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善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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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本场新闻发布的内容是:发布《〈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为了做好这个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我们特别邀请到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到我们的现场与记者朋友们互动,同时还邀请到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来到了会场,记者们如果有问题可以互动。
  下面,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毕见清: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全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持续释放改革和惠企政策红利,切实助力我市更好实现率先走在前列,进一步落实好《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青发〔2017〕14号)精神,按照“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的工作要求,近日,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联合印发《<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为全面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针对企业所急所盼,出台了20条“真金白银”惠企政策,全面提高、扩大企业升级转型政策激励标准和奖励范围,积极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为民营企业孵化成长、做大做强提供全链条式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创新企业“开天辟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局面。《意见》实施以来,我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2017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5.1万户,同比增长33.54%,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8.7万户,同比增长17.72%;“个转企、小升规、企升高、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持续推进,全市“个转企”累计2268户,“小升规”新增1536户,同比增长45.6%,“企升高”总数达2039家,同比增长81%,“规改股”新增693户,“股上市”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157户,取得的丰硕的成果。
  为进一步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奖励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市工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山东100强等各类奖励政策的具体兑现办法,优化兑现流程,形成了《实施细则》,确保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惠及企业。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到第七部分共十五项内容是对《意见》中确定的各项奖励政策进行细化,明确奖励政策的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程序、政策咨询处室及联系方式等;第八部分是相关部门职责和监督管理要求。
  十五项奖励政策具体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对除创业者本人外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年产值净增超过1亿元的每户奖励5万元,净增超过5亿元的每户奖励10万元,净增超过10亿元的每户奖励20万元;从2017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3.从2017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4.从2017年起,对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5.对“四上”企业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每户给予20万元补助,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6.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本市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青岛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市级重点拟挂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的补助。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7.对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本市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挂牌费用补助。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8.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9.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0.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1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2.从2017年起,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1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14.鼓励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15.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经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我市有2.3万户市场主体符合奖补条件,各类奖补资金累计可超8亿元。
  三、下步落实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夯实政策基础、提供支撑保障。
  各位记者朋友,切实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是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措施,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
  借此机会,也恳请新闻媒体帮助和支持我们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使社会各界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惠企政策内涵。我们也将和各部门一起,不断加强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让让市政府出台的些“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实惠的政策举措,真正收到为民、便民、助企、惠企的良好效果。
  谢谢大家!
  谢谢毕局长详细的解读和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
  提问:毕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下毕局长,实施细则公布以后,如何促进各项奖补措施落实到位?谢谢。
  毕见清:应该说我们政策的出台,在前期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政策出台的《实施细则》也经过各个部门反复的酝酿、征求意见,财政部门也做了详细的认真的审核,根据意见的要求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做好沟通和协调,严格执行青岛市绩效预算条例的规定,引导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各个条线的资金管理的渠道,按照申领、兑现工作的流程,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各自项目的申报,恩信息反馈、监督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精准拨付到企业的手中,真正让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的改革红利。
  同时在前期我们和市财政局正在做探讨,准备探讨在全市建立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专项基金,研究制订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的力度,全力以赴的推动我师师长主题快速健康的发展,真正的实现我们孟市长提出的要求,加快发展市场主体就是培育发展整个经济的基础,真正努力的实现我们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科技企业顶天立地,大型企业开天辟地的状况。谢谢。
  提问:毕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广播的记者,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背景下,我们作为培育市场主体的监督部门,咱们有什么措施来推进这项工作?另外就是对于一些民营企业也会遇到债务担保圈的难题,对于这些如何进行化解?谢谢。
  毕见清: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新旧动能转换很重要的环节,我们应该知道整个市场经济基础坚不坚实,市场主体数量是很重要的前提,青岛市政府去年出台了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民营经济发展20项意见以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2017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5.1万户,同比增长33.5%,按照这个比例,我们平均每天新诞生市场主体689户,按照我们全市2017年年底的市场主体的总量来看,我们城市的创业密度每万人达到1290户,创业密度已经居副省级城市的第三,应该说很好的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各个部门的任务,也很好的推动了我们整个城市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同时很好的提高了我们整个城市创业的活力。
  下一步,结合市场主体的发展,我们想着重点在三个方面做工作,一个是在宽放上做工作,坚持宽放为先,继续深化商业制度的改革,我们今年下半年有两项大的工作,一个是国家工商总局前期刚刚部署的在下半年全国推行的证照分离工作。3.20号全国证照分离工作经验交流会要在济南召开,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国国家工商总局重点关注的31个重点区,将在会上做经验交流,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工作安排,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推行证照分离,证照分离的目的就是解决“准入不准营”(音)的问题。
  第二就是全程电子化的工作,去年我们召开了全程电子化的新闻发布,上线以来,应该说得到了企业的普遍的欢迎,也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都进入了一个高潮,国家工商总局做了顶层设计,从今年开始,全程电子化工作将是今年我们另外一个工作重点,全程电子化主要是解决企业少跑腿、不跑腿的问题,同时我们利用科技手段,解决企业的档案存储、身份认证,刚才记者提到的问题,怎么样避免担保圈的问题,身份认证,身份安全是很重要的环节,全程电子化可以很好的解决身份认证的问题。
  第二就是坚持优扶,我们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同时我们在去年创新了一个市场主体作为统计数据分析技术之上,今年开发二期,在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海洋经济等方面强化统计分析,把我们工商的沉积的大数据活起来,把工商死的数据活起来,不动的数据流动起来,政府部门间数据不胡同的数据要互通起来,强化统计分析给党委决策提供更有利的支持,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引导性的服务。
  第三是坚持共享,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第一个专门服务民营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全面融合的一站式平台,这个工作我们目前正在做,前期的专家评审工作初步完成的,下一步很快进入招投标阶段,我们计划想今年三季度之前能够上线。
  同时,我们正在逐步的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席民营企业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市领导和民营家沟通交流的机制、政策宣传的机制,切实做到帮扶企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第二个问题,因为政策非常敏感,涉及到政策法律法规非常多,会后我们再单独交流,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我们主要是围绕着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进行解读,这是一项惠及我市百姓和企业的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详细的解读,让相关的企业单位及时的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支持。今天的发布会是青岛新闻网、青岛网络电视台进行直播的,同时在青岛发布、爱青岛、蓝睛三个手机客户端也进行了直播,发布会的文字实录会后刊登在青岛之窗的网站上,发布会相关的材料已经上传到青岛之窗的记者邮箱当中,发稿的时候著名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发布会就到这儿,感谢毕局长、感谢媒体朋友们。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本场新闻发布的内容是:发布《〈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为了做好这个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我们特别邀请到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到我们的现场与记者朋友们互动,同时还邀请到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来到了会场,记者们如果有问题可以互动。
  下面,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毕见清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毕见清: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全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持续释放改革和惠企政策红利,切实助力我市更好实现率先走在前列,进一步落实好《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青发〔2017〕14号)精神,按照“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的工作要求,近日,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联合印发《<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为全面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针对企业所急所盼,出台了20条“真金白银”惠企政策,全面提高、扩大企业升级转型政策激励标准和奖励范围,积极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为民营企业孵化成长、做大做强提供全链条式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创新企业“开天辟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局面。《意见》实施以来,我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2017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5.1万户,同比增长33.54%,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8.7万户,同比增长17.72%;“个转企、小升规、企升高、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持续推进,全市“个转企”累计2268户,“小升规”新增1536户,同比增长45.6%,“企升高”总数达2039家,同比增长81%,“规改股”新增693户,“股上市”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157户,取得的丰硕的成果。
  为进一步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奖励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市工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山东100强等各类奖励政策的具体兑现办法,优化兑现流程,形成了《实施细则》,确保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惠及企业。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到第七部分共十五项内容是对《意见》中确定的各项奖励政策进行细化,明确奖励政策的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程序、政策咨询处室及联系方式等;第八部分是相关部门职责和监督管理要求。
  十五项奖励政策具体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对除创业者本人外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年产值净增超过1亿元的每户奖励5万元,净增超过5亿元的每户奖励10万元,净增超过10亿元的每户奖励20万元;从2017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3.从2017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4.从2017年起,对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5.对“四上”企业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每户给予20万元补助,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6.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本市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青岛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市级重点拟挂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的补助。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7.对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本市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挂牌费用补助。资金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8.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9.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0.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1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2.从2017年起,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1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14.鼓励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15.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经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我市有2.3万户市场主体符合奖补条件,各类奖补资金累计可超8亿元。
  三、下步落实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夯实政策基础、提供支撑保障。
  各位记者朋友,切实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是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措施,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
  借此机会,也恳请新闻媒体帮助和支持我们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使社会各界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惠企政策内涵。我们也将和各部门一起,不断加强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让让市政府出台的些“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实惠的政策举措,真正收到为民、便民、助企、惠企的良好效果。
  谢谢大家!
  谢谢毕局长详细的解读和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
  提问:毕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下毕局长,实施细则公布以后,如何促进各项奖补措施落实到位?谢谢。
  毕见清:应该说我们政策的出台,在前期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政策出台的《实施细则》也经过各个部门反复的酝酿、征求意见,财政部门也做了详细的认真的审核,根据意见的要求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做好沟通和协调,严格执行青岛市绩效预算条例的规定,引导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各个条线的资金管理的渠道,按照申领、兑现工作的流程,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各自项目的申报,恩信息反馈、监督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精准拨付到企业的手中,真正让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的改革红利。
  同时在前期我们和市财政局正在做探讨,准备探讨在全市建立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专项基金,研究制订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的力度,全力以赴的推动我师师长主题快速健康的发展,真正的实现我们孟市长提出的要求,加快发展市场主体就是培育发展整个经济的基础,真正努力的实现我们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科技企业顶天立地,大型企业开天辟地的状况。谢谢。
  提问:毕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广播的记者,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背景下,我们作为培育市场主体的监督部门,咱们有什么措施来推进这项工作?另外就是对于一些民营企业也会遇到债务担保圈的难题,对于这些如何进行化解?谢谢。
  毕见清: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新旧动能转换很重要的环节,我们应该知道整个市场经济基础坚不坚实,市场主体数量是很重要的前提,青岛市政府去年出台了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民营经济发展20项意见以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2017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5.1万户,同比增长33.5%,按照这个比例,我们平均每天新诞生市场主体689户,按照我们全市2017年年底的市场主体的总量来看,我们城市的创业密度每万人达到1290户,创业密度已经居副省级城市的第三,应该说很好的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各个部门的任务,也很好的推动了我们整个城市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同时很好的提高了我们整个城市创业的活力。
  下一步,结合市场主体的发展,我们想着重点在三个方面做工作,一个是在宽放上做工作,坚持宽放为先,继续深化商业制度的改革,我们今年下半年有两项大的工作,一个是国家工商总局前期刚刚部署的在下半年全国推行的证照分离工作。3.20号全国证照分离工作经验交流会要在济南召开,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国国家工商总局重点关注的31个重点区,将在会上做经验交流,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工作安排,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推行证照分离,证照分离的目的就是解决“准入不准营”(音)的问题。
  第二就是全程电子化的工作,去年我们召开了全程电子化的新闻发布,上线以来,应该说得到了企业的普遍的欢迎,也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都进入了一个高潮,国家工商总局做了顶层设计,从今年开始,全程电子化工作将是今年我们另外一个工作重点,全程电子化主要是解决企业少跑腿、不跑腿的问题,同时我们利用科技手段,解决企业的档案存储、身份认证,刚才记者提到的问题,怎么样避免担保圈的问题,身份认证,身份安全是很重要的环节,全程电子化可以很好的解决身份认证的问题。
  第二就是坚持优扶,我们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同时我们在去年创新了一个市场主体作为统计数据分析技术之上,今年开发二期,在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海洋经济等方面强化统计分析,把我们工商的沉积的大数据活起来,把工商死的数据活起来,不动的数据流动起来,政府部门间数据不胡同的数据要互通起来,强化统计分析给党委决策提供更有利的支持,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引导性的服务。
  第三是坚持共享,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第一个专门服务民营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全面融合的一站式平台,这个工作我们目前正在做,前期的专家评审工作初步完成的,下一步很快进入招投标阶段,我们计划想今年三季度之前能够上线。
  同时,我们正在逐步的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席民营企业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市领导和民营家沟通交流的机制、政策宣传的机制,切实做到帮扶企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第二个问题,因为政策非常敏感,涉及到政策法律法规非常多,会后我们再单独交流,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我们主要是围绕着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进行解读,这是一项惠及我市百姓和企业的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详细的解读,让相关的企业单位及时的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支持。今天的发布会是青岛新闻网、青岛网络电视台进行直播的,同时在青岛发布、爱青岛、蓝睛三个手机客户端也进行了直播,发布会的文字实录会后刊登在青岛之窗的网站上,发布会相关的材料已经上传到青岛之窗的记者邮箱当中,发稿的时候著名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发布会就到这儿,感谢毕局长、感谢媒体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