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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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2017年市政府集中清理了数百件政府的规章,对部分规章进行了废止和修改,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同志,就规章的清理结果给大家做一个通报及下面请万主任发布有关情况。

  万振东:各位朋友各位同事又和大家见面了非常高兴,这是2017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新闻办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安排法制办就今年规章清理工作向大家介绍情况,我想这也很巧合的凸显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最后让制度建设压轴我觉得意义非常大。非常感谢大家一年来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2017年度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清理文件,本次梳理的219件规章中,废止规章84件,修改规章27件,做了一个一揽子修改的决定,修订规章5件。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一、关于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实现良法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市政府规章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需要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这个体系既有一个制定的问题,立改废都需要审慎和稳妥。因此,不论是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还是从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角度,都有必要保持规章的合理有序。

  此次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历时半年多,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清理之初,我们明确了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规章,进行重点清理,组织数几十个政府部门进行多次研究确认,逐项研究提出清理意见。相关草案也通过青岛政务网等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且专门征求市政协意见,政府立法联系点意见,邀请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对清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最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废止或者宣布失效84件政府规章

  从法律的时间效力来看,任何法律的时间效力都是有限的,政府规章同样如此。之所以要废止部分规章,是因为部分规章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已经消失,或者其所涉及的对象已经不存在,它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或者是被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所代替,所以及时清理和废止这些规章,既是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我们保持规章有效性的需要。比如说在十几年前颁布的收费规定,还有上世纪发布的规章,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已经发生的很大的变化,所以这些规章的存在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一些规章存在僵尸状态,所以应该全面清理。

  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对84件规章予以废止,重点解决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问题。这批规章的废止,对于完善我市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有着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宣布失效部分规章,比如说《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小型出租客车安装防护栏的通告》,上世纪90年代当时那个出租车买的就是普通小轿车,没有专门的出租车的种类,所以调整的对象不存在了,现在采购出租车都是有目的的,出租车在出厂时候已经设置了防护装置、计价装置等。《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收缴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宣布失效的。二是对适应当时情况,已不再执行规章予以废止。包括《青岛市城市房屋互换管理暂行办法》,因为当时这个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制定的规章,当时房屋的90%以上都是公有房产,大家只有使用权,当时有个很时髦的概念叫换房和现在的卖房不一样。《青岛市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三是新法规代替了原规章。包括《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这个现在有崂山风景区民政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现在有养犬条例。四是与上位或者国家、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规章予以废止。这些规章制定的时间比较早,制定时上位法还不完备。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这些政府规章应当废止。如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青岛市有一个《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应当废止。(二)修改或者修订32件政府规章

  本次共修改或者修订了32件市政府规章,按照立法程序,前后历时6个月,对这32件市政府规章等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组织论证,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将规章修订草案上报市政府审议通过。修改或者修订的规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面清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制度障碍,突出立法为民的理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前期修订了十二件地方性法规,向人大一揽子提交了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提案。全面削减我市地方立法设立的审批事项。这次规章修订注重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让行政审批办理"最多跑一次"。对无上位法依据而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设定的义务性规定作了修订。比如《青岛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调整旅馆开办审批为后置审批;取消多种登记,取消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外地入青企业登记、《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的外地试验检测单位登记,纠正处理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这个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一些要求,要清理以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将刻制公章管理方式予以相应的调整,由原来的审批准刻备案制度修改为登记备案制度,并采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监督。同时,放宽了对专用印章刻制数量的限制,规定同一单位的单位名称章只准制作一枚,专用章可以编号制作多枚。

  二是调整有关收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非常有现实意义,有利于更多的小微企业轻松上阵快速成长。如对《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白蚁预防手续审批修改为服务协议管理,并取消了向社会收取的白蚁防治费。取消《青岛市航空口岸管理办法》的口岸管理费;取消《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涉及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将《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征收,调整《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招投标保证金规定等。

  规范中介服务,对《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出具主体及程序、《青岛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涉及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及检测主体、《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出具主体及程序等有关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规定予以修订,另外还涉及的中介收费问题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三是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修订了《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同时《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根据《广告法》对审批范围、限制区域进行修订,强化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是注重民生政策改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征收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专项经费;《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涉及的生育政策及有关待遇进行了修改。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是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其他事项。调整《青岛市与外国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规定》有关审批程序;修改《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招投标、建筑业企业、造价等规定等。此外,《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与实际情况变化较大,列入2018年修订计划予以修改。这是关于修改修订32件政府规章的情况。

  2017年,是政府立法成果比较显著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年内报送省地方性法规1件,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起草制定修订政府规章13件,完成规章清理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区分处理,或直接取消,或调整与上级规定一致,或转变管理方式,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制度保障;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新区保障,另外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建设,是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正案》,修订的政府规章《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这个也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民生项目。修订政府规章《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完善市容管理,保障市民安全

  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纂现行有效规章汇编,纳入政府规章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全面清理工作,是在摸清规章"家底"的同时,一揽子解决政府规章存在的相关问题,伴随着清理工作的推进和简政放权的深入,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职能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家可以期待,一个尽责的法治政府,必将为市场增添更多活力,为社会带来更多便利。

  对这次清理的工作通报就通报这一些,马上就到2018年了,在这里代表市政府法制办祝各位朋友和各位同志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全家幸福,谢谢大家。

《2017年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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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2017年市政府集中清理了数百件政府的规章,对部分规章进行了废止和修改,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同志,就规章的清理结果给大家做一个通报及下面请万主任发布有关情况。

  万振东:各位朋友各位同事又和大家见面了非常高兴,这是2017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新闻办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安排法制办就今年规章清理工作向大家介绍情况,我想这也很巧合的凸显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最后让制度建设压轴我觉得意义非常大。非常感谢大家一年来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2017年度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清理文件,本次梳理的219件规章中,废止规章84件,修改规章27件,做了一个一揽子修改的决定,修订规章5件。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一、关于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实现良法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市政府规章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需要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这个体系既有一个制定的问题,立改废都需要审慎和稳妥。因此,不论是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还是从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角度,都有必要保持规章的合理有序。

  此次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历时半年多,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清理之初,我们明确了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规章,进行重点清理,组织数几十个政府部门进行多次研究确认,逐项研究提出清理意见。相关草案也通过青岛政务网等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且专门征求市政协意见,政府立法联系点意见,邀请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对清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最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废止或者宣布失效84件政府规章

  从法律的时间效力来看,任何法律的时间效力都是有限的,政府规章同样如此。之所以要废止部分规章,是因为部分规章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已经消失,或者其所涉及的对象已经不存在,它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或者是被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所代替,所以及时清理和废止这些规章,既是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我们保持规章有效性的需要。比如说在十几年前颁布的收费规定,还有上世纪发布的规章,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已经发生的很大的变化,所以这些规章的存在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一些规章存在僵尸状态,所以应该全面清理。

  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对84件规章予以废止,重点解决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问题。这批规章的废止,对于完善我市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有着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宣布失效部分规章,比如说《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小型出租客车安装防护栏的通告》,上世纪90年代当时那个出租车买的就是普通小轿车,没有专门的出租车的种类,所以调整的对象不存在了,现在采购出租车都是有目的的,出租车在出厂时候已经设置了防护装置、计价装置等。《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收缴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宣布失效的。二是对适应当时情况,已不再执行规章予以废止。包括《青岛市城市房屋互换管理暂行办法》,因为当时这个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制定的规章,当时房屋的90%以上都是公有房产,大家只有使用权,当时有个很时髦的概念叫换房和现在的卖房不一样。《青岛市崂山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三是新法规代替了原规章。包括《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这个现在有崂山风景区民政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现在有养犬条例。四是与上位或者国家、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规章予以废止。这些规章制定的时间比较早,制定时上位法还不完备。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改,这些政府规章应当废止。如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青岛市有一个《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应当废止。(二)修改或者修订32件政府规章

  本次共修改或者修订了32件市政府规章,按照立法程序,前后历时6个月,对这32件市政府规章等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组织论证,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将规章修订草案上报市政府审议通过。修改或者修订的规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面清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制度障碍,突出立法为民的理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前期修订了十二件地方性法规,向人大一揽子提交了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提案。全面削减我市地方立法设立的审批事项。这次规章修订注重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让行政审批办理"最多跑一次"。对无上位法依据而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设定的义务性规定作了修订。比如《青岛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调整旅馆开办审批为后置审批;取消多种登记,取消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外地入青企业登记、《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的外地试验检测单位登记,纠正处理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这个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一些要求,要清理以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将刻制公章管理方式予以相应的调整,由原来的审批准刻备案制度修改为登记备案制度,并采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监督。同时,放宽了对专用印章刻制数量的限制,规定同一单位的单位名称章只准制作一枚,专用章可以编号制作多枚。

  二是调整有关收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非常有现实意义,有利于更多的小微企业轻松上阵快速成长。如对《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白蚁预防手续审批修改为服务协议管理,并取消了向社会收取的白蚁防治费。取消《青岛市航空口岸管理办法》的口岸管理费;取消《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涉及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将《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征收,调整《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招投标保证金规定等。

  规范中介服务,对《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出具主体及程序、《青岛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涉及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及检测主体、《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涉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出具主体及程序等有关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规定予以修订,另外还涉及的中介收费问题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三是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修订了《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同时《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根据《广告法》对审批范围、限制区域进行修订,强化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是注重民生政策改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征收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专项经费;《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涉及的生育政策及有关待遇进行了修改。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是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其他事项。调整《青岛市与外国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规定》有关审批程序;修改《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涉及的招投标、建筑业企业、造价等规定等。此外,《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与实际情况变化较大,列入2018年修订计划予以修改。这是关于修改修订32件政府规章的情况。

  2017年,是政府立法成果比较显著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年内报送省地方性法规1件,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起草制定修订政府规章13件,完成规章清理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区分处理,或直接取消,或调整与上级规定一致,或转变管理方式,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制度保障;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新区保障,另外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建设,是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正案》,修订的政府规章《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这个也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民生项目。修订政府规章《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完善市容管理,保障市民安全

  本次清理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纂现行有效规章汇编,纳入政府规章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全面清理工作,是在摸清规章"家底"的同时,一揽子解决政府规章存在的相关问题,伴随着清理工作的推进和简政放权的深入,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职能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家可以期待,一个尽责的法治政府,必将为市场增添更多活力,为社会带来更多便利。

  对这次清理的工作通报就通报这一些,马上就到2018年了,在这里代表市政府法制办祝各位朋友和各位同志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全家幸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