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建配套标准 切实服务市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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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请来了市规划局局长姜德志同志发布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姜局长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姜德志: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就《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的发布试行与大家进行交流。也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规划局以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促进民生的改善,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为基础,以修编《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为抓手,加强规划专题研究、推进新一轮控规修编、优化审批机制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市民宜居幸福生活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统筹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关注市民民生福祉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部署,启动开展了《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编制,以战略思维谋发展,以底线思维定边界,坚持以人为核心,优化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构建市民生活的美好家园。在已批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新一轮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统筹布局重点公共设施。针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拥堵、停车难、缺少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高层日照挡光等问题,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8个方面的专题研究,通过8个方面的专题研究也是分析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为城市规划管理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二、修编《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升

  为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有效落实民生设施配建,市规划局重视工作标准的研究制定,近期修编完成了《配套标准》、《技术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体系。

  (一)科学编制《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

  注重编制程序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经过深入调研借鉴外地城市的好的做法和多轮专家论证,完成了标准体系的更新、补充和提高,落实了我市民生发展相关目标要求。

  修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便民、惠民,应配尽配原则。涉及居民生活需求的居住、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全部纳入本轮修编的标准和规定中,明确相关标准和配套要求。

  二是确保合法性原则。各项标准和规定,以满足国家法定规范、标准作为前提,同时,加强与行业部门对接,落实和体现行业的指导意见。

  三是强制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以强制性规定确保各项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通过市场解决的配套设施则给予弹性标准。

  四是差别化配置原则。新城区严格执行标准,确保高标准配置;老城区因为用地受限时,实事求是按标准差别化配置,保证公共服务设施落地,服务功能不缺失。

  (二)多个技术文件和各层级规划协同保障标准落实

  《配套标准》对市级、区级、街道级等各级别的教育、医疗、文体等9个类别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套标准进行规定,是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及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的重要技术文件。与此同时,《技术规定》对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全流程的技术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定。两个文件围绕民生设施的配建规定进行了充分衔接,互为补充、配套使用,确保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而且不漏项。

  (三)突出体现“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民生供给

  1.教育设施

  各项配套指标结合了二孩政策带来的影响,进行充分研究,能够满足我市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城市发展需求,同时,“鼓励老城区中的办公用地、一类工业用地转为教育设施用地”,为我市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空间。

  规定“中小学最低建筑规模应选用省办学标准中的最高标准”,这一低这一高就体现出了我们标准设计的成果了。为我市学校建设高水准“素质教育专用教室”创造条件。同时规定:新建教育设施的用地标准,应确保达到省标较高标准,力争达到最高标准;对老城区就地改造的教育设施,有条件的应结合周边用地统筹规划予以预留,确保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不降低。用地条件确实受限的因为周边旧城改造确实用地受到一定的限制,应首先确保建筑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并控制好班数和班额。

  完善特殊教育学校配套内容,增加了盲校、孤独症学校等配套内容,填补了原有配套标准相关设施内容的空白,并增加了指标要求,如针对特殊儿童特点,规定:培智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8人,孤独症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6人。

  针对学校停车难及周边道路因接送学生而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适当提高新建学校停车指标,特别针对学校“按每百学生增加5个临时停车位配套”要求,力争创造较好的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环境。

  2.医疗设施

  在老城区综合医院的配套基本符合需求的前提下,新城区配套增加了“综合医院”和“急救分中心”(区级配套项目)。“综合医院”设置规模一般为500-900床以内,介于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急救分中心”主要功能为入院前急救和各种紧急医疗救治,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依托医疗机构病病设置,这是对城市医疗救治体系的完善和提高。

  根据“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改革方向,在社区级配套管理中,引导增加社区卫生站的数量和布局密度,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市民,增强保障能力。

  3.老年人设施

  紧密结合我市老龄化社会发展现实,我们青岛市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了22%,老龄化在全国来讲仅次于上海,老龄化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也是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老年人服务设施配建补充了“千人指标”或“服务范围”,确保按人口指标配足老年人服务设施。

  完善老年人设施配套项目,贯彻“医养结合”理念,增加了“医养中心”(区级配套项目),以及“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级配套项目),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功能与水平。

  4.文化设施

  顺应文化设施“功能智慧化”发展趋势,在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里增加“数字文化服务、电子阅览室”等配套功能与内容。

  为推进文明青岛、特色青岛建设,在区级的文化馆增加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配套功能要求,特别是是老城区也包括城市北岸的老工业聚集区,很多的市民曾经在周边工厂工作的,他们对这个区域很留恋,对文化的传承很重视,所以在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增加了历史展示区域的配套功能,也体现城市的凝聚力,文化的威信和对城市的自豪感。

  提高规划新建的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的建设规模标准,如区级图书馆建筑面积标准由原来的4500-7500平方米增加至5500-16000平方米,以适应我市人口增长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求。

  5.体育设施

  增设“区级的体育公园、街道级的街道公园、社区级别的社区游园”等配套项目,增加了各级体育设施复合功能,为相关部门、机构建设各种球类、健身及儿童、老年人活动设施提供场地条件。

  6.商业设施

  为适应电商发展,为居民提供便利的物流服务设施,增设公共配送中心,提供集中仓储、协同配送功能。增设末端配送设施,如快递分拣、快递投放终端等。

  为保障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将社区农贸市场设置为必配项目;在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中,特别明确了果品蔬菜店、便利店、早点店、药店五、理发店、金融服务网点等必备性业态,及书店、文化娱乐、日用杂品店等选择性业态。

  7.便民设施

  为创造便捷的生活环境,参考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经验,在《技术规定》和《配套标准》修编中,专题研究了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标准体系,也就是说从居住地出发,在15分钟时间内,可以到达相关社区基本服务设施场所。

  对涉及居住社区的控规编制,提出控制规定:“应引导创造类型多样、环境宜人、生活便利的居住区,不应规划大尺度的封闭式住宅区”。这也是中央城市会议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求居民要共享。

  对涉及商业、商务办公、公共服务设施的控规编制,提出控制规定:“应引导创造更多就近就业空间;(一)倡导功能的混合布局和土地的复合利用。(二)鼓励发展嵌入式创新空间,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8.停车设施

  针对停车难问题。

  一是补充了办公、商业、医疗、教育、文体、公园、交通枢纽、工业仓储等8类建筑类型的停车配套指标,使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套标准都有据可循。

  二是适当提高居住、办公、教育等停车热点建筑类型的停车位配套标准,比如说居住的建筑面积每户90平方米以下的,停车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5车位/户,提高到1车位/户;每户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以下的的,停车位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8车位/户,提高到1.2车位/户,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

  增设公交首末站配套要求,对用地布局、服务半径等提出设置标准。规定:“公交首末站原则上应以独立占地为主。条件受限时,在保证公交首末站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与其他设施合并设置”。确保公交首末站服务规模,规定:“居住人口数、就业岗位数及两者混合数中任一项规模达到2-3万人或用地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这个区域和范围应该设置公交首末站”,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的公交条件,逐步引导城市由私家车出行向公共交通出行发展。

  9.城市公共空间

  在《技术规定》中,分层次提出了城市公共空间设置规定。分别在控规修编、修规编制、城市设计中,提出公共空间设置要求,如规定控规修编:“应引导创造绿色开放、活力宜人的公共开放空间,满足居民不同类型、不同空间层次的公共活动需求”,并单独设置了“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管理”一章,对各类型的城市公共空间设置规模、空间布局、配套要求等进行规定。其中,针对供市民休闲的小型绿色空间不足的问题,规定:今后用地规模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将统一按标准要求配置小型开放性绿地,使城市空间进一步向公众开放、共享,提高城市生活空间的舒适感、幸福感。

  (四)加强宣传,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落实的社会合力《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是指导我市规划编制和城市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之一。下步,将加大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督导各规划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保障项目落地,共同推进我市教育、文化、医疗、养老、交通、市政等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

  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市规划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不断创新为深化改革的驱动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一)继续加强前瞻性战略规划研究

  为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的目标,以区域化、国际化及创新发展为主线,科学谋划城市发展愿景,深化完善城镇空间布局、综合交通体系、文化特色塑造等方面规划实施策略,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长期性、综合性战略纲领和政策平台。将尽快完成《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编制,开展《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等工作。

  (二)推进实现新一轮控规修编全覆盖

  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2017年完成新一轮控规修编全覆盖的目标,并以控规为平台,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落地生根。

  (三)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实践

  根据住建部《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精神,以城市设计为重要手段,传承青岛城市历史文脉,发扬城市特色风貌,打造高品质精致城市,让城市更宜居、更舒适、更有特色。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创新服务机制,在规划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结合简政放权、审批下沉,将对不涉密规划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城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实现报建人足不出户完成规划手续办理。下一步市规划局将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继续加大规划编研力度,围绕民生需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规划成果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指导;努力让人民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推动青岛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创新型国际化城市。

  最后,感谢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

  主持人:谢谢姜局长的介绍。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请来了市规划局局长姜德志同志发布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姜局长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姜德志: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就《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的发布试行与大家进行交流。也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新闻媒体,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规划局以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促进民生的改善,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为基础,以修编《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为抓手,加强规划专题研究、推进新一轮控规修编、优化审批机制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市民宜居幸福生活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统筹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关注市民民生福祉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部署,启动开展了《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编制,以战略思维谋发展,以底线思维定边界,坚持以人为核心,优化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构建市民生活的美好家园。在已批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新一轮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统筹布局重点公共设施。针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拥堵、停车难、缺少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高层日照挡光等问题,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8个方面的专题研究,通过8个方面的专题研究也是分析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为城市规划管理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二、修编《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升

  为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有效落实民生设施配建,市规划局重视工作标准的研究制定,近期修编完成了《配套标准》、《技术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体系。

  (一)科学编制《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

  注重编制程序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经过深入调研借鉴外地城市的好的做法和多轮专家论证,完成了标准体系的更新、补充和提高,落实了我市民生发展相关目标要求。

  修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便民、惠民,应配尽配原则。涉及居民生活需求的居住、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全部纳入本轮修编的标准和规定中,明确相关标准和配套要求。

  二是确保合法性原则。各项标准和规定,以满足国家法定规范、标准作为前提,同时,加强与行业部门对接,落实和体现行业的指导意见。

  三是强制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以强制性规定确保各项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通过市场解决的配套设施则给予弹性标准。

  四是差别化配置原则。新城区严格执行标准,确保高标准配置;老城区因为用地受限时,实事求是按标准差别化配置,保证公共服务设施落地,服务功能不缺失。

  (二)多个技术文件和各层级规划协同保障标准落实

  《配套标准》对市级、区级、街道级等各级别的教育、医疗、文体等9个类别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套标准进行规定,是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及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的重要技术文件。与此同时,《技术规定》对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全流程的技术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定。两个文件围绕民生设施的配建规定进行了充分衔接,互为补充、配套使用,确保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而且不漏项。

  (三)突出体现“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民生供给

  1.教育设施

  各项配套指标结合了二孩政策带来的影响,进行充分研究,能够满足我市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城市发展需求,同时,“鼓励老城区中的办公用地、一类工业用地转为教育设施用地”,为我市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空间。

  规定“中小学最低建筑规模应选用省办学标准中的最高标准”,这一低这一高就体现出了我们标准设计的成果了。为我市学校建设高水准“素质教育专用教室”创造条件。同时规定:新建教育设施的用地标准,应确保达到省标较高标准,力争达到最高标准;对老城区就地改造的教育设施,有条件的应结合周边用地统筹规划予以预留,确保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不降低。用地条件确实受限的因为周边旧城改造确实用地受到一定的限制,应首先确保建筑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并控制好班数和班额。

  完善特殊教育学校配套内容,增加了盲校、孤独症学校等配套内容,填补了原有配套标准相关设施内容的空白,并增加了指标要求,如针对特殊儿童特点,规定:培智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8人,孤独症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6人。

  针对学校停车难及周边道路因接送学生而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适当提高新建学校停车指标,特别针对学校“按每百学生增加5个临时停车位配套”要求,力争创造较好的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环境。

  2.医疗设施

  在老城区综合医院的配套基本符合需求的前提下,新城区配套增加了“综合医院”和“急救分中心”(区级配套项目)。“综合医院”设置规模一般为500-900床以内,介于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急救分中心”主要功能为入院前急救和各种紧急医疗救治,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依托医疗机构病病设置,这是对城市医疗救治体系的完善和提高。

  根据“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改革方向,在社区级配套管理中,引导增加社区卫生站的数量和布局密度,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市民,增强保障能力。

  3.老年人设施

  紧密结合我市老龄化社会发展现实,我们青岛市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了22%,老龄化在全国来讲仅次于上海,老龄化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也是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老年人服务设施配建补充了“千人指标”或“服务范围”,确保按人口指标配足老年人服务设施。

  完善老年人设施配套项目,贯彻“医养结合”理念,增加了“医养中心”(区级配套项目),以及“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级配套项目),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功能与水平。

  4.文化设施

  顺应文化设施“功能智慧化”发展趋势,在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里增加“数字文化服务、电子阅览室”等配套功能与内容。

  为推进文明青岛、特色青岛建设,在区级的文化馆增加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配套功能要求,特别是是老城区也包括城市北岸的老工业聚集区,很多的市民曾经在周边工厂工作的,他们对这个区域很留恋,对文化的传承很重视,所以在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增加了历史展示区域的配套功能,也体现城市的凝聚力,文化的威信和对城市的自豪感。

  提高规划新建的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的建设规模标准,如区级图书馆建筑面积标准由原来的4500-7500平方米增加至5500-16000平方米,以适应我市人口增长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求。

  5.体育设施

  增设“区级的体育公园、街道级的街道公园、社区级别的社区游园”等配套项目,增加了各级体育设施复合功能,为相关部门、机构建设各种球类、健身及儿童、老年人活动设施提供场地条件。

  6.商业设施

  为适应电商发展,为居民提供便利的物流服务设施,增设公共配送中心,提供集中仓储、协同配送功能。增设末端配送设施,如快递分拣、快递投放终端等。

  为保障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将社区农贸市场设置为必配项目;在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中,特别明确了果品蔬菜店、便利店、早点店、药店五、理发店、金融服务网点等必备性业态,及书店、文化娱乐、日用杂品店等选择性业态。

  7.便民设施

  为创造便捷的生活环境,参考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经验,在《技术规定》和《配套标准》修编中,专题研究了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标准体系,也就是说从居住地出发,在15分钟时间内,可以到达相关社区基本服务设施场所。

  对涉及居住社区的控规编制,提出控制规定:“应引导创造类型多样、环境宜人、生活便利的居住区,不应规划大尺度的封闭式住宅区”。这也是中央城市会议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求居民要共享。

  对涉及商业、商务办公、公共服务设施的控规编制,提出控制规定:“应引导创造更多就近就业空间;(一)倡导功能的混合布局和土地的复合利用。(二)鼓励发展嵌入式创新空间,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8.停车设施

  针对停车难问题。

  一是补充了办公、商业、医疗、教育、文体、公园、交通枢纽、工业仓储等8类建筑类型的停车配套指标,使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套标准都有据可循。

  二是适当提高居住、办公、教育等停车热点建筑类型的停车位配套标准,比如说居住的建筑面积每户90平方米以下的,停车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5车位/户,提高到1车位/户;每户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以下的的,停车位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8车位/户,提高到1.2车位/户,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

  增设公交首末站配套要求,对用地布局、服务半径等提出设置标准。规定:“公交首末站原则上应以独立占地为主。条件受限时,在保证公交首末站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与其他设施合并设置”。确保公交首末站服务规模,规定:“居住人口数、就业岗位数及两者混合数中任一项规模达到2-3万人或用地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这个区域和范围应该设置公交首末站”,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的公交条件,逐步引导城市由私家车出行向公共交通出行发展。

  9.城市公共空间

  在《技术规定》中,分层次提出了城市公共空间设置规定。分别在控规修编、修规编制、城市设计中,提出公共空间设置要求,如规定控规修编:“应引导创造绿色开放、活力宜人的公共开放空间,满足居民不同类型、不同空间层次的公共活动需求”,并单独设置了“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管理”一章,对各类型的城市公共空间设置规模、空间布局、配套要求等进行规定。其中,针对供市民休闲的小型绿色空间不足的问题,规定:今后用地规模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将统一按标准要求配置小型开放性绿地,使城市空间进一步向公众开放、共享,提高城市生活空间的舒适感、幸福感。

  (四)加强宣传,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落实的社会合力《配套标准》、《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是指导我市规划编制和城市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之一。下步,将加大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督导各规划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保障项目落地,共同推进我市教育、文化、医疗、养老、交通、市政等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

  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市规划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不断创新为深化改革的驱动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一)继续加强前瞻性战略规划研究

  为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的目标,以区域化、国际化及创新发展为主线,科学谋划城市发展愿景,深化完善城镇空间布局、综合交通体系、文化特色塑造等方面规划实施策略,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长期性、综合性战略纲领和政策平台。将尽快完成《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编制,开展《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等工作。

  (二)推进实现新一轮控规修编全覆盖

  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2017年完成新一轮控规修编全覆盖的目标,并以控规为平台,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落地生根。

  (三)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实践

  根据住建部《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精神,以城市设计为重要手段,传承青岛城市历史文脉,发扬城市特色风貌,打造高品质精致城市,让城市更宜居、更舒适、更有特色。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创新服务机制,在规划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结合简政放权、审批下沉,将对不涉密规划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城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实现报建人足不出户完成规划手续办理。下一步市规划局将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继续加大规划编研力度,围绕民生需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规划成果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指导;努力让人民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推动青岛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创新型国际化城市。

  最后,感谢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

  主持人:谢谢姜局长的介绍。