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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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今天我们是一场很特别的发布会,第一次邀请了市禁毒办的同志们来到现场向大家通报相关的情况,今天我们通报的是《山东省禁毒条例》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所以我们特别邀请到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邵光寿同志来到现场回答记者们的提问,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话题,我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下面我们就请邵光寿支队长介绍相关情况。

  邵光寿:各位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上午好!

  今天我向大家就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做一些说明。《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222号公告向社会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青岛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市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吸毒人群持续增长;毒品犯罪呈多发态势,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网络化特点明显;制毒犯罪有新抬头,吸制贩涉毒网络层叠交织;打击治理毒品问题难度越来越大。与严峻的禁毒形势相比,禁毒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禁毒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戒毒等方面,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2013年起,《条例》立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2017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9月1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草案)》。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是主动应对新时代严峻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迫切现实需要,也是对国家禁毒法律体系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

  二、《条例》的重点内容。《条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条,主要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规定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一是突出“责”字当头。从“明责、考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办承担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述职讲评和考评制度;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二是突出禁毒宣传“全覆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和娱乐场所等应当依法落实禁毒宣传、防范措施;新闻媒体应当经常开展公益禁毒宣传教育。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公安机关将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突出治理创新。规定建立毒情监测评估、药物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向社会公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针对制毒分子利用化工医药企业场所、设备或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制毒活动现状,规定企业、个人相关信息报告制度,便于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制毒犯罪。四是突出人文关怀。对吸毒人员帮教、戒毒、矫治和挽救措施进一步细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以便于吸毒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关爱救助吸毒人员及其家庭,规定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法定关系人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进行妥善安置,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人文关怀。五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涉毒艺人、涉毒寄递物流、涉毒网络信息、“毒驾”、吸毒专用工具等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管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性规定和管控处罚措施,对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做到人群全覆盖、场所全覆盖、时段全覆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支持、配合和监督禁毒执法活动。同时,我市将依据省公安厅研究制定的《条例》释义和相关执法裁量标准,抓紧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述职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动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

  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禁毒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报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共同推动新时代禁毒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见到新成效!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邵支队长的介绍,接下来的时间是媒体提问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针对今天的发布内容,有问题可以提问。

  提问:邵队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市的毒品形势是怎么样的?我是百全生活网的记者。

  邵光寿: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2017年全市的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一些主要的成果,2017年是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全力打好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十九大禁毒安保攻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强化缉毒严打。坚持严打方针和“零容忍”理念,严打毒品犯罪。随着我市多年来持续不断的高压打击,对毒品犯罪的挤压效应已开始显现,大家都知道2014年中央出了6号文件,对我们国家到2020年毒情要出现拐点,我们要往走,从2014-2020年期间,我国的毒情还是一个往上走的趋势,这是中央文件上面有的。去年,全市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5.48%,其中百克以上案件同比下降27.5%,千克以上案件同比下降14.3%,打掉重特大涉毒团伙同比下降17.39%,首次全面出现负增长。2014年严打以后是一个往上走的趋势,今年首次出现了往下走的负增长。为全市毒情早日出现“拐点”打好了基础。针对我市作为毒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主要从国外或者是毒情比较严重的广东、四川这些地方制造出来的毒品输入我市,我们是一个输入型的城市,公安、海关、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海陆空邮全覆盖的立体化禁毒查控体系。公、检、法各部门统一执法思想、依法快捕快判,严惩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破获网络涉毒案件300余起。加大禁种铲毒集中治理工作力度,铲除零星非法种植罂粟万余株。

  罂粟这种植物,从种、苗、箩、壳这些都是违法的,我们也加大了铲除的力度,希望新闻媒体多多宣传,形成一个社会舆论的氛围,使老百姓认识到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二是全面强化预防教育。把禁毒宣传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健全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禁毒预防教育体系。全市成立各类禁毒社会组织700多个,发展禁毒志愿者2000余人,组织禁毒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三年规划(2016—2018)》,把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全市共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39处,实现了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全覆盖。在全市63处社区安防体验室设立禁毒宣传专区,以“识毒、拒毒、防毒”为主题,通过情景化、模拟化互动体验,直观、深刻展现毒品危害。全面落实《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不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00余条,由此破获毒品案件200余起,兑现奖励80余万元。

  三是全面强化动态管控。组织开展了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实施风险分类评估和分级管控,确保在册吸毒人员管控率100%。十九大安保期间,170余名脱失吸毒人员全部找到并落实管控措施,圆满完成了脱失吸毒人员查控“清零”任务。严格落实涉毒人员查控“五必检”机制(逢嫌必检、场所普检、车毒同检、入所须检、在控全检),最大限度地深挖隐性吸毒人员,依法予以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推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4+N”工作模式,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信息采集、跟踪监控、帮教救助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公安禁毒与交警部门加强协作,逐步建立起“酒毒同检”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毒驾违法行为700余起。新闻发布会后,我们将向全社会公布市、区两级禁毒办及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地址与联系方式。

  四是全面强化源头整治。始终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作为禁毒工作重要内容。公安、海关缉私、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全市1700余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对其中1000余家涉爆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重点清理排查,做到来源清、用途明,严把运输许可和审批关,严防涉爆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全国、全省总的形势一样,我市目前仍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禁毒工作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山东省毒条例》的实施,为禁毒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契机和保障。同志们、朋友们,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打造更多“净土”,共建美好家园!

  这是2017年我们主要取得的成效。

  提问:您好,我是鲁网的记者,今年我市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吗?

  邵光寿: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围绕吸毒人员的毒品从哪里来的问题,吸毒的毒品到底从什么地方来?因为我们是一个毒品输入型城市,毒品从哪里来?我们将以加大专案侦查为抓手,加大主动进攻的态势,加大情报的引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改变过去为案件而案件被动的局面,打不胜打,加强主动进攻,我们从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立体查禁的建设,针对毒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健全海陆空邮联合查禁机制,发挥机场、铁路、港口、邮路安检以及毒品检查站的职能,对重点地区、人员、物品以及毒品高法时间段通过车辆、人员进行重点检查,也督促物流业、企业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要在重点的这些物流的分检中心建立流动的毒品检查站,进一步的织密毒品查禁的网络,建立起建立起堵源截流的体系。

  第二是加强情报研判建设,2018年我们将以上合组织安保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禁毒情报基层的信息采集工作,搭建起信息的数据的平台,研究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性的打击措施,为今后将毒品打击、打深、打透建立坚实的基础,同时与毒品重点地区建立情报交流共享机制,全力阻断毒品流入我市。

  三是加大网络阵地的建设,开展网上巡查,对网络涉毒案件计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总结网络蛇毒案件的规律、特点,定期与网警、情报等部门进行情报的交流、研判,及时的发现涉毒案件线索,力争打掉一批网络涉毒犯罪团伙。

  四是加强社会阵地的建设,依托山东禁毒条例和山东省毒品与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惩,取信于民。

  总之,我们2018年要加大主动进攻的态势,研打毒品的犯罪,力争减少毒品流入我市的数量,减少危害。

  提问:您好,我是早报的记者,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娱乐场所应当依法落实措施,山东省禁毒条例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谢谢。

  邵光寿:山东省进度条例第16条规定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区的显著位置设立禁毒的警示标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七条也规定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茶馆、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在显著的位置设立禁毒的警示标志,张贴或者摆放禁毒的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培训,依法落实禁毒的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场所内发生。

  同时,条例还对上述内容提出了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其中在第5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未在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区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6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娱乐场所、旅馆、洗浴、茶馆、酒吧、互联网上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给予整改,拒不整改的处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是在未张贴摆放宣传品,二是在本场所没有进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都要给予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处罚的详细细节,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正在制订当中。

  主持人:大家对于禁毒工作还是非常关心的,这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希望各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发布并且解读今天发布的山东省禁毒条例,并且能够加大对我市禁毒工作的一些宣传的力度,并且在媒体上能够宣传毒品的常识,这样可以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社会联动共治的格局,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是我们永远的口号和品牌。 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就到这里,谢谢邵支队长,谢谢各位朋友们,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今天我们是一场很特别的发布会,第一次邀请了市禁毒办的同志们来到现场向大家通报相关的情况,今天我们通报的是《山东省禁毒条例》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所以我们特别邀请到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邵光寿同志来到现场回答记者们的提问,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话题,我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下面我们就请邵光寿支队长介绍相关情况。

  邵光寿:各位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上午好!

  今天我向大家就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做一些说明。《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222号公告向社会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青岛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市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吸毒人群持续增长;毒品犯罪呈多发态势,职业化、组织化、智能化、网络化特点明显;制毒犯罪有新抬头,吸制贩涉毒网络层叠交织;打击治理毒品问题难度越来越大。与严峻的禁毒形势相比,禁毒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禁毒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保障、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戒毒等方面,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2013年起,《条例》立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2017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9月1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草案)》。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是主动应对新时代严峻复杂的禁毒斗争形势,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迫切现实需要,也是对国家禁毒法律体系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

  二、《条例》的重点内容。《条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条,主要从禁毒工作体制和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多项规定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一是突出“责”字当头。从“明责、考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禁毒办承担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等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述职讲评和考评制度;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二是突出禁毒宣传“全覆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和娱乐场所等应当依法落实禁毒宣传、防范措施;新闻媒体应当经常开展公益禁毒宣传教育。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公安机关将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突出治理创新。规定建立毒情监测评估、药物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向社会公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针对制毒分子利用化工医药企业场所、设备或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事制毒活动现状,规定企业、个人相关信息报告制度,便于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制毒犯罪。四是突出人文关怀。对吸毒人员帮教、戒毒、矫治和挽救措施进一步细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以便于吸毒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减少社会歧视。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关爱救助吸毒人员及其家庭,规定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法定关系人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进行妥善安置,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人文关怀。五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涉毒艺人、涉毒寄递物流、涉毒网络信息、“毒驾”、吸毒专用工具等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管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禁止性规定和管控处罚措施,对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做到人群全覆盖、场所全覆盖、时段全覆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支持、配合和监督禁毒执法活动。同时,我市将依据省公安厅研究制定的《条例》释义和相关执法裁量标准,抓紧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述职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动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

  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禁毒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报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共同推动新时代禁毒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见到新成效!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邵支队长的介绍,接下来的时间是媒体提问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针对今天的发布内容,有问题可以提问。

  提问:邵队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市的毒品形势是怎么样的?我是百全生活网的记者。

  邵光寿: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2017年全市的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一些主要的成果,2017年是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全力打好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十九大禁毒安保攻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强化缉毒严打。坚持严打方针和“零容忍”理念,严打毒品犯罪。随着我市多年来持续不断的高压打击,对毒品犯罪的挤压效应已开始显现,大家都知道2014年中央出了6号文件,对我们国家到2020年毒情要出现拐点,我们要往走,从2014-2020年期间,我国的毒情还是一个往上走的趋势,这是中央文件上面有的。去年,全市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5.48%,其中百克以上案件同比下降27.5%,千克以上案件同比下降14.3%,打掉重特大涉毒团伙同比下降17.39%,首次全面出现负增长。2014年严打以后是一个往上走的趋势,今年首次出现了往下走的负增长。为全市毒情早日出现“拐点”打好了基础。针对我市作为毒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主要从国外或者是毒情比较严重的广东、四川这些地方制造出来的毒品输入我市,我们是一个输入型的城市,公安、海关、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海陆空邮全覆盖的立体化禁毒查控体系。公、检、法各部门统一执法思想、依法快捕快判,严惩毒品犯罪。深入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破获网络涉毒案件300余起。加大禁种铲毒集中治理工作力度,铲除零星非法种植罂粟万余株。

  罂粟这种植物,从种、苗、箩、壳这些都是违法的,我们也加大了铲除的力度,希望新闻媒体多多宣传,形成一个社会舆论的氛围,使老百姓认识到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二是全面强化预防教育。把禁毒宣传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健全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禁毒预防教育体系。全市成立各类禁毒社会组织700多个,发展禁毒志愿者2000余人,组织禁毒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三年规划(2016—2018)》,把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全市共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39处,实现了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全覆盖。在全市63处社区安防体验室设立禁毒宣传专区,以“识毒、拒毒、防毒”为主题,通过情景化、模拟化互动体验,直观、深刻展现毒品危害。全面落实《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不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00余条,由此破获毒品案件200余起,兑现奖励80余万元。

  三是全面强化动态管控。组织开展了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实施风险分类评估和分级管控,确保在册吸毒人员管控率100%。十九大安保期间,170余名脱失吸毒人员全部找到并落实管控措施,圆满完成了脱失吸毒人员查控“清零”任务。严格落实涉毒人员查控“五必检”机制(逢嫌必检、场所普检、车毒同检、入所须检、在控全检),最大限度地深挖隐性吸毒人员,依法予以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推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4+N”工作模式,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信息采集、跟踪监控、帮教救助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公安禁毒与交警部门加强协作,逐步建立起“酒毒同检”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毒驾违法行为700余起。新闻发布会后,我们将向全社会公布市、区两级禁毒办及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地址与联系方式。

  四是全面强化源头整治。始终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作为禁毒工作重要内容。公安、海关缉私、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全市1700余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对其中1000余家涉爆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重点清理排查,做到来源清、用途明,严把运输许可和审批关,严防涉爆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全国、全省总的形势一样,我市目前仍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禁毒工作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山东省毒条例》的实施,为禁毒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契机和保障。同志们、朋友们,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打造更多“净土”,共建美好家园!

  这是2017年我们主要取得的成效。

  提问:您好,我是鲁网的记者,今年我市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吗?

  邵光寿: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围绕吸毒人员的毒品从哪里来的问题,吸毒的毒品到底从什么地方来?因为我们是一个毒品输入型城市,毒品从哪里来?我们将以加大专案侦查为抓手,加大主动进攻的态势,加大情报的引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改变过去为案件而案件被动的局面,打不胜打,加强主动进攻,我们从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立体查禁的建设,针对毒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健全海陆空邮联合查禁机制,发挥机场、铁路、港口、邮路安检以及毒品检查站的职能,对重点地区、人员、物品以及毒品高法时间段通过车辆、人员进行重点检查,也督促物流业、企业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要在重点的这些物流的分检中心建立流动的毒品检查站,进一步的织密毒品查禁的网络,建立起建立起堵源截流的体系。

  第二是加强情报研判建设,2018年我们将以上合组织安保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禁毒情报基层的信息采集工作,搭建起信息的数据的平台,研究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性的打击措施,为今后将毒品打击、打深、打透建立坚实的基础,同时与毒品重点地区建立情报交流共享机制,全力阻断毒品流入我市。

  三是加大网络阵地的建设,开展网上巡查,对网络涉毒案件计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总结网络蛇毒案件的规律、特点,定期与网警、情报等部门进行情报的交流、研判,及时的发现涉毒案件线索,力争打掉一批网络涉毒犯罪团伙。

  四是加强社会阵地的建设,依托山东禁毒条例和山东省毒品与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惩,取信于民。

  总之,我们2018年要加大主动进攻的态势,研打毒品的犯罪,力争减少毒品流入我市的数量,减少危害。

  提问:您好,我是早报的记者,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娱乐场所应当依法落实措施,山东省禁毒条例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谢谢。

  邵光寿:山东省进度条例第16条规定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区的显著位置设立禁毒的警示标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七条也规定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茶馆、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在显著的位置设立禁毒的警示标志,张贴或者摆放禁毒的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培训,依法落实禁毒的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场所内发生。

  同时,条例还对上述内容提出了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其中在第5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经营者、管理者,未在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区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6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娱乐场所、旅馆、洗浴、茶馆、酒吧、互联网上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给予整改,拒不整改的处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是在未张贴摆放宣传品,二是在本场所没有进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都要给予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处罚的详细细节,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正在制订当中。

  主持人:大家对于禁毒工作还是非常关心的,这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希望各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发布并且解读今天发布的山东省禁毒条例,并且能够加大对我市禁毒工作的一些宣传的力度,并且在媒体上能够宣传毒品的常识,这样可以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社会联动共治的格局,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是我们永远的口号和品牌。 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就到这里,谢谢邵支队长,谢谢各位朋友们,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