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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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土壤环境防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去年5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今年1月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今天的发布会就向大家介绍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政策解读。

  所以我们特别邀请到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唐存礼同志参加我们的会议,下面请唐局长介绍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康存礼: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结合青岛实际,市政府近日印发了《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政发〔2017〕22号)(以下简称《方案》)。下面,我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安排部署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污染土壤保护、土壤污染源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六项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明确了所涉及的39个部门、单位和11个区(市)政府、管委的责任分工。第三部分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监管执法、科技支撑、公众参与和目标考核等五项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不均匀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我们市刚刚起步、基础薄弱、任务艰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突出“控”、科学“治”。

  总的思路是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污染担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全面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总的目标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稳中向好。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是对未污染的和已经污染的土壤,分别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治理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既严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方案》从监测、管控、预防、监管、治理修复等方面,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任务,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为提高农用地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整、替代种植等措施,强化安全利用。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三是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是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依法严查和严厉打击向沿海滩涂、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并严格落实。

  五是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重金属行业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废弃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完成80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六是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区(市)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以影响人居环境安全、饮用水安全等隐患突出的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依法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土壤污染问题复杂,影响因素多,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依法规范、促进、引导、保障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支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日常监管能力建设、科技研发、治理与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推进公益诉讼。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锌、镍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粮(油)产区、蔬菜产区、果(茶)产区和城镇建成区等区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资源优势,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应用。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加强对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通过“信用青岛”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向社会公开。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管。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公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五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政府是落实本方案的主体,要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级将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落实企业责任,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适时与各区(市)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都将追究责任。

  各位媒体朋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好《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基础调查和例行监测,稳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效防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积极推动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着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谢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谢谢唐局长,接下来是记者提问时间。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唐局长这样的问题,此前我市也开展过土壤污染的调查工作,目前是不是已经掌握了我市的土壤环境的总体状况的情况?方案当中提到的详查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谢谢。

  唐存礼: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应该说都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从2006年-2013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青岛市也开展了首次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当时我们全市布设了309个点位,这其中有139个点位是耕地点位,有7个点位是背景点位,还有17个点位是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点位,另外有146个点位是重点区域的监测点位,这146个重点区域的点位主要包括重污染企业及其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地区,还有工业企业遗留的或者遗弃的场地,也有固体废物填埋场及其周边地区,还有畜禽养殖基地,一共七个方面的点位。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对这些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我们88.4%的点位达到了标准要求,高于全国83.9%的平均水平,应该说我们总体的土壤状况处于良好的状态。

  那么,之所以这一次我们马上要开始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主要是基于我们首次开展土壤调查的时候,因为布设的点位比较少,所以调查的结果只能满足于掌握土壤状况的大体情况,难以满足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所以要对建设用地、农用地进行环境管理、进行污染防治必须要开展详细的调查,掌握详细的情况。

  国务院在“土十条”当中也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而且去年年底已经出台了这个详查方案,今年7月份也已经开了动员会,所以下半年就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实施这项工作,大体情况是这样的。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在这个方案出台之前乃至我们现在我们对青岛市的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谢谢。

  唐存礼:刚刚已经提到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我们国家也好,在我们市也好应该说还处于一个刚刚的起步阶段,到现在有一些标准还没有制订出来,国家只是制订出了部分标准,我们前期尽管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方面就是刚才我也提到了,2006-2013年组织开展首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的试点监测,对15个村庄进行监测都是处于良好的状态,我们还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也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这是开展的第一方面的工作。

  开展的第二方面工作,就是我们加强了对搬迁、关闭企业的场地再利用的环境管理,近些年来青岛市搬迁了大量的企业,市环保局会同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把土壤的环境管理、环境要求纳入了城市规划和用地的管理,强调了土壤环境的严格准入条件。2016年市环保局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这方面的工作,我们组织全市对辖区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场地或者说可能受到污染的企业场地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污染场地清单,而且逐级上报备案。

  开展的第三项工作,是由农业部门牵头,主要开展了耕地质量的提升工作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试点工作,青岛市政府2015年印发了《青岛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5-2020年)》,市农业部门就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壤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的试点,主要包括土壤的修复治理,包括农膜的污染防治、秸秆的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多个方面,而且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正式在青岛市全域范围内禁止利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这为预防土壤污染防治进行了有效的保障,大体上开展的工作是这三个方面。

  当前我们青岛市政府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协调,协调各有关部门、区市政府抓紧建立、抓紧落实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而且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订并落实近期工作计划和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机制。

  第二件事,是要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完成本年度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任务,为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第三,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之上,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出的结论和结果,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对农用地实施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

  第四,要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土壤污染源很多,有工矿企业的污染、有农业生产经营的污染,还有来自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方面的污染,从我们的角度来说,要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就必须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做到源头要严防、过程要严管、后果要严惩,这是第四个方面。

  第五,我们要积极推进污染土壤的治理项目的建设,对于已经污染的地块,我们要积极推进修复和治理的项目,努力争取改善区域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

  这是我们今后和当前一个时期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主持人:谢谢唐局长这么详细的介绍。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我看了一下方案的全文,2017年年底完成国控和省控点位的设置,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设置,现在快到9月份了,这项工作现在进展情况?谢谢。

  唐存礼:方案当中所提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际上就是指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设置,到目前为止,根据国家省的部署,我市已经布设了省控以上监测点位174个,这174个监测点位包括基础点位、饮用水水源地点位、蔬菜、果蔬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固体废物填埋场、以及交通主干道两侧等八个区域的点位,应该说通过这八个方面区域的点位的设置,基本上能够比较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我们的土壤状况。

  后面,我们还将根据青岛具体的工作实际需要,在粮食种植区、蔬菜种植区,也就是主产区、工业园区或者是工业聚集区等一些重点的工业企业及其周边地区再适当增加、布设一些市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监测项目,来增加我们土壤监测网络体系。

  主持人:今天发布会我们针对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读,这也是关切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对土壤污染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工作方案的宣传力度,对方案当中不明确的内容请及时与市环保局及有关的区市单位取得联系,确保咱们报道内容准确。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土壤环境防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去年5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今年1月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今天的发布会就向大家介绍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政策解读。

  所以我们特别邀请到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唐存礼同志参加我们的会议,下面请唐局长介绍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康存礼: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结合青岛实际,市政府近日印发了《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政发〔2017〕22号)(以下简称《方案》)。下面,我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安排部署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污染土壤保护、土壤污染源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六项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明确了所涉及的39个部门、单位和11个区(市)政府、管委的责任分工。第三部分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监管执法、科技支撑、公众参与和目标考核等五项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不均匀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我们市刚刚起步、基础薄弱、任务艰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突出“控”、科学“治”。

  总的思路是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污染担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全面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总的目标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稳中向好。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主要任务是对未污染的和已经污染的土壤,分别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治理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既严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方案》从监测、管控、预防、监管、治理修复等方面,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任务,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为提高农用地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整、替代种植等措施,强化安全利用。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三是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是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依法严查和严厉打击向沿海滩涂、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并严格落实。

  五是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重金属行业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废弃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完成80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六是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区(市)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以影响人居环境安全、饮用水安全等隐患突出的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依法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土壤污染问题复杂,影响因素多,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依法规范、促进、引导、保障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支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日常监管能力建设、科技研发、治理与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推进公益诉讼。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锌、镍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粮(油)产区、蔬菜产区、果(茶)产区和城镇建成区等区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资源优势,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应用。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加强对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通过“信用青岛”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向社会公开。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管。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公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五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政府是落实本方案的主体,要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级将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落实企业责任,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适时与各区(市)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年度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都将追究责任。

  各位媒体朋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好《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基础调查和例行监测,稳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有效防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积极推动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着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谢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谢谢唐局长,接下来是记者提问时间。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唐局长这样的问题,此前我市也开展过土壤污染的调查工作,目前是不是已经掌握了我市的土壤环境的总体状况的情况?方案当中提到的详查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谢谢。

  唐存礼: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应该说都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从2006年-2013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青岛市也开展了首次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当时我们全市布设了309个点位,这其中有139个点位是耕地点位,有7个点位是背景点位,还有17个点位是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点位,另外有146个点位是重点区域的监测点位,这146个重点区域的点位主要包括重污染企业及其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地区,还有工业企业遗留的或者遗弃的场地,也有固体废物填埋场及其周边地区,还有畜禽养殖基地,一共七个方面的点位。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对这些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我们88.4%的点位达到了标准要求,高于全国83.9%的平均水平,应该说我们总体的土壤状况处于良好的状态。

  那么,之所以这一次我们马上要开始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主要是基于我们首次开展土壤调查的时候,因为布设的点位比较少,所以调查的结果只能满足于掌握土壤状况的大体情况,难以满足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所以要对建设用地、农用地进行环境管理、进行污染防治必须要开展详细的调查,掌握详细的情况。

  国务院在“土十条”当中也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而且去年年底已经出台了这个详查方案,今年7月份也已经开了动员会,所以下半年就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实施这项工作,大体情况是这样的。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在这个方案出台之前乃至我们现在我们对青岛市的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工作?谢谢。

  唐存礼:刚刚已经提到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我们国家也好,在我们市也好应该说还处于一个刚刚的起步阶段,到现在有一些标准还没有制订出来,国家只是制订出了部分标准,我们前期尽管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方面就是刚才我也提到了,2006-2013年组织开展首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的试点监测,对15个村庄进行监测都是处于良好的状态,我们还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也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这是开展的第一方面的工作。

  开展的第二方面工作,就是我们加强了对搬迁、关闭企业的场地再利用的环境管理,近些年来青岛市搬迁了大量的企业,市环保局会同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把土壤的环境管理、环境要求纳入了城市规划和用地的管理,强调了土壤环境的严格准入条件。2016年市环保局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这方面的工作,我们组织全市对辖区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场地或者说可能受到污染的企业场地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污染场地清单,而且逐级上报备案。

  开展的第三项工作,是由农业部门牵头,主要开展了耕地质量的提升工作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试点工作,青岛市政府2015年印发了《青岛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5-2020年)》,市农业部门就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壤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的试点,主要包括土壤的修复治理,包括农膜的污染防治、秸秆的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多个方面,而且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正式在青岛市全域范围内禁止利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这为预防土壤污染防治进行了有效的保障,大体上开展的工作是这三个方面。

  当前我们青岛市政府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协调,协调各有关部门、区市政府抓紧建立、抓紧落实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而且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订并落实近期工作计划和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机制。

  第二件事,是要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完成本年度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任务,为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第三,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之上,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出的结论和结果,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实施对农用地实施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

  第四,要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土壤污染源很多,有工矿企业的污染、有农业生产经营的污染,还有来自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方面的污染,从我们的角度来说,要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就必须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做到源头要严防、过程要严管、后果要严惩,这是第四个方面。

  第五,我们要积极推进污染土壤的治理项目的建设,对于已经污染的地块,我们要积极推进修复和治理的项目,努力争取改善区域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

  这是我们今后和当前一个时期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主持人:谢谢唐局长这么详细的介绍。

  提问:唐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我看了一下方案的全文,2017年年底完成国控和省控点位的设置,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设置,现在快到9月份了,这项工作现在进展情况?谢谢。

  唐存礼:方案当中所提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际上就是指着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设置,到目前为止,根据国家省的部署,我市已经布设了省控以上监测点位174个,这174个监测点位包括基础点位、饮用水水源地点位、蔬菜、果蔬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固体废物填埋场、以及交通主干道两侧等八个区域的点位,应该说通过这八个方面区域的点位的设置,基本上能够比较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我们的土壤状况。

  后面,我们还将根据青岛具体的工作实际需要,在粮食种植区、蔬菜种植区,也就是主产区、工业园区或者是工业聚集区等一些重点的工业企业及其周边地区再适当增加、布设一些市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监测项目,来增加我们土壤监测网络体系。

  主持人:今天发布会我们针对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读,这也是关切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对土壤污染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工作方案的宣传力度,对方案当中不明确的内容请及时与市环保局及有关的区市单位取得联系,确保咱们报道内容准确。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