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及相关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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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陆续出台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科技部建设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日前已经上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也即将开始,这一些信息都比较集中,所以我们今天联合相关部门向媒体朋友们通报相关情况。

  为此特别邀请到市国税局副局长王义平同志;市地税局副局长何倩同志;市科技局副巡视员管崇亮同志;市财政局法规税收处处长王玉璋同志,向媒体朋友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下面请科技局王局长介绍一下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关内容。王义平: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我们四个部门贯彻国务院放管服系列规定,落实山东省委、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同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四部门有关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采取服务措施进行系列的汇报。

  在此首先感谢多年来,特别是政府新闻办,在坐各位媒体的领导朋友们对我们国税、地税工作的支持,我受地税局何倩局长的委托,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放管服的系列政策进行如下的汇报。

  第一是最新政策的规定。2017年国务院提出了放管服的政策部署,科技部、财政部、国税局三部委又下发了一个通知,一个公告核心内容就是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和有关问题的明确。

  青岛四部委接到通知以后,我们首先明确了最新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变化。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公告》里面对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形作进一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一部分按照税务的专业术语,核心意思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时限加长了,又延长了三年。第二个已经形成的无形资产和未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操作办法。

  第二新政策主要变化就是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

  按照《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三部委的通知进行。

  (三)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相应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应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其他管理事项仍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5〕76、97号的规定执行。

  二、近年来我们四部委和四个局落实情况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进行广泛宣传辅导,积极兑现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由2008年的131户、5.4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97户、35.92亿元。2016年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实施的第一年,享受优惠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均位居全省17地市第一位,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8.05%和47.64%,这个是今年8月份在国务院大督查结束不久,咱们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布的一个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专报,这个报告下发以后,我们的孟市长和张市长领导给予我们四部门的工作予以肯定,也提出了下一步做好政策落实的指示,领导的指示在落实中。一会儿管局长要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我们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服务的功能,就是我们根据孟市长和张市长工作落实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依然有部分企业不愿意享受税收优惠,经过深入调研,了解其主要原因有“两难两怕”:具体讲研发项目确定难,会计核算申报难;怕享受优惠增加被检查的概率,怕出现问题被加征滞纳金甚至罚款。为此,青岛市国地税与科技局等部门多次协调,集思广益,联合开发了“企业研发项目服务系统”,畅通企业、税务、科技等各方信息交互渠道,解决企业“两难两怕”的问题。

  该系统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科技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定期向税务部门推送重点企业和取得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税务部门根据信息分析排查应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名单,进而对其进行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并在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示企业应按规定享受优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动在备案表中带出登记编号、按照75%的比例兑现加计扣除额;二是企业可登录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自愿申请事前鉴定,避免因研发项目把握不准造成不能足额享受或超范围享受优惠的问题;三是税务部门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自动通过该系统将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企业信息推送给科技部门,并在该系统中实现鉴定需求发送和鉴定结果接收。

  三、下一步落实措施

  为更好地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水平,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红利,我们将严格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我们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千帆计划”,我们重点保证“千帆计划”名录企业落实优惠政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知尽知”。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各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通过开展“键对键”的网上沟通,“面对面”的精准辅导,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

  (二)加强政策辅导,确保“应享尽享”。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督促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规定,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主评价和登记,及时取得登记编号,税务机关将依据该系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在企业申报时自动按照75%的比例为其兑现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切实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为给企业提供快捷有效的享受优惠的渠道,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简化备案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年度所得税时上传备案表和立项文件电子信息即可完成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备案,不需要另行报送纸质资料;二是充分利用“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该系统已上线并完成和科技局的数据互联,该系统启用后,企业申报、备案及研发项目鉴定将全程无纸化操作,基本实现企业“零跑腿”。

  下一步,我们市国税局、地税局要乘着“十九大”的东风,落实好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与市科技局、财政局进一步密切合作,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实,为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内生动力,共同建设青岛市美好家园。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请科技局管崇亮副巡视员介绍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

  管崇亮: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刚才国税局王局长介绍了研发加计扣除整个政策在青岛落地情况和前期执行情况,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加强了为中小企业的服务。特别是研发加计扣除,我们学习国际先进城市的经验,学上海、武汉、深圳,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最大限度让青岛的企业更多享受国家最好的对企业的普惠性研发加计扣除的的政策,我今天代表科技局重点介绍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的有关情况。

  国务院从4月份开始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经费的加计扣除的比例,从50%提高到75%,受益的对象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出台以后,为了落地科技部近期做了很大的工作。第一是研发了信息服务系统,这个信息服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正式上线了。第二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参加的评价办法的工作指引。第三科技部近日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县级以上的市的同志都参加了,搞了一个大规模的培训,这三个就意味着国家政策就要在全国普遍的展开了。

  我今天简要的汇报三各方面。

  一、有关背景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今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牵头出台系列措施,对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政策提出明确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基本条件有5条。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二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第五条“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评价、自愿填报信息、公示入库的原则,评价指标分为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大类,主要流程包括: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有关内容,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注册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有关信息表并上传证明文件进行自评。

  3.评价机构形式审查。这里的评价工作机构是指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评价机构将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信息审核表。

  4.名单公示。市科技局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5.入库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取得“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即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评价全过程实施网络化管理,实现企业“零跑腿”。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健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宣传,确保国家税收优惠红利“应享尽享”,助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主持人:谢谢管局长的介绍,下面可以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一个是今天到2016年的加计扣除费用,到今天的也没有统计?第二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提高创新创业,降低研发成本,到现在有没有一些实例,就是政策实施以后能够显示青岛市的企业的创新氛围有所提高,能不能举一些例子?谢谢。

  王义平:谢谢青岛日报的记者提问。这项政策落实我们在尊重落实成果的界定,是按照刚才通报里面讲到我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以后,在政策日常执行中有以下几个因素和成果可能有一个过程。比方说企业在推进研发的立项、实施、运作的方面有一些过程。政策落地的时候通过财务报表的反映和计算也有一个过程,最终的成果都是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统计起来。

  何倩:每年的汇算清缴是在次年结束的。

  管崇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政策是国家目前为止出台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说对所有企业来说最优惠的普惠性政策。这个政策落地实施应享尽享,是我们近两年跟其他城市相比,我们这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辅导和培训。政府现在抓服务为中小企业进行辅导和服务。因为它政策性比较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企业正确归集一些研发项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政府和专业机构靠上去给企业做辅导,这些就可以正确引导企业做研发归集,到国税部门去备案,备案有问题的提到科技部门来鉴定,现在我们研发了信息管理系统,这也是学上海和武汉的。从成效来讲这两年成效比较明显的,特别是2015年全市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总数是460家,去年这一年猛增到900家是893家,使更多的企业实现了翻番增长。企业有研发投入国地税在所得税给你减免,某种程度上支持了企业搞创新和研发。

  另外从企业研发投入来说,整个全社会有一个ID投入。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总量已经占到了全社会的86%,深圳是90%,这个指标更多的接近深圳,也就是通过这个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做研发的加计扣除的归集,另外一个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一块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记者:我是中国商报记者。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哪些企业不可以享受?谢谢。

  武德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一是非居民企业;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发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记者:我是青岛早报记者。请问一下刚才讲了很多现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当前最重要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下一步科技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管崇亮:你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科技局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2015年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启动了千帆计划,青岛的媒体朋友都清楚。千帆计划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计划,千帆计划一共出台了八个细则提出了普惠性,有科技金融政策、国际合作政策。其中一个就是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奖励政策,企业到国地税做了研发加计扣除以后,市财政有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10%的奖励。这些政策从2015年到现在实施效果特别明显,企业创新创业的氛围和研发投入的激情大大增高了。

  的的确确全社会的研发投入和企业的投入也增加了。你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我们今天刚发布的中小企业,是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布的刚刚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范围,我们以前的范围是千帆企业,一个是高新技术企业,再一个就是孵化器在服企业,有了今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我大体看了一下,所有的高企都可以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另外一些准高企也可以进入这个范围,我们现在科技局正在会同财政局修改千帆计划的意见,这个千帆计划制订以后,初步意见是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部纳入到千帆这个框里面去,一并跟千帆企业的八个细则一并支持谢谢。

  记者:我是腾讯新闻记者。我想问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优惠?

  处室领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对于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级编号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我想问一下在青岛现在目前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有什么具体的扶持政策?

  王玉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除了刚才介绍税收优惠之外,市政府的补贴和奖励政策,对当年确认的研发费用,政府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最高奖励100万元。第二鼓励资源共享,对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平台发生的测试费用,给予10%的补贴,政府年最高补贴50万元。第三项鼓励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扶持力度,对新认定了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政府按照30万元给予一次奖补,目前对科技型企业主要是这三项政策,谢谢。

  主持人:今天发布会各位媒体朋友非常关注的内容,提问的也非常专业,回答的也非常精采,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

《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及相关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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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陆续出台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科技部建设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日前已经上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也即将开始,这一些信息都比较集中,所以我们今天联合相关部门向媒体朋友们通报相关情况。

  为此特别邀请到市国税局副局长王义平同志;市地税局副局长何倩同志;市科技局副巡视员管崇亮同志;市财政局法规税收处处长王玉璋同志,向媒体朋友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下面请科技局王局长介绍一下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关内容。王义平: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我们四个部门贯彻国务院放管服系列规定,落实山东省委、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同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四部门有关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采取服务措施进行系列的汇报。

  在此首先感谢多年来,特别是政府新闻办,在坐各位媒体的领导朋友们对我们国税、地税工作的支持,我受地税局何倩局长的委托,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放管服的系列政策进行如下的汇报。

  第一是最新政策的规定。2017年国务院提出了放管服的政策部署,科技部、财政部、国税局三部委又下发了一个通知,一个公告核心内容就是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和有关问题的明确。

  青岛四部委接到通知以后,我们首先明确了最新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变化。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公告》里面对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形作进一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一部分按照税务的专业术语,核心意思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时限加长了,又延长了三年。第二个已经形成的无形资产和未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操作办法。

  第二新政策主要变化就是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

  按照《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三部委的通知进行。

  (三)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相应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应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其他管理事项仍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5〕76、97号的规定执行。

  二、近年来我们四部委和四个局落实情况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进行广泛宣传辅导,积极兑现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由2008年的131户、5.4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97户、35.92亿元。2016年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实施的第一年,享受优惠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均位居全省17地市第一位,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8.05%和47.64%,这个是今年8月份在国务院大督查结束不久,咱们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布的一个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专报,这个报告下发以后,我们的孟市长和张市长领导给予我们四部门的工作予以肯定,也提出了下一步做好政策落实的指示,领导的指示在落实中。一会儿管局长要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我们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服务的功能,就是我们根据孟市长和张市长工作落实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依然有部分企业不愿意享受税收优惠,经过深入调研,了解其主要原因有“两难两怕”:具体讲研发项目确定难,会计核算申报难;怕享受优惠增加被检查的概率,怕出现问题被加征滞纳金甚至罚款。为此,青岛市国地税与科技局等部门多次协调,集思广益,联合开发了“企业研发项目服务系统”,畅通企业、税务、科技等各方信息交互渠道,解决企业“两难两怕”的问题。

  该系统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科技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定期向税务部门推送重点企业和取得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税务部门根据信息分析排查应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名单,进而对其进行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并在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示企业应按规定享受优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动在备案表中带出登记编号、按照75%的比例兑现加计扣除额;二是企业可登录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自愿申请事前鉴定,避免因研发项目把握不准造成不能足额享受或超范围享受优惠的问题;三是税务部门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自动通过该系统将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企业信息推送给科技部门,并在该系统中实现鉴定需求发送和鉴定结果接收。

  三、下一步落实措施

  为更好地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水平,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红利,我们将严格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我们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千帆计划”,我们重点保证“千帆计划”名录企业落实优惠政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知尽知”。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各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通过开展“键对键”的网上沟通,“面对面”的精准辅导,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

  (二)加强政策辅导,确保“应享尽享”。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督促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规定,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主评价和登记,及时取得登记编号,税务机关将依据该系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在企业申报时自动按照75%的比例为其兑现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切实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为给企业提供快捷有效的享受优惠的渠道,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简化备案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年度所得税时上传备案表和立项文件电子信息即可完成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备案,不需要另行报送纸质资料;二是充分利用“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该系统已上线并完成和科技局的数据互联,该系统启用后,企业申报、备案及研发项目鉴定将全程无纸化操作,基本实现企业“零跑腿”。

  下一步,我们市国税局、地税局要乘着“十九大”的东风,落实好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与市科技局、财政局进一步密切合作,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实,为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内生动力,共同建设青岛市美好家园。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请科技局管崇亮副巡视员介绍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

  管崇亮: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刚才国税局王局长介绍了研发加计扣除整个政策在青岛落地情况和前期执行情况,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加强了为中小企业的服务。特别是研发加计扣除,我们学习国际先进城市的经验,学上海、武汉、深圳,有效的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最大限度让青岛的企业更多享受国家最好的对企业的普惠性研发加计扣除的的政策,我今天代表科技局重点介绍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的有关情况。

  国务院从4月份开始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经费的加计扣除的比例,从50%提高到75%,受益的对象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出台以后,为了落地科技部近期做了很大的工作。第一是研发了信息服务系统,这个信息服务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正式上线了。第二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参加的评价办法的工作指引。第三科技部近日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县级以上的市的同志都参加了,搞了一个大规模的培训,这三个就意味着国家政策就要在全国普遍的展开了。

  我今天简要的汇报三各方面。

  一、有关背景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今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牵头出台系列措施,对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政策提出明确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基本条件有5条。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二条“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以及第五条“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评价、自愿填报信息、公示入库的原则,评价指标分为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大类,主要流程包括: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有关内容,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注册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有关信息表并上传证明文件进行自评。

  3.评价机构形式审查。这里的评价工作机构是指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评价机构将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信息审核表。

  4.名单公示。市科技局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5.入库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取得“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即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评价全过程实施网络化管理,实现企业“零跑腿”。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健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宣传,确保国家税收优惠红利“应享尽享”,助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主持人:谢谢管局长的介绍,下面可以提问。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一个是今天到2016年的加计扣除费用,到今天的也没有统计?第二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提高创新创业,降低研发成本,到现在有没有一些实例,就是政策实施以后能够显示青岛市的企业的创新氛围有所提高,能不能举一些例子?谢谢。

  王义平:谢谢青岛日报的记者提问。这项政策落实我们在尊重落实成果的界定,是按照刚才通报里面讲到我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以后,在政策日常执行中有以下几个因素和成果可能有一个过程。比方说企业在推进研发的立项、实施、运作的方面有一些过程。政策落地的时候通过财务报表的反映和计算也有一个过程,最终的成果都是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统计起来。

  何倩:每年的汇算清缴是在次年结束的。

  管崇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政策是国家目前为止出台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说对所有企业来说最优惠的普惠性政策。这个政策落地实施应享尽享,是我们近两年跟其他城市相比,我们这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辅导和培训。政府现在抓服务为中小企业进行辅导和服务。因为它政策性比较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企业正确归集一些研发项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政府和专业机构靠上去给企业做辅导,这些就可以正确引导企业做研发归集,到国税部门去备案,备案有问题的提到科技部门来鉴定,现在我们研发了信息管理系统,这也是学上海和武汉的。从成效来讲这两年成效比较明显的,特别是2015年全市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总数是460家,去年这一年猛增到900家是893家,使更多的企业实现了翻番增长。企业有研发投入国地税在所得税给你减免,某种程度上支持了企业搞创新和研发。

  另外从企业研发投入来说,整个全社会有一个ID投入。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总量已经占到了全社会的86%,深圳是90%,这个指标更多的接近深圳,也就是通过这个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做研发的加计扣除的归集,另外一个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一块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记者:我是中国商报记者。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哪些企业不可以享受?谢谢。

  武德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一是非居民企业;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发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记者:我是青岛早报记者。请问一下刚才讲了很多现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当前最重要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下一步科技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管崇亮:你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科技局中小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2015年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启动了千帆计划,青岛的媒体朋友都清楚。千帆计划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计划,千帆计划一共出台了八个细则提出了普惠性,有科技金融政策、国际合作政策。其中一个就是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奖励政策,企业到国地税做了研发加计扣除以后,市财政有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10%的奖励。这些政策从2015年到现在实施效果特别明显,企业创新创业的氛围和研发投入的激情大大增高了。

  的的确确全社会的研发投入和企业的投入也增加了。你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我们今天刚发布的中小企业,是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布的刚刚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范围,我们以前的范围是千帆企业,一个是高新技术企业,再一个就是孵化器在服企业,有了今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我大体看了一下,所有的高企都可以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另外一些准高企也可以进入这个范围,我们现在科技局正在会同财政局修改千帆计划的意见,这个千帆计划制订以后,初步意见是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部纳入到千帆这个框里面去,一并跟千帆企业的八个细则一并支持谢谢。

  记者:我是腾讯新闻记者。我想问一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优惠?

  处室领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对于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级编号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我想问一下在青岛现在目前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有什么具体的扶持政策?

  王玉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除了刚才介绍税收优惠之外,市政府的补贴和奖励政策,对当年确认的研发费用,政府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最高奖励100万元。第二鼓励资源共享,对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平台发生的测试费用,给予10%的补贴,政府年最高补贴50万元。第三项鼓励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扶持力度,对新认定了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政府按照30万元给予一次奖补,目前对科技型企业主要是这三项政策,谢谢。

  主持人:今天发布会各位媒体朋友非常关注的内容,提问的也非常专业,回答的也非常精采,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