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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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建筑垃圾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近期我市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为了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为向社会详细解读该《办法》,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科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建设同志到会发布并答记者问,首先请陈局长介绍相关情况,有请。

陈勇:各位媒体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通报和解读。

一、背景情况

6月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我市“地铁渣土随意倾倒问题”。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建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薛庆国同志为总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地铁集团,以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源头监管、过程管理、机制建设和服务提升四个方面予以规定。建立调度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推进势头不减、步伐不乱。

日前,为进一步加大对私拉乱倒、私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构建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举报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主体均有权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举报范围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

(三)举报的方式,一是电话举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19,胶州、平度、莱西三市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二是微信举报,可登录“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四)举报奖励分为200元和50元两个标准,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每次奖励200元;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每次奖励50元。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办理领取奖金事宜。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一)上述违法行为的举报仅涉及建筑垃圾,即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而并非涵盖所有的垃圾。

(二)举报问题必须经过查实后方可奖励。

(三)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具体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请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查阅,或拨打电话85922935、12319进行咨询。

市、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持续畅通举报渠道,简化受理流程,加快查处落实力度,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于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欢迎广大市民朋友踊跃举报涉及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为我们的美丽家园建设尽一份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的介绍,接下来把时间交给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陈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刚才您提到已经成立了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那么在联席会议成立之后,我们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计划?谢谢。

陈勇:问政山东的时候,我当时正在现场,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这个问题曝光以后,我们连夜召开了会议,孟市长在山东电视台连夜开的会,要求我们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放在住建局。

成立之后,因为建筑垃圾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所以我们组建办公室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制定了一个整改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刚才发布的时候的一些制度、规定,从四个大方面,从源头进行治理。二是对曝光的两个,一个是非法的石子加工厂,一个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整治,我和周局长都到过现场,现在西海岸已经把这两个点进行了整治,一个是非法石子加工厂已经拆除,设备和房屋都拆了,一处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恢复,现在也种上了树木,近期还干了一件事情,就是加大全市的整治力度,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截止6月17日,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设检查点606个,检查车辆2472辆。这段时间城管、交警、交通以及住建局联合执法,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下一步,我们结合整治当中发现的一些新的难点问题,老百姓感觉到的一些的痛点问题,我们要抓好几个方面:一个是源头监管,加强审批源头、排放源头、运输源头和处置源头四个方面的监管,以此为抓手,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主要从制度上解决。同时,坚持机制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来了,几个部门畅通信息,这样更有利于我们联合执法,共管共治。二是把执法的情况纳入了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违法行为要影响今后的招投标的业绩,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其他的方面,比如说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方面还有其他的规定,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把这项工作由短期的整治变成长效机制,巩固住建筑垃圾的良好局面,营造青岛美丽、舒适、温馨的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记者:周局长您好,我是凤凰网的记者,根据我自身的经历,我住在新都心这边儿,现在有两个大型的地产公司,一个是海尔地产,一个是保利地产,我在生活的过程当中,我就看见垃圾运输车辆,发现有时候有倾倒的行为,管理运输车辆的时候,地产肯定管得很严,但是拉出去以后,运输车辆的车主可能就放松了警惕就随意倾倒了,有没有针对运输车辆管理的措施?比如像信息管理或者是积分管理或者是奖励的措施来鼓励司机能够合法把垃圾放在合适的位置?谢谢。

周科:感谢凤凰网的记者,您刚才提的问题是司机及垃圾车辆合法运营的问题,我们在具体的工作当中,首先是从源头上刚刚陈局长讲了,源头管控,再一个是我们去年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的专用规范,所有上路的这些垃圾清运车辆都要经过区市有关部门备案的,包括车辆、司机都要备案的,末端处置场所用专业的话说就是消纳场所,也是要经过当地的卫生环境部门备案的,如果我们的车辆不到专用的消纳场所倾倒,就属于违规,这是我们跟公安、住建、城管几个部门联合执法,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包括这一次山东问政曝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刚才你说的不是在市区,在西海岸,涉及到地铁渣土乱倾倒的问题,倾倒的消纳场所已经按照规定种上了树木,地铁公司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后面几个部门将联合执法,持续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有奖奖励,我们是人民城市人民管,必须让老百姓一起来发动、举报,把这个现象争取遏制在萌芽状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记者:因为如果进场到成本可能增加,如果乱倒成本可能降低,有没有什么样的措施能够鼓励他们方便倒或者是好倒的措施?

周科:这分两块,一个是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是有奖励措施的,到了指定的资源化利用的场,倾倒这些是要给费用的,现在有一些司机为了图方便,或者是有别人收这些土,我们就要规范这些,在路上我们在商量,后面还要出台措施,怎么样把这些漏洞全部堵上。

记者:青岛倾倒垃圾的处理场所不多或者是不方便,或者是可能不是很方便的地方,所以就觉得很麻烦,就不愿意倒,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

周科:这种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现在各区市正在加大消纳场所的审批备案,一个是让消纳场所方便,尽量让这些有用的建筑垃圾进入到正规的消纳场所。

记者: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薛副支队长,相较于源头的建筑垃圾产生,还有末端的建筑垃圾利用消纳,运输环节应该是与市民的关系更加密切,您能不能从交警的角度介绍一下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谢谢。

薛建设:感谢媒体朋友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建筑垃圾综合整治的工作中,公安交警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路面的管控,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间接消除路面的道路交通为患。二是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抄告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进行源头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运输车辆未密闭或者是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抄告城管部门进行一事多罚,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公安交警将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举行好职责,与相关部门综合施策、信息共享、共同发力、共管共治,常态长效治理好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谢谢。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中国商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周局长,在《暂行办法》的举报内容中,有一条是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如何确定这个消纳场所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谢谢。

周科:感谢商报的记者,目前来说,刚才我说了,我们建筑垃圾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资源化利用,再一个是消纳回填,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经营,应具备《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备案条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为便于社会监督,如何来确定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我们第一个是“公示名单”,对于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和回填场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管局指导各区市进行了梳理并形成第一批名单,这个名单在我们网站上会很快发布出去,市民朋友可以及时进行查阅比对。第二个是“亮明身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及消纳、回填场地,都要在企业大门口或场地出入口等显要位置,设置醒目的标志标识或张贴回填登记证件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方便市民有效辨识、监督。

另外,市民朋友如果发现了未在“公示名单”内建筑垃圾收纳场所,可以直按照《暂行办法》里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我们的执法人员会赴现场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谢谢。

主持人:感谢周局长,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的采访需求会后可以联系三个发布单位。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是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希望记者朋友们能够大力宣传好,积极倡导好,让市民能够从报纸、新媒体上都能够了解到举报的方式、奖励的渠道,营造人人参与的一个社会氛围,共同推动美丽青岛建设和城市品质持续的提升。今天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登录青岛发布的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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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建筑垃圾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近期我市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为了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为向社会详细解读该《办法》,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科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建设同志到会发布并答记者问,首先请陈局长介绍相关情况,有请。

陈勇:各位媒体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通报和解读。

一、背景情况

6月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我市“地铁渣土随意倾倒问题”。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建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薛庆国同志为总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地铁集团,以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源头监管、过程管理、机制建设和服务提升四个方面予以规定。建立调度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推进整改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推进势头不减、步伐不乱。

日前,为进一步加大对私拉乱倒、私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构建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举报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主体均有权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举报范围包括随意倾倒、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

(三)举报的方式,一是电话举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19,胶州、平度、莱西三市辖区内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为12345。二是微信举报,可登录“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四)举报奖励分为200元和50元两个标准,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私自倒卖建筑垃圾、私设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每次奖励200元;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每次奖励50元。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办理领取奖金事宜。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一)上述违法行为的举报仅涉及建筑垃圾,即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而并非涵盖所有的垃圾。

(二)举报问题必须经过查实后方可奖励。

(三)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具体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请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查阅,或拨打电话85922935、12319进行咨询。

市、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持续畅通举报渠道,简化受理流程,加快查处落实力度,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于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欢迎广大市民朋友踊跃举报涉及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为我们的美丽家园建设尽一份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的介绍,接下来把时间交给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陈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刚才您提到已经成立了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那么在联席会议成立之后,我们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计划?谢谢。

陈勇:问政山东的时候,我当时正在现场,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这个问题曝光以后,我们连夜召开了会议,孟市长在山东电视台连夜开的会,要求我们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放在住建局。

成立之后,因为建筑垃圾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所以我们组建办公室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制定了一个整改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刚才发布的时候的一些制度、规定,从四个大方面,从源头进行治理。二是对曝光的两个,一个是非法的石子加工厂,一个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整治,我和周局长都到过现场,现在西海岸已经把这两个点进行了整治,一个是非法石子加工厂已经拆除,设备和房屋都拆了,一处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恢复,现在也种上了树木,近期还干了一件事情,就是加大全市的整治力度,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截止6月17日,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设检查点606个,检查车辆2472辆。这段时间城管、交警、交通以及住建局联合执法,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下一步,我们结合整治当中发现的一些新的难点问题,老百姓感觉到的一些的痛点问题,我们要抓好几个方面:一个是源头监管,加强审批源头、排放源头、运输源头和处置源头四个方面的监管,以此为抓手,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主要从制度上解决。同时,坚持机制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来了,几个部门畅通信息,这样更有利于我们联合执法,共管共治。二是把执法的情况纳入了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违法行为要影响今后的招投标的业绩,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其他的方面,比如说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方面还有其他的规定,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把这项工作由短期的整治变成长效机制,巩固住建筑垃圾的良好局面,营造青岛美丽、舒适、温馨的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记者:周局长您好,我是凤凰网的记者,根据我自身的经历,我住在新都心这边儿,现在有两个大型的地产公司,一个是海尔地产,一个是保利地产,我在生活的过程当中,我就看见垃圾运输车辆,发现有时候有倾倒的行为,管理运输车辆的时候,地产肯定管得很严,但是拉出去以后,运输车辆的车主可能就放松了警惕就随意倾倒了,有没有针对运输车辆管理的措施?比如像信息管理或者是积分管理或者是奖励的措施来鼓励司机能够合法把垃圾放在合适的位置?谢谢。

周科:感谢凤凰网的记者,您刚才提的问题是司机及垃圾车辆合法运营的问题,我们在具体的工作当中,首先是从源头上刚刚陈局长讲了,源头管控,再一个是我们去年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的专用规范,所有上路的这些垃圾清运车辆都要经过区市有关部门备案的,包括车辆、司机都要备案的,末端处置场所用专业的话说就是消纳场所,也是要经过当地的卫生环境部门备案的,如果我们的车辆不到专用的消纳场所倾倒,就属于违规,这是我们跟公安、住建、城管几个部门联合执法,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包括这一次山东问政曝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刚才你说的不是在市区,在西海岸,涉及到地铁渣土乱倾倒的问题,倾倒的消纳场所已经按照规定种上了树木,地铁公司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后面几个部门将联合执法,持续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有奖奖励,我们是人民城市人民管,必须让老百姓一起来发动、举报,把这个现象争取遏制在萌芽状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记者:因为如果进场到成本可能增加,如果乱倒成本可能降低,有没有什么样的措施能够鼓励他们方便倒或者是好倒的措施?

周科:这分两块,一个是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是有奖励措施的,到了指定的资源化利用的场,倾倒这些是要给费用的,现在有一些司机为了图方便,或者是有别人收这些土,我们就要规范这些,在路上我们在商量,后面还要出台措施,怎么样把这些漏洞全部堵上。

记者:青岛倾倒垃圾的处理场所不多或者是不方便,或者是可能不是很方便的地方,所以就觉得很麻烦,就不愿意倒,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

周科:这种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现在各区市正在加大消纳场所的审批备案,一个是让消纳场所方便,尽量让这些有用的建筑垃圾进入到正规的消纳场所。

记者: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薛副支队长,相较于源头的建筑垃圾产生,还有末端的建筑垃圾利用消纳,运输环节应该是与市民的关系更加密切,您能不能从交警的角度介绍一下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谢谢。

薛建设:感谢媒体朋友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建筑垃圾综合整治的工作中,公安交警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路面的管控,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间接消除路面的道路交通为患。二是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抄告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进行源头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运输车辆未密闭或者是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抄告城管部门进行一事多罚,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公安交警将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举行好职责,与相关部门综合施策、信息共享、共同发力、共管共治,常态长效治理好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谢谢。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中国商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周局长,在《暂行办法》的举报内容中,有一条是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如何确定这个消纳场所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谢谢。

周科:感谢商报的记者,目前来说,刚才我说了,我们建筑垃圾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资源化利用,再一个是消纳回填,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经营,应具备《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备案条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为便于社会监督,如何来确定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我们第一个是“公示名单”,对于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和回填场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管局指导各区市进行了梳理并形成第一批名单,这个名单在我们网站上会很快发布出去,市民朋友可以及时进行查阅比对。第二个是“亮明身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及消纳、回填场地,都要在企业大门口或场地出入口等显要位置,设置醒目的标志标识或张贴回填登记证件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方便市民有效辨识、监督。

另外,市民朋友如果发现了未在“公示名单”内建筑垃圾收纳场所,可以直按照《暂行办法》里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我们的执法人员会赴现场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谢谢。

主持人:感谢周局长,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的采访需求会后可以联系三个发布单位。

​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是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希望记者朋友们能够大力宣传好,积极倡导好,让市民能够从报纸、新媒体上都能够了解到举报的方式、奖励的渠道,营造人人参与的一个社会氛围,共同推动美丽青岛建设和城市品质持续的提升。今天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登录青岛发布的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