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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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是2019年最后一天,感谢大家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端,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决策直接体现其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增进大家对该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了解,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渊同志就《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一下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有请李局长介绍有关情况,有请!

  李文渊: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首先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也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件政府规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下面,我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一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情况。

  《规定》分7章、共53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也着力凸显“青岛特色”。

  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实践中,各区市政府、部门对哪些行政决策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难以把握,《规定》采用列举加排除的表述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以界定,共列举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要收费价格等七类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同时排除宏观调控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政府内部事务管理等四类事项。

  二、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规定了履行各项程序的具体要求。《规定》的出台能够切实有效地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作用,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保证集体决策水平。

  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订。《规定》对决策承办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订阶段的调查研究、政策制定、成本预测、分歧解决等作了具体规定,实用性、操作性较强。创新性提出可行性研究机制、征询机制、预公开机制、协调机制,对草案拟订阶段解决风险预测、诉求了解、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路径,进一步完善了草案拟订阶段工作机制。

  四、关于风险评估。《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执行和后评估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环节,我市于201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对风险评估的主体、内容、程序、风险等级划分、责任认定等作了详细规定,《规定》充分吸收了《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中有关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以维稳风险报告替代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或者风险评估不全面等问题,规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从社会稳定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政金融风险、舆情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使全市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最新成果,共同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李局长,下面的时间交给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单位。

  记者:李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您刚刚提到《规定》里面有五大程序,第一是公众参与,请问《规定》里面对于公众参与决策有哪些具体的条文规定?谢谢。

  李文渊:《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协商会、实际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意见的提交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是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主要是内容规定主要是公众参与,途径比较多。

  记者:李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晚报》的记者。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外地及以前的一些材料相比有哪些特色?第二个是这里面提到了有一个程序是专家论证的环节,想问一下现在的专家库建设情况,专家是从哪里遴选出来的?如果专家有不同意见,如何确保这些专家不会只向着政府办事,如何听取他们可能存在的不同意见?如何确保双方发声都能吸取?谢谢。

  李文渊:从2016年开始参照地方立法计划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计划管理,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提前介入主动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以及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督导,从2016年开始我们参照地方的立法计划做每年度的有计划管理,整个列入年度计划进行跟踪、督导,这是一个方面。

  再一个方面,我们制订了一系列与重大行政决策相配套的制度文件,构成一个体系,比如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的规定,这是专门的规定,在某一个环节上做了专门的规定。还有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这也是在听证程序上做了专门的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体系,围绕我们整个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我们做了制度体系,一些相关的规定陆续出台,构成比较完整、科学、规范的操作体系,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保证了规范的运行。

  刚刚这位记者提出专家库的建设,应该说每一项涉及民生、重大工程、某一个专业方面应该说都有专家,每一个行当平时的工作当中都有一些专家,而且人大、政协等群团各界都组成一些专家的各种委员会、组织,建立专家库应该是从各界范围里面出,有专业性、有涉及民生、有社会问题的等各方面组成。

  还有决策承办单位在开始初审要形成初步意见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他们的调研,还有各方面的意见都要征求,刚刚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其中一项专家论证,有必要的专家论证需要从有关的专家库、行业内的范围里面选取一部分、筛取一部分专家,对要形成的决策进行论证,虽然前期有初步调研,有行当里面了解的情况,省内外、国内外的一些情况的了解,但是需要专家针对立足于青岛的实际做有专门针对性的,针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证,然后作为提出意见的重要参考,然后进入程序。在他们决策的初审阶段要把这个作为重要的内容来做。到了合法性审查,因为司法局现在一个重要环节是合法性审查,我们审过了以后才可以提到政府常委会决策,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仍然要把专家的论证作为重要的内容来看决策承办单位是不是做了,然后提出我们合规合法性审查的意见,提交到市政府常委会上去。

  大体程序我就回答这些。

  主持人:感谢李局长,今天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可以会后联系市司法局,电话是0532-81608723,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把青岛市政府最近出台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共7章53条具有青岛特色的《规定》可以通过媒体渠道传播出去,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最新成果,也为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通过“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和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李局长,感谢朋友们,谢谢大家!

 

《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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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是2019年最后一天,感谢大家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端,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决策直接体现其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了增进大家对该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了解,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渊同志就《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一下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有请李局长介绍有关情况,有请!

  李文渊: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首先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也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件政府规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下面,我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一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情况。

  《规定》分7章、共53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也着力凸显“青岛特色”。

  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界定。实践中,各区市政府、部门对哪些行政决策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难以把握,《规定》采用列举加排除的表述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以界定,共列举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要收费价格等七类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同时排除宏观调控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政府内部事务管理等四类事项。

  二、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规定了履行各项程序的具体要求。《规定》的出台能够切实有效地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作用,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保证集体决策水平。

  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订。《规定》对决策承办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拟订阶段的调查研究、政策制定、成本预测、分歧解决等作了具体规定,实用性、操作性较强。创新性提出可行性研究机制、征询机制、预公开机制、协调机制,对草案拟订阶段解决风险预测、诉求了解、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路径,进一步完善了草案拟订阶段工作机制。

  四、关于风险评估。《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执行和后评估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环节,我市于201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对风险评估的主体、内容、程序、风险等级划分、责任认定等作了详细规定,《规定》充分吸收了《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中有关内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以维稳风险报告替代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或者风险评估不全面等问题,规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从社会稳定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政金融风险、舆情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使全市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最新成果,共同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李局长,下面的时间交给在座的媒体朋友们,请就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单位。

  记者:李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您刚刚提到《规定》里面有五大程序,第一是公众参与,请问《规定》里面对于公众参与决策有哪些具体的条文规定?谢谢。

  李文渊:《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协商会、实际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意见的提交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是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主要是内容规定主要是公众参与,途径比较多。

  记者:李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晚报》的记者。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外地及以前的一些材料相比有哪些特色?第二个是这里面提到了有一个程序是专家论证的环节,想问一下现在的专家库建设情况,专家是从哪里遴选出来的?如果专家有不同意见,如何确保这些专家不会只向着政府办事,如何听取他们可能存在的不同意见?如何确保双方发声都能吸取?谢谢。

  李文渊:从2016年开始参照地方立法计划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计划管理,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提前介入主动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以及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督导,从2016年开始我们参照地方的立法计划做每年度的有计划管理,整个列入年度计划进行跟踪、督导,这是一个方面。

  再一个方面,我们制订了一系列与重大行政决策相配套的制度文件,构成一个体系,比如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的规定,这是专门的规定,在某一个环节上做了专门的规定。还有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这也是在听证程序上做了专门的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体系,围绕我们整个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我们做了制度体系,一些相关的规定陆续出台,构成比较完整、科学、规范的操作体系,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保证了规范的运行。

  刚刚这位记者提出专家库的建设,应该说每一项涉及民生、重大工程、某一个专业方面应该说都有专家,每一个行当平时的工作当中都有一些专家,而且人大、政协等群团各界都组成一些专家的各种委员会、组织,建立专家库应该是从各界范围里面出,有专业性、有涉及民生、有社会问题的等各方面组成。

  还有决策承办单位在开始初审要形成初步意见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他们的调研,还有各方面的意见都要征求,刚刚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其中一项专家论证,有必要的专家论证需要从有关的专家库、行业内的范围里面选取一部分、筛取一部分专家,对要形成的决策进行论证,虽然前期有初步调研,有行当里面了解的情况,省内外、国内外的一些情况的了解,但是需要专家针对立足于青岛的实际做有专门针对性的,针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论证,然后作为提出意见的重要参考,然后进入程序。在他们决策的初审阶段要把这个作为重要的内容来做。到了合法性审查,因为司法局现在一个重要环节是合法性审查,我们审过了以后才可以提到政府常委会决策,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仍然要把专家的论证作为重要的内容来看决策承办单位是不是做了,然后提出我们合规合法性审查的意见,提交到市政府常委会上去。

  大体程序我就回答这些。

  主持人:感谢李局长,今天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深度采访需求可以会后联系市司法局,电话是0532-81608723,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把青岛市政府最近出台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共7章53条具有青岛特色的《规定》可以通过媒体渠道传播出去,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最新成果,也为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和文字实录可以通过“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和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频道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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