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人民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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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风会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强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政策,今天召开本场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滕军红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总规划师 臧佩山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 蒋兴忠同志。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话题。
  首先,吕恒良局长介绍《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有请。
  吕恒良: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下面,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有关背景
  工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一直以来,青岛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雄厚,工业用地规模占比稳定在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25%左右。智能家电、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等传统制造业优势突出,生物医药、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但是,对标上海、深圳、苏州等国内先进城市,我市仍存在产业园区布局碎片化、中心城区产业空心化、产业用地利用粗放化等问题,制约了产业集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为此,围绕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总体目标,我们在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产业发展未来,统筹划定了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及时制定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是国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我国北方城市中出台的第一个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文件,以制度刚性科学管控工业用地资源,将为保障全市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4个章节21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原则、管理要求、调整程序、监督管理等。
  一是框定了工业用地控制线规模总量。工业用地控制线是城镇开发边界内需严格管控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办法》明确,按照“总量稳定、组团集聚、分类定策、质量提升”的原则,将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重点工业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备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同时,为工业园区配套的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环保、道路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用地等,也一并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予以管控。全市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划定的工业用地控制线将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细化落定。
  二是细化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分级管控要求。《办法》规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分为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一级控制线是保障我市工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管理底线,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严格保护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除非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调整为非工业用途,尤其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二级控制线是稳定我市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以现状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范围线,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原则上予以保留,同时鼓励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转化。
  三是规范了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程序。为严格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办法》规定,全市划定的控制线范围不得随意修改。原则上每5年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及各区(市)政府,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对全市控制线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控制线的修编工作。经过各区(市)政府论证确实需要优化调整的,按照“总体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编制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包括调整的必要性论证、控制线调整规划图、专家评审意见等内容,并做好总量占补平衡的统筹安排。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经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调整实施。
  四是加强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比深圳、南京、苏州等城市,我市工业用地使用较为粗放,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有明显差距。《办法》明确要关注新增工业用地,也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在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益上下功夫。比如,鼓励将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与控制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整合利用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工业用地;鼓励对控制线内现状厂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在控制线内的其他用地上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多措并举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是强化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用地监管。《办法》要求,控制线内新增工业项目要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各项控制性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等,严禁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相关约束性内容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属地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工业用途。若出现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办法》主要亮点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产业精准落地。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我局还编制了工业用地控制线空间布局图,充分整合现状破碎、离散的产业空间,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对战略功能区、专业化园区的工业用地管控,精准落实到具体地块坐标,作为《办法》的组成部分一并实施,更加有效地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进行精细化管控。
  二是实行分级管控措施,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办法》要求“保总量、保空间”,明确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严格管控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保障先进制造业核心空间。允许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等新型产业功能转化。控制线分级管控,统筹考虑了工业发展需求,并兼顾了城市发展弹性,既能保护连片的制造业空间,又能有效稳定当下工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
  三是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严格规划调整程序。为维护工业用地控制线的严肃性,《办法》建立市级统筹机制,明确规定控制线不得随意调整。同时,《办法》提出,原则上每5年对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控制线进行调整优化,调整优化方案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保障控制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为简化报批流程,《办法》要求,调整方案也可以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报批。
  四是盘活存量用地,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办法》着力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开展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对控制线内和线外工业用地利用分类施策。全面推进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存量盘活,优先使用低效用地,鼓励现有存量工业用地或者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建设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提高产出效益。未划入控制线的现状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可进行转型升级的,在详细规划中予以保留,鼓励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进行改扩建,提高产业能级。同时,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低效的工业用地,将引导逐步有序退出,腾挪发展空间。通过对不同工业用地利用的规划引导和管控,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办法》的组织实施。以稳定工业用地总量,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有效发挥工业用地控制线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科学的产业空间结构,有序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加强工业发展空间保障,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采访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
  《办法》确定了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划定过程中考虑了哪些因素?
  滕军红: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一直以来,青岛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兴市”,遵循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路径模式。依据最新的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成果,我市现状城镇工业用地面积378平方公里,现状工业用地规模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5%左右,规模比例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相比深圳、苏州、宁波等城市基本相当。
  本次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了“十四五”期末及远期我市GDP增速、规上工业总产值等因素,并对标先进城市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初步预测了规划期末2035年我市工业用地规模总量需求。在此基础上,顺应产业梯度发展规律,按照保障底线需求、适度超量预留的原则,结合市级、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全市工业用地及附属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仓储物流等用地规模。基于以上分析研判,最终框定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体规模稳定在约550平方公里左右,保证规划期末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5%,满足实体经济空间发展需求。同时,为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我们划定了工业用地控制线空间布局方案,充分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区(市)政府意见,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划定的空间与市域产业空间发展、镇街产业发展结构充分衔接,最终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划定成果。
  划定方案结合我市现状工业用地呈“环湾+外围功能组团(董家口、姜山、南村、新河等)”的布局特征,根据我市24条重点产业链及“十四五”期间重大产业项目分布情况,分两级进行划定:
  一是将市级及以上战略功能区、重要产业平台、新兴产业专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规划新增连片工业用地以及对未来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备用地划入一级控制线,共计490平方公里,充分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空间。
  二是将现状工业基础较好、近期仍需保留为工业用途的用地划入二级控制线,包括了融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装备研发、物联网设计研发、生物医药研发、文化创意、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共计60平方公里,这是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可以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体规模。
  凤凰网 记者:
  刚才介绍了工业用地控制线采用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请具体说明一下?
  臧佩山:
  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控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们统筹考虑了工业用地发展规模诉求,并兼顾了城市空间发展的韧性,执行了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策略,将为城市产业长期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刚性管控方面:
  一是充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锁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550平方公里。如需对控制线进行调整,应遵循“基本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实施占补平衡及选择临近工业用地控制线区位较优、配套较好的非工业用途的建设用地进行增补,增补后规划调整为工业用地,保障控制线面积不减少。
  二是严格控制线范围内功能比例和用途管制。一级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的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区(市)一级控制线总用地面积的70%,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的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区(市)二级控制线总用地面积的50%。严格控制线内功能准入,禁止新增商品住宅、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用地。
  三是严禁擅自改变控制线内工业用地用途,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或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对于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工业用途,违法情节严重,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弹性管控方面:
  一是工业用地控制线采取区块管控模式,区块范围内在保证工业用地总量比例的前提下,在符合功能准入的原则下,不对单个地块进行规划管控,整个区块的用地布局可结合详细规划编制优化细化。同时,控制线划定范围还涵盖了市政道路、公共服务等空间,统筹考虑了工业发展配套需求,利于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二是鼓励一级控制线内既有非工业用地向工业用地转化,利于推进先进制造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允许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转化,重点选择在城区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区域、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以及高新区、蓝色硅谷、中德生态园等科技创新节点区域,为城市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促进产城创融合发展。
  三是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市工业发展情况,可每5年对全市控制线进行整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控制线的优化调整工作,提高控制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办法》还简化了控制线的调整程序,调整方案可纳入片区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报批。
  百度青岛 记者:
  我市还有一些现状工业用地未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请问这些零星的工业用地是如何管控的?
  蒋兴忠: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本次控制线划定是以全市重大产业平台、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基础,把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工业用地划入控制线范围,该控制线由市级层面统一管控。现状零星布局的工业用地未纳入控制线管理范围,《办法》从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角度,注重全面考量用地特征和发展需求,分两种类型对零星布局的工业用地进行差异化规划管控,体现了科学性和灵活性。
  一是保留可升级用地,鼓励改扩建。对于符合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亩均效益高的工业项目,可以在详细规划中予以保留,并鼓励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进行改扩建,仍旧支持其按工业用途继续生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同时,鼓励将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与控制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拓展用地空间。此外,通过引导企业加快向控制线内的工业园区集中集聚和转型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同类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城市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有序退出低效用地,释放存量空间。对于闲置或低效的工业用地,逐步引导用地有序退出,实现存量空间的释放。腾退的工业用地将结合城市更新,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为导向,优先用于民生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旨在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宜居的生活空间。
  本次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衔接了市域城镇体系,主要覆盖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市、节点城市、新市镇的工业用地,未将一般镇的产业园区划入。为此,鼓励各区(市)政府参照本《办法》,划定区(市)级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结构,加强对一般镇的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和引导,引导现状产业园区更新提质,服务保障未来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
  主持人:
  感谢蒋处长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9000。
  本场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吹风会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强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政策,今天召开本场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恒良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滕军红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总规划师 臧佩山同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 蒋兴忠同志。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话题。
  首先,吕恒良局长介绍《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有请。
  吕恒良: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下面,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有关背景
  工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一直以来,青岛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雄厚,工业用地规模占比稳定在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25%左右。智能家电、轨道交通、海工装备等传统制造业优势突出,生物医药、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但是,对标上海、深圳、苏州等国内先进城市,我市仍存在产业园区布局碎片化、中心城区产业空心化、产业用地利用粗放化等问题,制约了产业集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为此,围绕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总体目标,我们在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产业发展未来,统筹划定了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及时制定了《青岛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是国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我国北方城市中出台的第一个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理文件,以制度刚性科学管控工业用地资源,将为保障全市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4个章节21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原则、管理要求、调整程序、监督管理等。
  一是框定了工业用地控制线规模总量。工业用地控制线是城镇开发边界内需严格管控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办法》明确,按照“总量稳定、组团集聚、分类定策、质量提升”的原则,将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重点工业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备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同时,为工业园区配套的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环保、道路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用地等,也一并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予以管控。全市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划定的工业用地控制线将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细化落定。
  二是细化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分级管控要求。《办法》规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分为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一级控制线是保障我市工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管理底线,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严格保护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除非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调整为非工业用途,尤其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二级控制线是稳定我市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以现状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范围线,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原则上予以保留,同时鼓励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转化。
  三是规范了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程序。为严格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办法》规定,全市划定的控制线范围不得随意修改。原则上每5年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及各区(市)政府,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对全市控制线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控制线的修编工作。经过各区(市)政府论证确实需要优化调整的,按照“总体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编制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包括调整的必要性论证、控制线调整规划图、专家评审意见等内容,并做好总量占补平衡的统筹安排。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经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调整实施。
  四是加强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比深圳、南京、苏州等城市,我市工业用地使用较为粗放,工业用地地均增加值有明显差距。《办法》明确要关注新增工业用地,也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在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益上下功夫。比如,鼓励将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与控制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整合利用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工业用地;鼓励对控制线内现状厂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在控制线内的其他用地上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多措并举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是强化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用地监管。《办法》要求,控制线内新增工业项目要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各项控制性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等,严禁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相关约束性内容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属地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工业用途。若出现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办法》主要亮点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产业精准落地。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我局还编制了工业用地控制线空间布局图,充分整合现状破碎、离散的产业空间,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对战略功能区、专业化园区的工业用地管控,精准落实到具体地块坐标,作为《办法》的组成部分一并实施,更加有效地对工业用地控制线进行精细化管控。
  二是实行分级管控措施,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办法》要求“保总量、保空间”,明确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严格管控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保障先进制造业核心空间。允许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等新型产业功能转化。控制线分级管控,统筹考虑了工业发展需求,并兼顾了城市发展弹性,既能保护连片的制造业空间,又能有效稳定当下工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
  三是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严格规划调整程序。为维护工业用地控制线的严肃性,《办法》建立市级统筹机制,明确规定控制线不得随意调整。同时,《办法》提出,原则上每5年对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控制线进行调整优化,调整优化方案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保障控制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为简化报批流程,《办法》要求,调整方案也可以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报批。
  四是盘活存量用地,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办法》着力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开展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对控制线内和线外工业用地利用分类施策。全面推进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存量盘活,优先使用低效用地,鼓励现有存量工业用地或者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建设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提高产出效益。未划入控制线的现状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可进行转型升级的,在详细规划中予以保留,鼓励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进行改扩建,提高产业能级。同时,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低效的工业用地,将引导逐步有序退出,腾挪发展空间。通过对不同工业用地利用的规划引导和管控,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办法》的组织实施。以稳定工业用地总量,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有效发挥工业用地控制线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科学的产业空间结构,有序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加强工业发展空间保障,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采访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
  《办法》确定了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划定过程中考虑了哪些因素?
  滕军红: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一直以来,青岛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兴市”,遵循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路径模式。依据最新的国土空间变更调查成果,我市现状城镇工业用地面积378平方公里,现状工业用地规模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5%左右,规模比例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相比深圳、苏州、宁波等城市基本相当。
  本次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了“十四五”期末及远期我市GDP增速、规上工业总产值等因素,并对标先进城市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初步预测了规划期末2035年我市工业用地规模总量需求。在此基础上,顺应产业梯度发展规律,按照保障底线需求、适度超量预留的原则,结合市级、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全市工业用地及附属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仓储物流等用地规模。基于以上分析研判,最终框定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体规模稳定在约550平方公里左右,保证规划期末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5%,满足实体经济空间发展需求。同时,为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我们划定了工业用地控制线空间布局方案,充分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区(市)政府意见,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划定的空间与市域产业空间发展、镇街产业发展结构充分衔接,最终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划定成果。
  划定方案结合我市现状工业用地呈“环湾+外围功能组团(董家口、姜山、南村、新河等)”的布局特征,根据我市24条重点产业链及“十四五”期间重大产业项目分布情况,分两级进行划定:
  一是将市级及以上战略功能区、重要产业平台、新兴产业专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规划新增连片工业用地以及对未来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备用地划入一级控制线,共计490平方公里,充分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空间。
  二是将现状工业基础较好、近期仍需保留为工业用途的用地划入二级控制线,包括了融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装备研发、物联网设计研发、生物医药研发、文化创意、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共计60平方公里,这是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可以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工业用地总体规模。
  凤凰网 记者:
  刚才介绍了工业用地控制线采用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请具体说明一下?
  臧佩山:
  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管控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们统筹考虑了工业用地发展规模诉求,并兼顾了城市空间发展的韧性,执行了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策略,将为城市产业长期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刚性管控方面:
  一是充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锁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550平方公里。如需对控制线进行调整,应遵循“基本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实施占补平衡及选择临近工业用地控制线区位较优、配套较好的非工业用途的建设用地进行增补,增补后规划调整为工业用地,保障控制线面积不减少。
  二是严格控制线范围内功能比例和用途管制。一级控制线内规划工业用地的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区(市)一级控制线总用地面积的70%,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的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各区(市)二级控制线总用地面积的50%。严格控制线内功能准入,禁止新增商品住宅、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用地。
  三是严禁擅自改变控制线内工业用地用途,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或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对于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工业用途,违法情节严重,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弹性管控方面:
  一是工业用地控制线采取区块管控模式,区块范围内在保证工业用地总量比例的前提下,在符合功能准入的原则下,不对单个地块进行规划管控,整个区块的用地布局可结合详细规划编制优化细化。同时,控制线划定范围还涵盖了市政道路、公共服务等空间,统筹考虑了工业发展配套需求,利于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二是鼓励一级控制线内既有非工业用地向工业用地转化,利于推进先进制造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允许二级控制线内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转化,重点选择在城区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区域、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以及高新区、蓝色硅谷、中德生态园等科技创新节点区域,为城市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促进产城创融合发展。
  三是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市工业发展情况,可每5年对全市控制线进行整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控制线的优化调整工作,提高控制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办法》还简化了控制线的调整程序,调整方案可纳入片区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报批。
  百度青岛 记者:
  我市还有一些现状工业用地未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请问这些零星的工业用地是如何管控的?
  蒋兴忠: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本次控制线划定是以全市重大产业平台、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基础,把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工业用地划入控制线范围,该控制线由市级层面统一管控。现状零星布局的工业用地未纳入控制线管理范围,《办法》从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角度,注重全面考量用地特征和发展需求,分两种类型对零星布局的工业用地进行差异化规划管控,体现了科学性和灵活性。
  一是保留可升级用地,鼓励改扩建。对于符合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亩均效益高的工业项目,可以在详细规划中予以保留,并鼓励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进行改扩建,仍旧支持其按工业用途继续生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同时,鼓励将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与控制线外其他相邻用地进行统一改造,拓展用地空间。此外,通过引导企业加快向控制线内的工业园区集中集聚和转型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同类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城市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有序退出低效用地,释放存量空间。对于闲置或低效的工业用地,逐步引导用地有序退出,实现存量空间的释放。腾退的工业用地将结合城市更新,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为导向,优先用于民生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旨在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宜居的生活空间。
  本次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范围衔接了市域城镇体系,主要覆盖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市、节点城市、新市镇的工业用地,未将一般镇的产业园区划入。为此,鼓励各区(市)政府参照本《办法》,划定区(市)级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结构,加强对一般镇的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和引导,引导现状产业园区更新提质,服务保障未来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
  主持人:
  感谢蒋处长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9000。
  本场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