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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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发布。

  为充分释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积极协作、共享数据、创新服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热情。

  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姜仕竹同志;

  市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洵同志;

  请以上两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姜仕竹同志介绍情况,有请。

  姜仕竹: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近年来,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联合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充分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广大退役军人为保家卫国、守疆安民作出过重要贡献,经受了军队大熔炉的长期淬炼,经过了军队大学校的严格教育,普遍具有忠诚担当、吃苦奉献、诚信守纪等优良品质,他们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大潮中,许多已成为各行业的模范和领军人物。在退役军人中,自主就业创业的占比较高,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热情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大意义。

  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坚持“能享尽享、能优则优、能简全简”,在全省率先采取“精研标准、精确数据、精准落实、精细服务、精心保障”等“五精举措”,积极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真正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让退役军人真正体会到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意见》主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税务总局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积极协作、共享数据、创新服务,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精研优惠标准,让优惠政策“效益最大”。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按最大上浮幅度“顶格”执行限额标准,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优惠标准分别是,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当月起,可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以上两项优惠政策,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占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精确比对数据,让优惠对象“及时享受”。为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构建安全保密前提下的数据共享联动格局,通过“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数据包传递”的方式获取相关退役军人必要信息,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分析,筛选出可能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同时,建立数据动态对接机制,将每年新退役人员纳入筛选比对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优惠。

  (三)精准落实政策,让优惠政策“上门找人”。在精确比对数据的基础上,市税务局还将主动联系可能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引导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税费优惠,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四)开展精细服务,让办理程序“简便快捷”。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最大程度简化申报程序,由以前的申报“备案制”,简化为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办税迅速便捷申报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五)延伸精心保障,让企业和退役军人“双方共赢”。在扎实落实政策的同时,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通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实施退役军人创业政策专项培训等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优惠,激发企业聘用退役军人的意愿,形成企业与退役军人“双赢”局面。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落实到行动上,着力“促就业、帮创业、优服务”,携手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以更高站位推动青岛市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向前发展。

  (一)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专项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集退役军人就业涉税问题及需求,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线上沟通渠道,精准分析、及时解决。

  (二)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组建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专家委员会、持续宣传推广荣军贷等系列举措,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

  (三)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面向退役军人开展税收优惠专项宣讲、编印《青岛市退役军人税费优惠政策手册》,我们已经编印好,开始进行开放阶段。在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税费服务。

  无论是搏击时代浪潮,还是危难时刻显身手,退役军人都不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需要全社会倍加关心、倍加爱护。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奋进新时代,广大退役军人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空间和舞台,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携手努力为退役军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姜总会计师。下面我们请媒体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请问咱们是基于什么考虑联合制定发布《意见》?谢谢。

  姜仕竹: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制定发布《意见》,从意义上来讲,我们当时考虑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一系列的批示指示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党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立足本职岗位为退役军人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从而达到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考虑,回答完毕,谢谢您的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上午好!我是来自齐鲁法制网的记者,请问退役军人部门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还有哪些优惠政策?谢谢。

  王洵:我给各位媒体朋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除了刚才介绍的退役军人创业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在教育培训、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等方面也都有相关优惠政策。

  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对新退役人员普遍开展一次3-5天适应性培训,给退役军人介绍一下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包括我们也进行了专业的税务方面的课程的介绍,还有其他的就业创业的政策的解读,让我们的退役军人更好地适应地方的特点,实现更好的转型。二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最高4500元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这方面青岛市通过评审确定了42家培训机构能够给我们的退役军人提供70多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在机构当中选择培训项目,我们给予他们一次最高4500元的免费补助。三是退役军人可以通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接受高等教育,在这个方面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助和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在扶持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初创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创业贷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个人申请20万,贴息3年,初创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万,贴息2年。二是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在后续发展阶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信用贷款、500万元抵押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在后续的发展阶段还有这样的一个贷款政策。截至目前,我们给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青岛市2亿多,我们给予贴息3000多万,占到全省一半的比例。三是在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方面,非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等。

  这里只是简要介绍了一部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详情欢迎媒体和社会市民群众请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谢谢各位!

  记者: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大众网的记者。请问将如何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谢谢。

  姜仕竹: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各位媒体朋友,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就如何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我们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准备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注重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共治效果。我们将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日常的信息沟通,前提是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同时我们将成立市、区两级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构建市、区(市)两级横纵互联互通的沟通渠道,从而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协同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梳理,落实精准推送,进一步优化保障机制。我们前期已经做了一定的工作,编印了《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通过集中学习辅导、座谈会等各类活动进行发放,让退役军人能够熟悉、了解他们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们也将全面筛查具备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依托电子税务局及征纳沟通平台,实现“点对点”精准推送,从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是强化个性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我们将在各主要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一窗式”“一站式”的税费精细服务和更加便捷智能个性化的办税体验。同时,我们还将组建荣军政策宣传专家团、志愿队,结合双拥共建开展“送税法进军营”等宣传活动,我们主要考虑每年退役军人在转业退役之前的时间节点,通过各种志愿活动、共建活动,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送到军营,让即将退役的士兵了解到退役之后再就业创业方面应该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不断扩大税费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我的回答完毕。

  主持人:感谢姜总会计师。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会后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系电话:83931782。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高素质的人才资源,青岛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城市。请媒体朋友们能够把今天发布的激励、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好,推进各级各部门把政策能够落实好,让好的政策能够惠及每一名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

  今天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通过登录“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青岛政务网、青岛新闻网、蓝睛视听“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税务部门莅临发布会的相关负责同志,谢谢大家!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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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发布。

  为充分释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积极协作、共享数据、创新服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热情。

  为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姜仕竹同志;

  市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洵同志;

  请以上两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姜仕竹同志介绍情况,有请。

  姜仕竹: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近年来,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联合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充分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广大退役军人为保家卫国、守疆安民作出过重要贡献,经受了军队大熔炉的长期淬炼,经过了军队大学校的严格教育,普遍具有忠诚担当、吃苦奉献、诚信守纪等优良品质,他们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大潮中,许多已成为各行业的模范和领军人物。在退役军人中,自主就业创业的占比较高,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热情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大意义。

  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坚持“能享尽享、能优则优、能简全简”,在全省率先采取“精研标准、精确数据、精准落实、精细服务、精心保障”等“五精举措”,积极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真正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让退役军人真正体会到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意见》主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税务总局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积极协作、共享数据、创新服务,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精研优惠标准,让优惠政策“效益最大”。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按最大上浮幅度“顶格”执行限额标准,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优惠标准分别是,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当月起,可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以上两项优惠政策,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占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精确比对数据,让优惠对象“及时享受”。为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构建安全保密前提下的数据共享联动格局,通过“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数据包传递”的方式获取相关退役军人必要信息,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分析,筛选出可能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同时,建立数据动态对接机制,将每年新退役人员纳入筛选比对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优惠。

  (三)精准落实政策,让优惠政策“上门找人”。在精确比对数据的基础上,市税务局还将主动联系可能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引导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税费优惠,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四)开展精细服务,让办理程序“简便快捷”。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最大程度简化申报程序,由以前的申报“备案制”,简化为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办税迅速便捷申报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五)延伸精心保障,让企业和退役军人“双方共赢”。在扎实落实政策的同时,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通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实施退役军人创业政策专项培训等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优惠,激发企业聘用退役军人的意愿,形成企业与退役军人“双赢”局面。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落实到行动上,着力“促就业、帮创业、优服务”,携手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以更高站位推动青岛市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向前发展。

  (一)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专项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集退役军人就业涉税问题及需求,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线上沟通渠道,精准分析、及时解决。

  (二)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组建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专家委员会、持续宣传推广荣军贷等系列举措,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

  (三)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市税务局将联合市退役军人局通过面向退役军人开展税收优惠专项宣讲、编印《青岛市退役军人税费优惠政策手册》,我们已经编印好,开始进行开放阶段。在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税费服务。

  无论是搏击时代浪潮,还是危难时刻显身手,退役军人都不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需要全社会倍加关心、倍加爱护。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奋进新时代,广大退役军人拥有干事创业的广阔空间和舞台,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青岛市税务局和市退役军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携手努力为退役军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姜总会计师。下面我们请媒体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请问咱们是基于什么考虑联合制定发布《意见》?谢谢。

  姜仕竹: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制定发布《意见》,从意义上来讲,我们当时考虑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一系列的批示指示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党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立足本职岗位为退役军人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从而达到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考虑,回答完毕,谢谢您的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上午好!我是来自齐鲁法制网的记者,请问退役军人部门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还有哪些优惠政策?谢谢。

  王洵:我给各位媒体朋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除了刚才介绍的退役军人创业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在教育培训、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等方面也都有相关优惠政策。

  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对新退役人员普遍开展一次3-5天适应性培训,给退役军人介绍一下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包括我们也进行了专业的税务方面的课程的介绍,还有其他的就业创业的政策的解读,让我们的退役军人更好地适应地方的特点,实现更好的转型。二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最高4500元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这方面青岛市通过评审确定了42家培训机构能够给我们的退役军人提供70多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在机构当中选择培训项目,我们给予他们一次最高4500元的免费补助。三是退役军人可以通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接受高等教育,在这个方面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助和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在扶持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初创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创业贷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个人申请20万,贴息3年,初创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万,贴息2年。二是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在后续发展阶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信用贷款、500万元抵押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在后续的发展阶段还有这样的一个贷款政策。截至目前,我们给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青岛市2亿多,我们给予贴息3000多万,占到全省一半的比例。三是在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方面,非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等。

  这里只是简要介绍了一部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详情欢迎媒体和社会市民群众请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谢谢各位!

  记者: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大众网的记者。请问将如何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谢谢。

  姜仕竹: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各位媒体朋友,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就如何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我们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准备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注重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共治效果。我们将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日常的信息沟通,前提是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同时我们将成立市、区两级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构建市、区(市)两级横纵互联互通的沟通渠道,从而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协同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梳理,落实精准推送,进一步优化保障机制。我们前期已经做了一定的工作,编印了《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通过集中学习辅导、座谈会等各类活动进行发放,让退役军人能够熟悉、了解他们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们也将全面筛查具备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依托电子税务局及征纳沟通平台,实现“点对点”精准推送,从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是强化个性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我们将在各主要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一窗式”“一站式”的税费精细服务和更加便捷智能个性化的办税体验。同时,我们还将组建荣军政策宣传专家团、志愿队,结合双拥共建开展“送税法进军营”等宣传活动,我们主要考虑每年退役军人在转业退役之前的时间节点,通过各种志愿活动、共建活动,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送到军营,让即将退役的士兵了解到退役之后再就业创业方面应该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不断扩大税费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我的回答完毕。

  主持人:感谢姜总会计师。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会后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系电话:83931782。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高素质的人才资源,青岛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城市。请媒体朋友们能够把今天发布的激励、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好,推进各级各部门把政策能够落实好,让好的政策能够惠及每一名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

  今天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通过登录“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青岛政务网、青岛新闻网、蓝睛视听“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税务部门莅临发布会的相关负责同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