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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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条主线,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帮扶企业安全发展,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
    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乔汝宾同志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们的问题,  
    首先请乔汝宾同志就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乔汝宾: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条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汛前准备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两节"集中执法检查、全市交叉执法检查、百日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活动。在指导思想上,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特点,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出台并落实了21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一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强化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罚。在检查对象上,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在执法方式上,推行"互联网+执法",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执法+专家""执法+普法"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力争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在问题处置上,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今年1-11月,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13家次,立案处罚383起,处罚金额1551.9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3月至4月上旬,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方案》,适时调整执法工作重点,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的关系,采取"刚性执法+柔性措施"并行的方式,明确了8个方面的检查问题,检查企业32家,发现问题隐患61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同时,对区市企业复工复产,商场、超市应急出口畅通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企业21家,整改问题隐患41项。开展了"两防一征"活动(防事故、防疫情,征求意见建议),走访企业148家、征集问题建议77项,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5月11日开始,利用20天时间分2轮对区市开展异地交叉执法,采取直接执法组和指导组双组并行的方式,直接执法组由市级执法人员组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直接处置;指导组以主检区市执法人员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由受检区市依法处置。这一执法方式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实操锻炼,促进了区(市)间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同时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宽松执法的现象。全市共派出执法人员657人次、专家119人次,检查企业184家,查出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1855项,对59家企业立案处罚。
    (三)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为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从9月10日至10月18日,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铝加工、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当场下达执法文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85人次,检查企业390家次,发现隐患1215项,已整改1100项,处罚企业11家,罚款9.1万元。同时,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从10月21日至30日,开展了百日安全攻坚集中执法活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49人次,聘请专家194人次,整改问题隐患58项,责令限期整改1277项,拟对20家企业立案处罚。
    (四)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全面使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用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所有执法检查信息均录入执法工作信息平台,并依法进行公示,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监督。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
    (五)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21项,属于首次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指导企业及时整改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部门共对489余家市场主体的84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六)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凡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我们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并积极办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实施奖励。树立"打击非法就是保护合法"的观念,凡举报事项必进行"点对点"核查和执法检查,使安全生产举报成为依靠群众、面向社会、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的有力武器。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328件,办结321件,对经核查属实的34名举报人奖励资金达17万余元,其中最高奖金5万余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立足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继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实施分级分类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保障,适时开展暗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
    
    主持人:谢谢乔局长的发布。接下来是媒体朋友们的提问时间,请就刚才发布的内容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中国改革报记者。请问一下市应急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如何做好服务企业,谢谢。
    
    乔汝宾:这位媒体朋友提得很好,应该说严格执法本身就是服务企业,通过对严格执法让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我们应急管理局太去了这么几项措施。一个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针对今后企业长期停产安全隐患凸显的问题,尤其是复工后风险加大等问题,开展了“两防一征”(防事故、防疫情,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我们应急局组成18个走访服务组,出动415人次,走访企业148家,对征集的77项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落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第二点,我们强化“执法即普法”的理念,推行说理式执法,在督促企业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同时,做到讲透道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让企业知道违法行为是什么、整改的依据是什么、整改的方法是什么,达到“一次执法一堂课”的目的。第三是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采取刚性执法的同时,不断强化柔性措施,我们在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21项,除危化品、非煤矿山和一些涉安制冷、涉有限空间、高危行业企业外,对一般的行业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犯的,能够及时纠正的,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是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今年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部门已对84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489余家企业主体受益。
    谢谢。
    
    记者:您好,我是中国工业报的记者,请问安全生产举报有哪些渠道?谢谢。
    
    乔汝宾:应该说安全生产举报,对我们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安全生产奖励举报途径多样,包括12350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微信举报、信函举报、走访举报等等,应该说微信举报的比例比较大,而且也比较方便,大家可以关注“青岛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下方"互动服务"中的"我要举报"链接进入举报投诉页面,根据要举报内容的性质,选择相应栏目,并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上传图片",把你拍下的事故隐患照片上传即可。我们专门搞了“微信随手拍”,就是便于市民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谢谢。
    
    记者:您好,我是华人频道记者。请问安全生产举报有无奖励?标准是什么?若有奖金,怎么领取?谢谢。
    
    乔汝宾:根据现行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办法规定,奖励标准应该分这么几个层次:一是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有一个奖励标准。第二是严重违法的,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第三个是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应该说这三类举报奖励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一般事故隐患或者轻微、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至2000元不等;对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来执行;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查实亡人事故之外,同时有重伤的,每查实1人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000元。
    为了方便市民领取奖励,我们开通了举报奖励领取系统,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向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网址链接,举报人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身份证、银行卡(银行账户名称与身份证必须一致)等相关信息。也请市民多宣传,我们领取奖金对奖励人是保密的,另外我们也欢迎媒体多宣传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动全体市民把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这种方式予以消除。
    
    主持人: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会后可以联系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方面至关重要,深入浅出,以案说法、防微杜渐,引导全社会共同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了解安全生产的规范,共同为建设平安青岛作出我们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登录"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以及青岛市政务网、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的频道获取。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条主线,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帮扶企业安全发展,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
    市应急管理局副巡视员乔汝宾同志到会发布并回答记者们的问题,  
    首先请乔汝宾同志就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乔汝宾: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条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汛前准备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两节"集中执法检查、全市交叉执法检查、百日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活动。在指导思想上,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特点,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出台并落实了21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一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强化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罚。在检查对象上,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在执法方式上,推行"互联网+执法",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执法+专家""执法+普法"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力争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在问题处置上,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今年1-11月,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13家次,立案处罚383起,处罚金额1551.9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3月至4月上旬,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方案》,适时调整执法工作重点,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的关系,采取"刚性执法+柔性措施"并行的方式,明确了8个方面的检查问题,检查企业32家,发现问题隐患61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同时,对区市企业复工复产,商场、超市应急出口畅通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企业21家,整改问题隐患41项。开展了"两防一征"活动(防事故、防疫情,征求意见建议),走访企业148家、征集问题建议77项,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5月11日开始,利用20天时间分2轮对区市开展异地交叉执法,采取直接执法组和指导组双组并行的方式,直接执法组由市级执法人员组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直接处置;指导组以主检区市执法人员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由受检区市依法处置。这一执法方式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实操锻炼,促进了区(市)间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同时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宽松执法的现象。全市共派出执法人员657人次、专家119人次,检查企业184家,查出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1855项,对59家企业立案处罚。
    (三)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为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稳定,从9月10日至10月18日,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铝加工、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当场下达执法文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85人次,检查企业390家次,发现隐患1215项,已整改1100项,处罚企业11家,罚款9.1万元。同时,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从10月21日至30日,开展了百日安全攻坚集中执法活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49人次,聘请专家194人次,整改问题隐患58项,责令限期整改1277项,拟对20家企业立案处罚。
    (四)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全面使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用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所有执法检查信息均录入执法工作信息平台,并依法进行公示,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监督。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
    (五)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21项,属于首次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指导企业及时整改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部门共对489余家市场主体的84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六)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凡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我们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并积极办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实施奖励。树立"打击非法就是保护合法"的观念,凡举报事项必进行"点对点"核查和执法检查,使安全生产举报成为依靠群众、面向社会、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的有力武器。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328件,办结321件,对经核查属实的34名举报人奖励资金达17万余元,其中最高奖金5万余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立足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继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实施分级分类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保障,适时开展暗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
    
    主持人:谢谢乔局长的发布。接下来是媒体朋友们的提问时间,请就刚才发布的内容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中国改革报记者。请问一下市应急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如何做好服务企业,谢谢。
    
    乔汝宾:这位媒体朋友提得很好,应该说严格执法本身就是服务企业,通过对严格执法让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我们应急管理局太去了这么几项措施。一个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针对今后企业长期停产安全隐患凸显的问题,尤其是复工后风险加大等问题,开展了“两防一征”(防事故、防疫情,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我们应急局组成18个走访服务组,出动415人次,走访企业148家,对征集的77项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落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第二点,我们强化“执法即普法”的理念,推行说理式执法,在督促企业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同时,做到讲透道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让企业知道违法行为是什么、整改的依据是什么、整改的方法是什么,达到“一次执法一堂课”的目的。第三是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采取刚性执法的同时,不断强化柔性措施,我们在全省首推《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列出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21项,除危化品、非煤矿山和一些涉安制冷、涉有限空间、高危行业企业外,对一般的行业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犯的,能够及时纠正的,而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是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今年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应急部门已对84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489余家企业主体受益。
    谢谢。
    
    记者:您好,我是中国工业报的记者,请问安全生产举报有哪些渠道?谢谢。
    
    乔汝宾:应该说安全生产举报,对我们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安全生产奖励举报途径多样,包括12350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微信举报、信函举报、走访举报等等,应该说微信举报的比例比较大,而且也比较方便,大家可以关注“青岛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下方"互动服务"中的"我要举报"链接进入举报投诉页面,根据要举报内容的性质,选择相应栏目,并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上传图片",把你拍下的事故隐患照片上传即可。我们专门搞了“微信随手拍”,就是便于市民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谢谢。
    
    记者:您好,我是华人频道记者。请问安全生产举报有无奖励?标准是什么?若有奖金,怎么领取?谢谢。
    
    乔汝宾:根据现行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办法规定,奖励标准应该分这么几个层次:一是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有一个奖励标准。第二是严重违法的,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第三个是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应该说这三类举报奖励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一般事故隐患或者轻微、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至2000元不等;对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来执行;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查实亡人事故之外,同时有重伤的,每查实1人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000元。
    为了方便市民领取奖励,我们开通了举报奖励领取系统,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向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网址链接,举报人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身份证、银行卡(银行账户名称与身份证必须一致)等相关信息。也请市民多宣传,我们领取奖金对奖励人是保密的,另外我们也欢迎媒体多宣传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动全体市民把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这种方式予以消除。
    
    主持人: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会后可以联系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方面至关重要,深入浅出,以案说法、防微杜渐,引导全社会共同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了解安全生产的规范,共同为建设平安青岛作出我们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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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