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的第二场。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钊贤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董文才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维铭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 季先锋同志。
欢迎4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杨钊贤局长介绍《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7条措施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有请。
杨钊贤: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7条措施》(以下简称《17条措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17条措施》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一、出台背景
近期,国家、省和市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青岛市生态环境领域本次出台的《17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中的责任,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是当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突出生态环保工作的服务属性,力求激化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二、主要聚集方向
一是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近几年,青岛市生态环境领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服务举措,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但由于改革试点范围有限,比如,打捆审批只在6个小型园区内试点,告知承诺在11个产业园区内试行,受益的企业还不够多,与市场主体的期望还有差距。这次我们进一步优化和扩大了一些政策的应用范围,突出了新内容、新方向和新便利,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实体经济振兴、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也是难点领域。这次我们从环评审批、土壤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打通这些领域难点堵点环节,对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聚焦服务提速增效。这次我们认真梳理了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各个环节,在优化服务上狠下功夫,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合并项办理,进一步推进并联办理,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目的就是让项目早一天落地,让企业早一天受益。
四是聚焦减轻企业负担。在审批和执法监管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突出各环节帮扶指导,避免企业走弯路,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节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提速。
三、主要内容措施
《17条措施》共包含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简化优化许可事项办理,共11条措施。
《17条措施》提出,要扩大“区域环评”+“告知承诺”试点范围。我们对原有试点园区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新增加8个试点园区,试点园区的总数达到13个。在这些园区内,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即来即审,当天就可以取得批复。后续我们还将结合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对试点范围及时更新。
将环评“打捆”审批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小型园区,扩大为全市所有符合要求的产业园区、工业楼宇内。同时还扩大至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让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共享这一便利政策。
我们承接疫情防控期间对防疫项目的支持政策,扩大到临时应急类项目,为保障应急需要,此类项目可以“先建后补”。如果应急结束后,确定需要继续使用的,再依法依规补办环评手续。
对于涉及民生且由政府主导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位于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项目,《17条措施》创新性提出探索项目环评“建设与办理同步”。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生态环境部门同意,项目可先行建设,但应在投运前取得全部环评批复。
推动涉及海洋工程、辐射、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的建设项目,环保“多事项合并办”。探索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进一步精简环评前置条件,法定需要的相关部门前置意见可并联办理,在取得环评批复前补齐。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区、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17条措施》提出要推动各类正规产业园区的认定与建设,加强指导服务,解决当前在项目选址方面存在的堵点问题。对选址在产业园区内的项目,可以简化环评有关编制内容,审批部门可以简化对有关内容的审查。
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城市更新建设“三年行动”项目、民生项目开展攻坚帮扶,提供“提前服务”“一对一服务”“上门服务”和“现场帮扶服务”等四项服务。
积极服务产业“建群强链”行动,精准服务24条重点产业链,及时研究困难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做好全链条环评审批服务。
推进环保“电子证照”应用,便于企业实现一码亮证办理业务。在环保许可事项办理中,企业声明承诺后,不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纸质材料。
倡导优先选择信用及能力良好环评编制机构,加快对高质量的环评文件的审查审批。加强环评机构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强化环评文件第一版编制质量监管,不断净化规范“环评市场”。
第二部分是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安全用地需求。
《17条措施》提出,对全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重点项目,逐一对接相关单位,排查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清单,提前告知有关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提前指导督促及时开展调查等工作。对项目落地急、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的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成立专人专班和技术帮扶专家组,加强帮扶指导,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精准科学、高效有序落实。
第三部分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帮扶,共5条措施。
《17条措施》提出,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扩容”,优先将涉及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资源要素产出高等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提质”,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体系,整合各分散系统平台,提升监管效率。对全市5000余家符合非现场执法要件的企业,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开展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
实施执法帮扶线上“纽带工程”,在现有执法智慧平台安装1.8万家企业服务端的基础上,新增加企业2000家以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整改、线上复核,减少入企频次。线上推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首次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以督促整改、减轻环境影响为重点,实施“首违不罚”。开展“一对一”敲门行动,帮扶指导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联系项目方、街道、社区、居民等,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到位。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帮扶小组,深化执法队伍“入企驻厂执法帮扶”行动。选取崂山区热电行业、即墨区印染行业等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入企驻厂执法帮扶”试点,通过梳理相关行业企业的问题,形成该行业“环保体检单”,实现行业内同类型企业照“单”自检。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范围推广,以点带面、以行业带动区域,促进全市排污单位治污规范化水平提升。
以上是《17条措施》的一些主要内容,详细内容今天将对外正式发布。
下一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时刻关注、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持续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大家!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杨钊贤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说明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党政理论网 记者:刚才听了您的介绍,“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对提升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是十分明显的,请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成效,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谢谢。
董文才:这位媒体朋友您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2020年,我局印发《青岛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目前的试点范围为纳入试点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等23大类50小类行业建设项目,以及全市范围内“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报批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核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含技术评估和公示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减少企业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054个项目受益。
本次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对原有试点园区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加第二批试点园区8个,包括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即墨经济开发区、青岛市莱西食品产业集聚区、西海岸新区王台西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青岛海洋高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青岛海洋高新区海洋装备产业园,试点园区的总数达到13个。
建设单位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承诺书,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材料,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即来即审,当天就可以取得批复。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并定期对社会公布,使更多的企业受益。同时,为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环评监管,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定期进行集中核查,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不属于告知承诺范围或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国民生新闻网 记者:在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支持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手续办理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季先锋:这位媒体记者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我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是健全重点项目的环评服务机制。针对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以及省、市重点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我局已建立工作台账,通过“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管理平台”进行定期信息化调度;各分局按照“辖区联系人统筹+项目跟进人负责”的工作机制,逐个项目跟踪并提供服务;市局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进行回访、指导解决难点问题等,市局分局“两级”共同做好环评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是持续推进环评的简政放权。经过对项目的梳理,部分项目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部分项目仅填写一张登记表进行网上备案即可。另外,我局发布了《青岛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名录(2021年)》,对环境污染影响小、风险低的18类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在此名录中的项目也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除电力电网项目外,开展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施工准备工作,没有环评手续也可以先实施。
第三是继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刚才杨局长也提到了我局今年的一些服务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大“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扩大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范围,推动环保“多事项合并办”、精简环评前置条件、产业园区内项目环评“简化”等。此外,我局将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程序指南,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化。
第四是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帮扶”,提供“四项服务”。一是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提供环评政策、程序规定、环评审批注意事项等“提前服务”,对接重点项目环评单位,在选址、环保措施等方面提前指导;二是对今年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发放“环评审批服务单”,由环评审批服务跟进人员,提供审批咨询“一对一服务”;三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对重点项目实地调研走访,提供环评政策“上门服务”;四是对环评手续办理存在难点的,由环评审批部门领导、审批业务骨干、相关行业专家等组成环评服务团队,召开对接会或现场会研究解决方案,提供“现场帮扶服务”,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借此机会,也倡导建设单位优先委托信用和能力良好的环评机构,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间接提升环评手续办理的效率。另外,建议建设单位结合《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优化选址选线,尽可能避让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工业类项目优先选址在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我们共同努力推动青岛经济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回答完毕,谢谢。
青岛日报 记者:请问目前青岛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都包括哪些企业,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纳入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怎么管理?谢谢。
刘维铭:感谢这位媒体朋友,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共295家。
纳入条件包括:企业污染治理及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连续2年以上为绿标、具备在线(用能、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条件、之前1年内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率99%以上的行业标杆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鼓励将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资源要素产出高的企业,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畜禽养殖类除外),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系数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涉危、涉爆、危险废物经营等特殊行业企业,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中标记为中、高风险企业,5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原则上不得纳入正面清单。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机构等暂不纳入正面清单。
纳入清单后,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的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其他企业,通过各类生态环境管理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开展非现场监管。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主持人:感谢支队长的介绍,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求的,会后可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66200169。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