83%。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增幅273.4%。
  残疾人方面,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0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73%,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69.95%;三市农村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4.31%,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5.30%,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增幅73.6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幅54%。
  我市连续多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充分体现,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现实需求。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保障低保7.8万人、特困1.3万人,临时救助2.5万人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0.6万人,发放救助资金10.7亿元。为3.6万困难残疾人、9.8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共计4.1亿元。保障机构养育孤儿133人、社会散居孤儿30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81人、重点困境儿童791人、低保边缘儿童4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5228.74万元。
  三、2024年提标计划
  2023年12月26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2023〕6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再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七区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增幅8.7%。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七区三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73元,增幅6.7%。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73元,增幅6.7%;三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90元,增幅8.7%。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88元,增幅为6.7%;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30元,增幅为6.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67元,增幅为8.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七区城乡和三市城市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4元,增幅为6.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99元,增幅为6.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8元,增幅为6.7%。三市农村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80元,增幅8.7%;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1元,增幅8.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元,增幅8.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1元,增幅8.7%。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持续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更好保障孤困儿童生存生活,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用心解答好“民生之问”,用情解决好“民生之需”,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保障、更可持续。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车局长的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民生新闻网 记者:
  请问对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方面,财政部门有哪些保障措施?
  朱洪杰:
  感谢您的提问。困难群众救助是为特定群体济困、解难、救急的重要制度安排,关系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近年来,财政部门始终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优先位置,不断加大支出力度,在资金、政策、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持续加大保障力度。财政部门积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做大资金保障“蛋糕”,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42.5亿元。2024年中央和市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安排5.56亿元(中央3.91亿元,市本级1.65亿元),为做好全年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帮扶政策动态调整。在资金充足保障基础上,聚焦制度优化,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建立了“双挂钩”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即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挂钩,当年低保标准增幅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分段确定(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低于5%的,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按5%提高;增幅在5%-10%之间的,原则上按实际增幅提高;增幅高于10%的,原则上按10%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和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幅与低保增幅挂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低保的1.5倍、散居孤儿为2倍、机构孤儿为2.5倍)。扩大救助范围,加大重度残疾人保障力度,提出“单人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2020年以来提标扩面帮扶政策全部得到贯彻落实,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类困难群众。
  三是资金管理提质增效。资金拨付上,早下达、早执行。2024年救助资金通过提前下达方式,于2023年12月份拨付各区(市)4.39亿元,占全年比重近80%,切实做好年度救助发放的资金支撑。资金发放上,更及时、更精准。各级财政部门克服资金安排的时序矛盾,大力提高发放效率。运用资金直达机制,实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放;利用“一本通”系统,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双管齐下确保救助资金直达快享。资金管理上,强监督、重质效。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命线,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管好用好。织密监督网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现场督导和调度通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大公开力度,让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地秉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助民纾困政策,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构筑坚实的财政后盾,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大众网 记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作为民生保障部门,请问,今年打算如何开展兜底保障工作?
  华玉芹:
  感谢您的提问。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3年,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强化数据赋能,鼓励多元参与,深化多维救助,推动救助对象精准分层、救助政策联动分类,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更有温度。
  2024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规范政策落实,深化创新实践,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预警,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政策主动告知、对象主动发现、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推进提质增效、精准救助。
  二是抓牢抓实基层基础规范。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经办、基层摸排等综合能力。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协同监督,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规范落实。
  三是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服务能力。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开展心理救助、社会融入、照料护理、资源链接等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拓展“物质+服务”多维救助。强化典型引领,推介优秀案例,推动服务类救助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慈善帮扶。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衔接渠道,开展慈善救急难行动,用好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推进慈善资源与困难群众需求的精准化匹配对接,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百度青岛 记者:
  《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里也提高了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请介绍一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情况和工作举措?
  华玉芹: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我市正式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上级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具体承担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12月份,全市为3.6万困难残疾人、9.9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共计4.1亿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程序,扎实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实现了两项补贴便利化、精准化发放,及时高效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必要的生活保障。
  一是补贴发放更加精准。加强相关部门间协同联动,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加强两项补贴数据精准化管理,建立完善与残联、殡葬等相关系统的数据对接机制,确保补贴应发尽发、应停尽停,实现补贴精准发放。
  二是联动机制更加高效。根据《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我市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同比例调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审批“两项补贴”时,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获取残疾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低保办理信息、残疾人证办理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三是补贴标准全省最高。2023年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5%。一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59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12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2024年将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6.7%,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8.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8.7%。调整后,一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634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31元。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全省最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也是名列前茅。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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