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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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率先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赶超深圳等先进城市,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为方便大家对《意见》的全面了解,提升《意见》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推动法治青岛建设,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司法局局长万振东同志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万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万振东: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我是第三次到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从一个角度上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青岛市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视,也说明了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一些成果。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创新推进镇街法治建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下面,我向各位记者朋友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制定的背景及过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攻坚期。以往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原政府法制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延伸不到镇街一级。大家都知道,过去咱们各级政府的法制办仅仅是设到县一级,也就是说镇街一级没有法制办,过去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又是由法制办来组织实施推动,所以在镇街一级没有相应的机构做这项工作,所以在镇街一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去基本上是空白点。而原来司法局在每一个镇街都有一个司法所,全市有138个司法所,所以覆盖面应该是一个全覆盖,但是司法所的优势又没有得到发挥,因为司法局不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随着具体行政管理权限的“下沉”,镇街一级的行政“风险”越来越大。为将镇街一级纳入法治建设体系,青岛市充分发挥新司法行政体制优势,利用镇街司法所专业力量,聚焦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审查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为率先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夯实基层基础。
    刚刚给大家介绍到新司法行政体制的优势,原来的法制办和原来的司法局合并,把原来法制办没法向基层延伸的工作通过原来司法局所设置的司法所延伸到镇街一级,这就是发挥新司法行政体制优势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基于以上考虑,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作为我市的改革事项,5月6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了解,目前全国尚未有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制度。建立此项制度,将有利于培养镇街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促进镇街决策、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合法合规,减少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构建有效避免违法决策、法外行政的制度保障,从而达到减少纠纷争议、促进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识和能力。凡涉及镇街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的决定,必须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所应当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
    (二)审查监督范围。按照积极审慎的原则,目前主要围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两项内容来开展工作,具体包括:提请区(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提请以区(市)政府或者区(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镇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重大合作、招商引资、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其他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涉及镇街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审查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内容。1.制定主体、权限是否合法;2.制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3.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是否超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权限,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4.条款结构、语言文字等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内容。1.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2.是否超越决策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3.是否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4.决策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存在其他的法律问题。
    三是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对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除审查上述第二项五个方面内容以外,还可审查重要协议、合同的形成背景、必要性、操作性、公平性、适当性和风险性等。
    四是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主要内容。1.指导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2.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3.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行政执法的实施情况;4.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5.指导监督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6.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和证件管理;7.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8.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9.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市建立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负责重大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市)政府作为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考核。司法所对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可以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有关专家提供专业支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试点工作
    落实《意见(试行)》,每个区(市)选择镇街总量30%-40%作为试点单位,目前,全市已经确立了41个试点镇街,在8月1日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切实提高试点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8月7日至9日,我们举办了首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培训班,下周将安排专门的力量到试点镇街进行业务巡回指导。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意见》制定配套措施,明确审查监督范围和工作流程,适时在全市推开。我们将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做法,适时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就这个《意见》就给大家做这个汇报,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万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把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就万局长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介绍一下您的媒体单位,现在有请记者提问。
 
    记者:我是《光明日报》的记者。请问万局长,我市试点镇街的选取是基于哪些方面考虑的呢?谢谢。
 
    万振东:谢谢。这次试点,因为咱们全市是138个司法所,现在仅仅选了41个,主要还是为了考虑试点工作要保证这项制度的实施一定要有成效,所以在司法所的基础建设方面,做了比较多的考虑,比如说它的职能是要健全的,人员配备是比较强的。
    另外,从镇街情况来看也有一些要求,一个是它的经济基础条件比较好,行政行为是经常性的活动,有比较丰富的一些行政审查对象来进行审查。
    另外,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活跃程度比较好,这样可以起到合法性审查应该起到的效果。
    主要是基于这么几个条例,谢谢。
 
    记者:万局长,您好,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对您刚刚说的试点的镇街比较感兴趣,这上面有提到培训,请问培训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万振东:谢谢。我刚刚给大家介绍,8月7日至9日搞了三天的培训,这三天的培训主要是涉及到这次镇街要进行审查的内容,因为镇街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全国首创的制度,所以我们在设计的时候也选了一部分的内容,并不像县级以上的政府的司法机构,现在的司法机构,原来是法制机构,它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候,现在是一个行政行为的全领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因为目前考虑到镇街的力量,目前镇街司法所编制人数是3人,这是标配,平均人数现在青岛已经达到2.8人左右,力量现在还不是特别强,所以我们有一些辅助力量。我们这一次选择的内容也是做了一些必要性的考虑,主要是涉及到镇街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这要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培训,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有一些技术性的要求,同时也有一些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范,政府合同的审查和法律风险的防范,这是镇街现在作为一个比较活跃的基层行政力量,它能够经常有一些政府的合同行为和法律行为,所以要对它进行防风险的培训。
    再一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一些技术审查。还有就是司法所的业务能力建设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大致的内容主要就是这六个方面,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
    今天发布的《意见》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与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乡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执法指导等密切相关。
    针对此项工作,刚刚听万局长介绍,是在全国乡镇街道来说是首创,希望媒体朋友们要正确的理解、准确的解读、深入的宣传,凝聚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法治青岛建设的磅礴力量。
    感谢万局长在百忙之中参加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参会,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率先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赶超深圳等先进城市,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为方便大家对《意见》的全面了解,提升《意见》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推动法治青岛建设,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司法局局长万振东同志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万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万振东: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我是第三次到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从一个角度上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青岛市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视,也说明了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一些成果。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创新推进镇街法治建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下面,我向各位记者朋友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一、制定的背景及过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攻坚期。以往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原政府法制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延伸不到镇街一级。大家都知道,过去咱们各级政府的法制办仅仅是设到县一级,也就是说镇街一级没有法制办,过去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又是由法制办来组织实施推动,所以在镇街一级没有相应的机构做这项工作,所以在镇街一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去基本上是空白点。而原来司法局在每一个镇街都有一个司法所,全市有138个司法所,所以覆盖面应该是一个全覆盖,但是司法所的优势又没有得到发挥,因为司法局不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随着具体行政管理权限的“下沉”,镇街一级的行政“风险”越来越大。为将镇街一级纳入法治建设体系,青岛市充分发挥新司法行政体制优势,利用镇街司法所专业力量,聚焦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审查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为率先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夯实基层基础。
    刚刚给大家介绍到新司法行政体制的优势,原来的法制办和原来的司法局合并,把原来法制办没法向基层延伸的工作通过原来司法局所设置的司法所延伸到镇街一级,这就是发挥新司法行政体制优势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基于以上考虑,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作为我市的改革事项,5月6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了解,目前全国尚未有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制度。建立此项制度,将有利于培养镇街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促进镇街决策、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合法合规,减少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构建有效避免违法决策、法外行政的制度保障,从而达到减少纠纷争议、促进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识和能力。凡涉及镇街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的决定,必须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所应当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
    (二)审查监督范围。按照积极审慎的原则,目前主要围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两项内容来开展工作,具体包括:提请区(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提请以区(市)政府或者区(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镇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重大合作、招商引资、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其他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涉及镇街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审查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内容。1.制定主体、权限是否合法;2.制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3.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是否超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权限,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4.条款结构、语言文字等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内容。1.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2.是否超越决策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3.是否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4.决策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存在其他的法律问题。
    三是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对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除审查上述第二项五个方面内容以外,还可审查重要协议、合同的形成背景、必要性、操作性、公平性、适当性和风险性等。
    四是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主要内容。1.指导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2.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3.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行政执法的实施情况;4.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5.指导监督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6.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和证件管理;7.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8.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9.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市建立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负责重大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市)政府作为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考核。司法所对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可以聘请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有关专家提供专业支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试点工作
    落实《意见(试行)》,每个区(市)选择镇街总量30%-40%作为试点单位,目前,全市已经确立了41个试点镇街,在8月1日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切实提高试点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8月7日至9日,我们举办了首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培训班,下周将安排专门的力量到试点镇街进行业务巡回指导。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意见》制定配套措施,明确审查监督范围和工作流程,适时在全市推开。我们将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做法,适时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就这个《意见》就给大家做这个汇报,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万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把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就万局长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请介绍一下您的媒体单位,现在有请记者提问。
 
    记者:我是《光明日报》的记者。请问万局长,我市试点镇街的选取是基于哪些方面考虑的呢?谢谢。
 
    万振东:谢谢。这次试点,因为咱们全市是138个司法所,现在仅仅选了41个,主要还是为了考虑试点工作要保证这项制度的实施一定要有成效,所以在司法所的基础建设方面,做了比较多的考虑,比如说它的职能是要健全的,人员配备是比较强的。
    另外,从镇街情况来看也有一些要求,一个是它的经济基础条件比较好,行政行为是经常性的活动,有比较丰富的一些行政审查对象来进行审查。
    另外,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活跃程度比较好,这样可以起到合法性审查应该起到的效果。
    主要是基于这么几个条例,谢谢。
 
    记者:万局长,您好,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对您刚刚说的试点的镇街比较感兴趣,这上面有提到培训,请问培训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万振东:谢谢。我刚刚给大家介绍,8月7日至9日搞了三天的培训,这三天的培训主要是涉及到这次镇街要进行审查的内容,因为镇街进行合法性审查,这是全国首创的制度,所以我们在设计的时候也选了一部分的内容,并不像县级以上的政府的司法机构,现在的司法机构,原来是法制机构,它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候,现在是一个行政行为的全领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因为目前考虑到镇街的力量,目前镇街司法所编制人数是3人,这是标配,平均人数现在青岛已经达到2.8人左右,力量现在还不是特别强,所以我们有一些辅助力量。我们这一次选择的内容也是做了一些必要性的考虑,主要是涉及到镇街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这要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培训,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有一些技术性的要求,同时也有一些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规范,政府合同的审查和法律风险的防范,这是镇街现在作为一个比较活跃的基层行政力量,它能够经常有一些政府的合同行为和法律行为,所以要对它进行防风险的培训。
    再一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一些技术审查。还有就是司法所的业务能力建设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大致的内容主要就是这六个方面,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有深度采访需求的媒体朋友,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
    今天发布的《意见》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与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乡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执法指导等密切相关。
    针对此项工作,刚刚听万局长介绍,是在全国乡镇街道来说是首创,希望媒体朋友们要正确的理解、准确的解读、深入的宣传,凝聚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法治青岛建设的磅礴力量。
    感谢万局长在百忙之中参加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参会,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