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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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3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结合青岛实际,使联合惩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青岛市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于日前印发执行。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对该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为此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田明同志,以及市信用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一起来到现场向大家进行发布和媒体朋友们互动,下面我们先请毕局长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毕见清: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于2018年4月6日印发执行。在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进一步扩大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有利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合力,是我市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方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强化信用约束、部门协同和联合惩戒、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大基础性措施之一。我市此次出台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信用青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一大成果,也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具体手段。

  二、主要内容

  1.惩戒对象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惩戒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对人社部门向工商部门共享或推送的行政许可、处罚案件、授予荣誉信息,工商部门将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或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当事人,由工商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对人社部门公布的违法案件信息当事人,工商部门在守重企业公示、驰著名商标创建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对工商部门向人社部门共享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信息,拟授予荣誉,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人社部门将对相关失信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给予C(非诚信)等级,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限制授予荣誉称号、严格行政许可审批。

  3.信息共享

  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及时共享,为部门审批和行业监管提供参考依据,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工商部门以创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商部门以登记注册数据为基础,整合扩充年报、商标、合同、行政执法等信息资源,共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800余万条。积极推进跨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完成与市电子政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数据动态更新。二是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存在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内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三是强化信用信息拓展应用。联合发改、人社、税务、海关等8部门下发《关于对诚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通知》,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纳税服务、日常监管、荣誉推荐等方面实施联合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人大政协资格审查、荣誉称号评选、支持企业上市等方面,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查询出具各类守信证明类材料1000余份。联合发改委、财政、国土、政务办签署《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出让和荣誉称号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进行任职限制,拦截“老赖”任职700余次,在守重企业认定中,有65家企业因失信行为予以限制。此次工商、人社部门联合签署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必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更好地构建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

  各位媒体朋友,落实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同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再次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毕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针对今天的发布内容,有问题可以提问。

  提问:两位局长,您好,我是中国山东网的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是什么样的名单?用人单位存在哪些情形的情况下会被列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后他们会面临哪些惩戒措施?谢谢。

  田明:谢谢记者的提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制度是去年人社部9.25号发布的,什么叫黑名单制度?这个制度第五项规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企业法人及其其他相关责任人有这种情况就要被列为黑名单。这个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或者说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了重大的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这两种情况都要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之后有一年的期限,在这期间本身第一我们是要按照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根据我们今天所形成的制度,还要在工商以及其他各个方面对他进行惩戒,不能让企业以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持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基础,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谢谢。

  提问: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想请问咱们工商和人社部门为什么要签署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签署了意见之后将对岛城的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谢谢。

  毕见清:感谢记者提问,刚才我在发布当中有一些问题也有一些回答,我再系统的做一些解释。为什么联合签署惩戒意见?有几个原因:

  第一,为了更好的强化信用约束力度,扩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泛味我们最近几年不断的扩大范围,我们现在大的格局已经建立起来了,在具体的部门、具体的环节和具体实施过程当中还有很多地方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我也是为了落实细化和明确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举措,我们想扩大失信受惩戒的范围。

  第二,国家有统一的要求,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我们国家工商总局,现在是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38个部门在2015年已经联合签署了一个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这是对联合惩戒工作提出了一个宏观的指导性要求,也是我们整个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青岛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我们也是为了在大的框架下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我们在不同的部门之间做了联合的惩戒细化举措。

  第三,很重要的原因,考虑到我们的工商是市场准入的登记部门,我们人社等保障部门涉及的面比较广州,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影响力非常大,如果加强工商和人设部门的联合惩戒,就会起到一个很好的约束和惩戒作用,其他的部门领域相对窄一些,人社部门是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领域,所以我们率先在人社领域联合签署这个意见,经过不断的细化和完善,前期我们跟人社部门也是反复的做了沟通,明确了路径,明确了范围,明确了我们设定的失信行为的惩戒的种类,包括信息传输、交换的具体的规定,目前细节的完善,目前具备了联合惩戒的所有条件,我们今天在这儿开发部会,给大家做进一步的解读和完善。

  我们和人社联合签署的对失信企业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石万山手心激励、失信惩戒的制度的重大举措,我们对守信企业的激励,再对失信企业的严格的惩戒和约束,将会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谢谢。

  主持人:谢谢毕局长。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对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解读,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利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让百姓、社会各企业能够了解这个实施意见,同时发挥企业的监督作用,共同为保养诚信、惩戒失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在青岛新闻网和网络电视台进行直播的,同时在青岛发布、爱青岛、蓝睛三个手机客户端进行视频直播,发布会的文字实录会后会上传到青岛之窗,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就到这儿,谢谢毕局长、田局长,谢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3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结合青岛实际,使联合惩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青岛市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于日前印发执行。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对该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为此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田明同志,以及市信用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一起来到现场向大家进行发布和媒体朋友们互动,下面我们先请毕局长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毕见清: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于2018年4月6日印发执行。在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进一步扩大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有利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合力,是我市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方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强化信用约束、部门协同和联合惩戒、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大基础性措施之一。我市此次出台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信用青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一大成果,也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具体手段。

  二、主要内容

  1.惩戒对象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惩戒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对人社部门向工商部门共享或推送的行政许可、处罚案件、授予荣誉信息,工商部门将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或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当事人,由工商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对人社部门公布的违法案件信息当事人,工商部门在守重企业公示、驰著名商标创建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对工商部门向人社部门共享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信息,拟授予荣誉,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人社部门将对相关失信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给予C(非诚信)等级,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限制授予荣誉称号、严格行政许可审批。

  3.信息共享

  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及时共享,为部门审批和行业监管提供参考依据,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工商部门以创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商部门以登记注册数据为基础,整合扩充年报、商标、合同、行政执法等信息资源,共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800余万条。积极推进跨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完成与市电子政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数据动态更新。二是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存在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内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三是强化信用信息拓展应用。联合发改、人社、税务、海关等8部门下发《关于对诚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通知》,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纳税服务、日常监管、荣誉推荐等方面实施联合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人大政协资格审查、荣誉称号评选、支持企业上市等方面,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查询出具各类守信证明类材料1000余份。联合发改委、财政、国土、政务办签署《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出让和荣誉称号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进行任职限制,拦截“老赖”任职700余次,在守重企业认定中,有65家企业因失信行为予以限制。此次工商、人社部门联合签署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必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更好地构建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

  各位媒体朋友,落实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广大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同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再次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毕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针对今天的发布内容,有问题可以提问。

  提问:两位局长,您好,我是中国山东网的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是什么样的名单?用人单位存在哪些情形的情况下会被列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后他们会面临哪些惩戒措施?谢谢。

  田明:谢谢记者的提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制度是去年人社部9.25号发布的,什么叫黑名单制度?这个制度第五项规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企业法人及其其他相关责任人有这种情况就要被列为黑名单。这个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或者说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了重大的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这两种情况都要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之后有一年的期限,在这期间本身第一我们是要按照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根据我们今天所形成的制度,还要在工商以及其他各个方面对他进行惩戒,不能让企业以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持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基础,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情况,谢谢。

  提问: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想请问咱们工商和人社部门为什么要签署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签署了意见之后将对岛城的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谢谢。

  毕见清:感谢记者提问,刚才我在发布当中有一些问题也有一些回答,我再系统的做一些解释。为什么联合签署惩戒意见?有几个原因:

  第一,为了更好的强化信用约束力度,扩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泛味我们最近几年不断的扩大范围,我们现在大的格局已经建立起来了,在具体的部门、具体的环节和具体实施过程当中还有很多地方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我也是为了落实细化和明确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举措,我们想扩大失信受惩戒的范围。

  第二,国家有统一的要求,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我们国家工商总局,现在是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38个部门在2015年已经联合签署了一个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这是对联合惩戒工作提出了一个宏观的指导性要求,也是我们整个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青岛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我们也是为了在大的框架下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我们在不同的部门之间做了联合的惩戒细化举措。

  第三,很重要的原因,考虑到我们的工商是市场准入的登记部门,我们人社等保障部门涉及的面比较广州,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影响力非常大,如果加强工商和人设部门的联合惩戒,就会起到一个很好的约束和惩戒作用,其他的部门领域相对窄一些,人社部门是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领域,所以我们率先在人社领域联合签署这个意见,经过不断的细化和完善,前期我们跟人社部门也是反复的做了沟通,明确了路径,明确了范围,明确了我们设定的失信行为的惩戒的种类,包括信息传输、交换的具体的规定,目前细节的完善,目前具备了联合惩戒的所有条件,我们今天在这儿开发部会,给大家做进一步的解读和完善。

  我们和人社联合签署的对失信企业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石万山手心激励、失信惩戒的制度的重大举措,我们对守信企业的激励,再对失信企业的严格的惩戒和约束,将会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谢谢。

  主持人:谢谢毕局长。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对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解读,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利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让百姓、社会各企业能够了解这个实施意见,同时发挥企业的监督作用,共同为保养诚信、惩戒失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在青岛新闻网和网络电视台进行直播的,同时在青岛发布、爱青岛、蓝睛三个手机客户端进行视频直播,发布会的文字实录会后会上传到青岛之窗,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就到这儿,谢谢毕局长、田局长,谢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